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商品房交房条件的有关规定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第十八条规定,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和下列要求进行综合验收:(一)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二)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三)单项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四)拆迁安置方案的落实情况;(五)物业管理的落实情况。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验收。
全部4个回答 >商品房交房需要满足哪些必备条件?
132****6257 | 2025-03-31 19:04:40-
132****3340 交房时,我最关心的是房屋质量、配套设施和物业服务。一定要亲自验房,对照合同逐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以免日后麻烦。 2025-04-04 17:5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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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2431 根据市场数据,商品房交房合格率与开发商品牌、项目规模、施工质量等因素密切相关。建议购房者选择信誉良好的大型开发商,以降低交房风险。 2025-04-01 10:2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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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4104 交房时,重点关注“两书一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这些文件是房屋质量的保障,缺一不可。 2025-03-31 20: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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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7003 商品房交房需满足以下条件:1. 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2. 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在合理范围内;3. 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基础设施正常运行;4. 公共设施、绿化、道路等配套齐全;5. 物业服务企业已到位;6. 房屋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以上条件缺一不可,购房者务必仔细核查,确保权益不受侵害。 2025-03-31 20: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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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交房必备条件一行政机关颁发的验收合格证明:1、规划验收合格证、2、消防验收合格证、3、绿化验收合格证、4、环保验收合格证、5、卫生防疫验收合格证、6、人防工程验收合格证、7、车库及道路验收合格证明、8、安全防范设施验收证明、9、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合同履行确认书、10、工程竣工备案证明。开发商交房必备条件二公用事业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1、邮政通邮证明、2、环卫设施验收合格证明、3、室外供水管线验收合格证明、4、电力户外管线验收证明、5、社区用房验收证明、6、管道煤气工程验收证明、7、有线电视室外管线验收证明、8、室内给水及卫生洁具验收证明、9、电信室外管线验收证明开发商交房必备条件三房屋面积测绘报告根据合同法第136条的 规定,房屋面积测绘表是出卖人必须向买受人提高的资料,否则买受人无法行使买受人的权利和履行买受人的义务,另外公摊面积的具体计算结果,作为业主有知情权并是结算房款与办理房产证所必需。开发商交房必备条件四1、《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2、《住宅使用说明书》、3、《住宅质量保证书》、4、《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4、《竣工验收备案表》 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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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交房得有“五证”和“两书”,房子得结实,水电得通,还得有房产证,不然可能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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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房标准应满足下列条件,方可交付用户使用: 1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确认合格;取得当地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2小区道路畅通,已具备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条件。 建设单位应在住宅交付用户使用时提供给用户《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做出说明,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住宅使用说明书》应附有《住宅品质状况表》,其中应注明是否已进行住宅性能认定,并应包括住宅的外部环境、建筑空间、建筑结构、室内环境、建筑设备、建筑防火和节能措施等基本信息和达标情况。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住宅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和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期、用户报修的单位,以及答复和处理的时限等。 二.弱势群体的权利:十种情况下可依法拒绝收房 根据住宅建筑规范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等相关法规,消费者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可不收楼: 1)不具备小区道路畅通,已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条件的: 依据:住宅建筑规范第11.0.1-2条 2)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依据:住宅建筑规范第11.0.1-1条 3)不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的: 4)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 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五条 5)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6)开发商经批准改变商品房规划设计未经买家认可的: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7)不能提供有资质的测绘部门房屋面积实测数据的: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8)合同没有约定,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可拒绝收房,并解除购房合同: 依据:司法解释第十四条 9)经符合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 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二条 10)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三条 这样首先作为业主来说不违约,消费者按开发商要求的时间交款收房,但开发商交给的却是一个与合同或行业规定不符的房子,因此造成的一切如交房延迟等相关责任应均由开发商承担。 因此专家建议大家先按开发商要求进行交款验房,但需要注意的是,每一次签名都要十分慎重,一定要看清楚再签,尤其是涉及到房屋交接的有关文件一定不能轻易下签。看清楚后在验房人员陪同下,将所有房子的问题书面写下来后一式两份进行保存。 再者,分户验房后主体更明确了,购房者就发现问题也可以找到相关责任方,但并不代表任何问题都由其解决。实行分户验房,相关单位在一定程度上会对房屋质量的监管提出更高的要求,但在实际操作中有很多环节,还是需要政策制定者以及业主等来克服。例如,不能认为只要是有房屋质量问题,不管是大是小,开发商都要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同样,也不能认为质量问题看起来很严重就可以退房。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只有房屋质量问题比较严重,影响入住的情况下,开发商才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按照法律的规定,房屋只有存在主体结构的问题或者是地基基础的问题,业主才能要求退房。因此,如果不是严重的质量问题,建议业主和开发商之间达成一个整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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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需验收合格,提供“两书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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