我听说农村土地确权后不能买卖,只能在集体内部流转。但具体政策我不太清楚,你可以咨询一下专业人士。
全部6个回答 >农村土地确权能否继承?
132****4889 | 2025-10-22 15:03:06-
155****3668 我听说农村土地确权后,如果承包人去世,他的家人可以继续使用这块地。但具体怎么操作,我不太清楚,可能需要咨询专业人士。 2025-10-29 08: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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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827 农村土地确权后,承包权是可以继承的。但要注意,继承权的行使要符合法律规定,不能随意改变土地用途。 2025-10-27 17: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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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321 农村土地确权后,土地就像传家宝,可以一代传一代,只要不违反规定,子孙后代都能接着用。 2025-10-23 23: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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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8201 农村土地确权后,如果承包人去世,他的家人可以继续使用这块地。就像家里的老房子,老人不在了,孩子们可以继续住。 2025-10-22 20: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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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6949 农村土地确权是指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确认,这是一项法律程序,旨在明确土地的权属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继承。这意味着,如果承包人去世,其继承人可以继续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需要注意的是,继承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且不得违反土地用途管制和土地承包合同的约定。因此,农村土地确权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继承的,但具体操作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2025-10-22 19: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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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对农民来说,是明确土地权属,保障权益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土地流转和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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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需要去乡级或者是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进行申请,也只有他们才具有确认所有权以及使用权的权利。如果是商业用地或者是国有土地,那么就应该去国土资源局进行申请土地确权。农村土地确权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权、所有权以及他项权利的确认,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所有权以及他项权利的相关内容。通常情况下是由村委会出具相关的证明,在镇政府土管所提交申请身份证、申请书等相关资料,其中申请书内应当写清申请人、被申请人、请求事项以及事实及理由等相关内容。由土管所审批申请人所提交的相关资料,然后在土地所在地进行相关的测量,所收取的费用通常为每平米30元,在完成一项流程之后,等待办理土地使用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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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包括哪些内容土地登记内容指反映在土地登记簿册内的土地登记要素,主要包括土地权属性质和来源,土地权利主体所涉及的土地权利人,土地权利客体所及的土地坐落、界址、面积、用途(地类)、价格、图号、地号及土地使用权的年限等。土地登记的程序是什么不同类型的土地登记在登记的具体程序上是不尽相同的,但总体上土地登记应该把握以下四个环节:一是土地登记申请;二是土地权属审核;三是注册登记;四是核发证书,这四个方面是土地登记中不可或缺的程序或步骤。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发给谁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发证给村农民集体;属于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土地,发证给村民小组农民集体;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发证给乡(镇)农民集体。土地证“是谁的就发给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依据的文件资料都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依据的文件资料包括:一是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处理决定;二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书;三是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四是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协议;五是履行指界程序形成的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等地籍调查成果;六是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文件等。哪些土地登记申请按规定不予登记发证申请土地登记发证涉及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登记发证:一是土地权属有争议未解决的;二是土地违法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三是申请的土地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四是无合法用地等土地登记申请要件的;五是违反规划改变土地用途的;六是查封登记解除前申请办理登记的;七是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而设定抵押的;八是其他依法不予登记的。不予登记发证的,一般应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登记发证的理由。土地登记出现错登、漏登怎么办土地登记后,发现错登或者漏登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后办理更正登记,土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也可以申请更正登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土地登记簿记载的事项确有错误的,根据错、漏登记宗地的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的原土地登记申请书,进行补充地籍调查,填写土地变更登记审批表,报原批准登记发证机关审批,更改或更换土地登记卡、簿,同时书面通知原土地证书持有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更换或注销原土地证书手续。当事人逾期不办理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后,原土地权利证书废止。更正登记涉及土地权利归属的,应当对更正登记结果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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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指对家庭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 家庭承包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由区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家庭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以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这是此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重点。 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家庭承包以外的其他承包经营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经区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予以确认土地承包的权益。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需由当事人提出申请,经县级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审核后,符合法律规定的,可参照家庭承包经营方式予以登记颁证。对境外企业、组织和个人租赁农村集体土地的,暂时不予登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法定要求,是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重大部署,是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土地规范流转、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需要,是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基础性工程,是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征地制度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有效途径。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利于建立归属清晰、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有利于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法定依据;有利于依法确认农民对承包土地占有、使用、收益、抵押、担保的权利,为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现实问题提供必要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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