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好是跟业主说好推迟递件过户。等你的税单社保可以了再过户,现在房管局管的很严,所以税单很难通过。
全部3个回答 >买房签了协议但没有合同怎么办?
158****9390 | 2025-09-23 18:35:50-
155****9729 听说协议也有法律效力,但最好还是签个正式合同,这样心里踏实些。 2025-10-02 11: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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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114 无正式合同可能影响贷款审批。建议尽快补签,确保交易合规,顺利获得贷款。 2025-10-01 15:4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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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3963 数据显示,无正式合同的交易风险高。建议尽快补签,以降低违约风险,保障交易安全。 2025-09-26 21: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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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4887 根据《合同法》,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为保障权益,建议尽快签订正式合同。合同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纠纷。 2025-09-24 17: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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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9969 别急,先和卖家沟通,看能否补签正式合同。合同能保障你权益,避免纠纷。 2025-09-23 22: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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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6013 作为投资者,我建议尽快与卖方沟通,补充正式合同。协议虽有法律效力,但合同更全面。 2025-09-23 20:5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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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别人说,如果房贷没下来,可以和银行沟通,看是不是需要补充材料或者换家银行。同时,也要和开发商协商,看能不能延期交房或者解除合同。不过具体情况还是要看购房合同的条款,最好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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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房需谨慎。合同已签,退房可能损失定金。建议先评估个人财务状况,与开发商协商,看能否延期支付或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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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系争房屋购买于A、B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预购权利人登记为A、B,根据前述规定系争房屋应属于二人的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A、B虽有协议约定不分割系争房屋,但依据《物权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现A、B已经解除婚姻关系,共有基础已经丧失,故本案法院支持A要求分割共有房屋的主张。而B却反对A的主张,理由是系争房屋尚未取得所有权。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直接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当事人就前述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一般对于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在判决中不直接进行处理,先判决由一方使用,待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当事人可到法院另行起诉分割,也有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驳回离婚双方对未登记房屋产权进行分割的诉讼请求。对于在婚姻存续期间已经签订买卖合同,但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如果夫妻双方作为买受人没有交清全部购房款而没有取得产权证,可以按照上述《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处理。但如果已经支付了全部房屋价款,房屋所有权法律关系比较清晰,只需完善权属登记手续的,在确定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就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直接进行分割。分割之后,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可凭借离婚协议或法院已生效判决书到房产部门补办产权证。像本案系争房屋即属于后一种情况,即房款已结清并房屋已交付使用,办理产权证的条件已经具足,只是A、B一直拖延未办而已,因此不影响系争房屋作为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在离婚后予以分割。具体分割时,依据《民通意见》第九十条的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但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及《**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本案法院将房屋判归B所有,酌定由B给予A房屋及装修折价款合计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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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购买期房的合同规定,如果在限定的退换时间内可以退,如果超出规定的时间,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缴纳一定比例的违约金。如果想卖掉房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在购房满5年以后,业主才有权进行房屋产权更名交易。总结:这个具体还是要分情况来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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