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是否算共同财产?
166****6169 | 2025-04-18 20:30:38-
185****8522 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增值部分算共同财产。建议保留还贷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2025-04-19 11: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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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4317 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比例需根据还贷金额和房产增值情况确定。 2025-04-18 22:3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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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9339 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根据婚姻法,这部分还贷及增值部分算共同财产。 2025-04-18 22: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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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情况:1、婚后男方以他个人婚前的财产去还贷,房子属于他个人的财产女方无权分割;2、如果是用婚后所得的工资去还贷(婚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除有明确约定外),离婚时女方可以分割婚后还贷的部分;3、双方约定婚后所获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男方以婚后所得的财产还贷,房子属于他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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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不算的,但是有两种情况。第一: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那么婚前支付的部分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婚后还贷以及增值部分输入夫妻共同财产。第二:一方用自己的财产婚后还贷,那么财产任然属于个人财产。第一种情况就属于特殊的方面,不属于意义上的一方还贷。值得一说的是,我国法律一般都是根据谁出资来判定房屋所有权,如果男女双方都出钱了,则是通过男女出钱比例来分配房产。夫妻双方另有额外约定除外。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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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还贷不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产权在自己名下的,仍为其个人财产,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为个人财产的性质。房子在婚前是由个人进行首付的,但是夫妻共同还贷,尽管房产证只有一个人名字,房子也有配偶的。如果遇到离婚,夫妻需商议。不能达成协议的,一般会将房产判给房产证署名一方,房贷自己偿还。但是对于另一半,根据共同还贷数额以及涨价部分进行补偿。房产证是证明房屋产权归属证据,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属权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法院不宜判决所属权归属,根据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产证后,再由任何一方起诉。没有房产证,需要双方先自行商议,协商不成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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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说婚前买房是个人财产,但婚后一起还贷的部分好像算共同财产。具体我也不太清楚,最好问问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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