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收入比指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合理的房价收入比的取值范围为4-6,国际上通用的房价收入比的计算方式,是以住宅套价的中值,除以家庭年收入的中值。搜房网为大家整理了房价收入比的概念方式与计算方式,希望为您提供帮助。 所谓房价收入比(HousingPrice-to-Income Ratio),是指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以北京为例:2009年一套4环以内普通两居室新房80平米,按疯狂涨价后单价2万5千元计算,平均200万左右;若以工作五年的中产阶级家庭为单位买房,假设夫妇月工资为2000元,则家庭月收入达到4000元,年收入为4.8万元。这样房价收入比则为40,比美国的10倍大了30倍,严重偏离合理的房价收入比。一般认为,合理的房价收入比的取值范围为4-6,若计算出的房价收入比高于这一范围,则认为其房价偏高,房地产可能存在泡沫,高出越多,则存在泡沫的可能性越大,泡沫也就越大。 国际上通用的房价收入比的计算方式,是以住宅套价的中值,除以家庭年收入的中值。 家庭年收入则是指全部家庭成员的年度税前收入,通常包括夫妇二人。家庭年收入同样取中值。在发达国家,统计家庭年收入只要看纳税记录就很清楚,但在中国情况要复杂得多........ 按照国际惯例,目前比较通行的说法认为,房价收入比在3-6倍之间为合理区间,如考虑住房贷款因素,住房消费占居民收入的比重应低于30%。 我国各个城市的房价收入比是不平衡的,中小城市的房价收入比多在六倍以上,属于房价过高的范畴,据调查,全国大部分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超过6倍,其中北京、沈阳、贵阳、南京、广州、大连和西安的比率都超过了20甚至更高。 房价收入比是一个有严格内涵的概念,具体应用时要注意其到底是什么情况下的房价收入比。在西方,房价收入比有新建住宅的(新房交易)、也有旧有住宅的(二手房交易),所选取的房价是中位数价格,家庭收入是中位数收入。由于中国的住宅是按照平方米价格交易而不是按照套来交易,又由于纳入中国家庭收入统计的收入只是全部家庭收入中的一部分,因此即使是北京市这样相对发达的城市,其房价收入比的计算结果也存在很大差异,更为横向比较带来了困难。 房价收入比计算 一个国家的平均房价收入比通常用家庭年平均总收入与一套房屋的平均价格之比来计算,即: 房价收入比=每户住房总价÷每户家庭年总收入,其中,每户住房总价和每户家庭年总收入的计算公式分别如下: 每户住房总价=人均住房面积×每户家庭平均人口数×单位面积住宅平均销售价格 每户家庭年总收入=每户家庭平均人口数×家庭人均全部年收入. 房价收入比又是一个比较笼统的指标,只能大致描述一个城市的家庭收入与房价之间的关系,通过不同年份的房价收入比,就可以看出这个城市居民购买住宅的支付能力是提高了还是下降了(北京近年的房价收入比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很难说明房价收入比高了人们就不买住宅、或房价收入比低了人们就都去购买住宅,因为这里还有一个购房消费(或投资)倾向问题,也就是说居民家庭愿意拿出多少比例的家庭收入去用于购房支出,而影响居民消费(或投资)倾向的因素就太多太复杂了。也就是说,当房价收入比下降时,如果居民不愿意花钱去买住宅,仍然可以简单地归结为“房价高”,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合适收入 国内目前流行的3至6倍的说法,据考证是20世纪90年代初世界银行专家黑马先生(AndrewHamer)在进行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研究时,提出的一个世界银行认为“比较理想”的比例,哪知道这个比例对中国产生了这么大的影响。 根据联合国公布的有关资料,不同国家房价收入比的离散程度相当大。1998年对96个国家的统计结果表明,这些国家的房价收入比区间为0.8~30,平均值为8.4、中位数为6.4。1998年与北京当前年平均家庭收入水平相当的12个国家的房价收入比为2.1~20,平均值和中位数分别为9和8.1。如果这样比较起来,北京的房价收入比基本与这些国家的平均水平相当。 如上所写,98年到02年的现状是政府控制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其比率占到总体供房的90%,03年开始政策改变,经济适用房商品化,导致土地供给卖给开发商,也就是地价一年疯涨一年胜一年,地方政府从中保八八年,如09年厦门调查房价收入比就高达14倍,北京等就不说,同比美国的3.9倍,你就知道我们是处于一个什么社会。 房价收入比的合理性与房屋实用寿命、房屋功能效用、收入的变化状态、国家的特殊国情相关。(如房价收入比超过房屋寿命是警示房价收入比不合理,反映市场的畸形和失衡或因为特殊原因制约)。 消费形式 目前人们评论房价收入比高低,无非是希望人们都能买得起房。实际上,房价收入比在2~3倍的一些西欧、北欧国家,其住房自有化率只在30%左右(如瑞士、德国、瑞典).而房价收入比很高、达到25~30倍的东欧国家,其住房自有化率却高达90%以上(如匈牙利、保加利亚)。日本的房价收入比连续多年下降、美国的房价收入比也处在“合理”的水平,但其住房自有化率多年保持基本稳定,没有太大的变化(东京低于50%、美国为68%左右)。 房价收入比受政府住房政策、住宅产业政策和土地使用政策的影响和调控。中国目前具有社会转型、经济转轨时期的特点,其房价收入比和住房自有化率带有东欧国家的特点,因为住宅价格很快市场化了,但居民家庭的收入却要逐步市场化,即便是当前的住房自有化率比较高,也是原公有住房短期内转化的结果。西方国家的经验告诉了我们一个并不深奥的道理,买房和租房,都是住房消费的形式,为什么一定要买房住才“正确”呢?中国在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过程中,为了把住房作为消费品推向市场,采取了出售公有住房的政策,这无疑是非常正确的。但公有住房出售基本结束后,是否就应该还住房消费以本来面目了呢?我认为是时候了,买房住和租房住都是住房消费的合理形式,并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
房价收入比如何计算?
