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应明确规定出卖人于出卖标的物前负有将出卖意图通知优先购买权的义务,同时对优先购买权行使期限予以明确规定。一般而言,该期限过长不利于交易迅速进行和维护交易安全,也容易增加遭受情势变更的机会;期限过短又不利于先买权人权衡利弊,不利于其利益的保护。将来立法可考虑依优先购买权之标的为动产或不动产而规定不同的行使期限,比如可规定不动产先买权人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内行使优先购买权,动产先买权人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行使优先购买权。当事人可以事先约定行使的具体期限,但不得少于前述法定期限。如果出卖人不履行通知义务,就将财产卖给了第三人或者出卖人履行了通知义务,但在先买权人行使权利期间内,在先买权人尚未作出是否购买之意思表示之前就将财产出卖给第三人,先买权人应当享有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出卖人与第三人买卖关系的期间,即所谓的除斥期间,对于该期间,国外民法规定不一,有的5年,有的2年考虑到我国《合同法》第55条已规定对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其除斥期间为一年,故将来立法可以规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除斥期间为一年,自先买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先买权被侵害之日起计算,逾此期限,优先购买权即归于消灭。
全部8个回答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180****2978 | 2025-03-14 19:56:02-
134****9882 根据市场数据,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主要原因包括: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占比约30%;2. 卖方违约,占比约25%;3. 买方违约,占比约20%;4. 政策调整,占比约15%;5. 房屋质量问题,占比约10%。这些数据有助于我们分析市场趋势,为买卖双方提供决策参考。 2025-03-15 18: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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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690 买二手房时,如果卖家不交房、房子有问题或者政策变了,合同可能就解除了。我们买家要留意这些情况,保护自己的权益。 2025-03-14 23: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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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732 在二手房屋买卖合同中,合同解除的情形主要包括: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2.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3. 卖方未按约定交付房屋或买方未按约定支付房款,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4. 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影响居住安全的;5. 卖方无权处分房屋或房屋存在权属争议的;6. 因政策调整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我们建议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解除条件,以保护双方权益。 2025-03-14 20: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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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答
依据合同法,在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是必不可少的。①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介绍,写明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②写明房屋位置,性质,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原售房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瑕疵,是否有私搭部分,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房屋资料的移交过程。③主要写明总价款,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等。④履行期限方式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配合协调,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分摊。⑤主要说明哪些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责任,违约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免责,担保,对违约金选择适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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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网编辑王艳。关于您的问题请看。 二手房买卖合同样本 买方(受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转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具体情况: 1.位置:区 2.房屋套型,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楼层,用途 3.该房屋的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总计房价拾万千百拾元整。 二、乙方销售该房屋应具备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如买卖该房屋引发产权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 三、房屋四界: 房屋四界 东: 西: 南: 北: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交成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后,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计元的定金或元的预付款,其余%,计元价款则交成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代存,代办完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乙方将房屋腾空并连同该房屋有关图纸、资料、房屋钥匙等交给甲方后,甲、乙双方同时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由乙方凭甲方出具的书面证明领取售房余款。 五、甲、乙双方互相监督,不得隐瞒买卖成交价额。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其税费按规定各自交纳。 六、本合同甲、乙双方签章并由成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双方均不得违约。如甲签章违约,乙方不退还定金;乙方违约,则双倍退还甲方定金;违约方还应承担产权转回已缴和应缴纳的税费和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乙方卖给甲方的房屋,在办理过户手续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进行交易的,甲方提出撤消合同时,乙方应当同意,并如数退还甲方定金。 八、其他决定事项: 1. 2. 3. 4. 九、本协议一式 十、买卖双方情况 买方 姓名(签章) 现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电话号码 登记人 共有人 代理人 卖方 登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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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中介嘛,难道你们是私下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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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1、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2、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3、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4、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5、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6、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被拆迁人请求解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照本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处理。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8、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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