131****9350 | 2025-02-22 10:09:40-
131****2442 房价收入比就是房价除以家庭年收入,我的经验是,这个比值低于6比较合理,高于10就偏高了。 2025-02-25 22: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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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7678 房价收入比 = 房价 / 家庭年收入。 2025-02-23 07: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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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1534 房价收入比就是房价除以家庭年收入,低于6比较合理,高于10就偏高了。 2025-02-22 23: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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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8814 房价收入比是衡量房价合理性的重要指标,计算公式为:房价收入比 = 房价 / 家庭年收入。其中,房价指的是房屋的总价格,家庭年收入指的是家庭年总收入。这个比值可以帮助我们判断房价是否超出了普通家庭的购买能力。例如,如果一个城市的房价收入比为10,意味着普通家庭需要10年的收入才能购买一套普通住房。这个比值越低,说明房价越合理,反之则说明房价偏高。在实际应用中,我们还需要考虑不同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综合判断房价收入比的合理性。 2025-02-22 2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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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房价收入比,是指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国际上通用的房价收入比的计算方式,是以住宅套价的中值,除以家庭年收入的中值。以济南为例,2012年一套普通两居新房80平,按单价8200元计算,平均65万左右;若以工作5年的家庭为单位买房,假设夫妇月工资为3000元,则家庭月收入达到6000元,年收入为7.2万元,这样房价收入比则为9。 家庭年收入则是指全部家庭成员的年度税前收入,通常包括夫妇二人。家庭年收入同样取中值。在发达国家,统计家庭年收入只要看纳税记录就很清楚,但在中国情况要复杂得多........ 按照国际惯例,目前比较通行的说法认为,房价收入比在3-6倍之间为合理区间,如考虑住房贷款因素,住房消费占居民收入的比重应低于30%。 我国各个城市的房价收入比是不平衡的,中小城市的房价收入比多在六倍以上,属于房价过高的范畴,据调查,全国大部分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超过6倍,其中北京、沈阳、贵阳、南京、广州、大连和西安的比率都超过了20甚至更高。 房价收入比是一个有严格内涵的概念,具体应用时要注意其到底是什么情况下的房价收入比。在西方,房价收入比有新建住宅的(新房交易)、也有旧有住宅的(二手房交易),所选取的房价是中位数价格,家庭收入是中位数收入。由于中国的住宅是按照平方米价格交易而不是按照套来交易,又由于纳入中国家庭收入统计的收入只是全部家庭收入中的一部分,因此即使是北京市这样相对发达的城市,其房价收入比的计算结果也存在很大差异,更为横向比较带来了困难。 计算 一个国家的平均房价收入比通常用家庭年平均总收入与一套房屋的平均价格之比来计算,即: 房价收入比=每户住房总价÷每户家庭年总收入,其中,每户住房总价和每户家庭年总收入的计算公式分别如下: 每户住房总价=人均住房面积×每户家庭平均人口数×单位面积住宅平均销售价格每户家庭年总收入=每户家庭平均人口数×家庭人均全部年收入. 关系 房价收入比[1]又是一个比较笼统的指标,只能大致描述一个城市的家庭收入与房价之间的关系,通过不同年份的房价收入比,就可以看出这个城市居民购买住宅的支付能力是提高了还是下降了(北京近年的房价收入比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很难说明房价收入比高了人们就不买住宅、或房价收入比低了人们就都去购买住宅,因为这里还有一个购房消费(或投资)倾向问题,也就是说居民家庭愿意拿出多少比例的家庭收入去用于购房支出,而影响居民消费(或投资)倾向的因素就太多太复杂了。也就是说,当房价收入比下降时,如果居民不愿意花钱去买住宅,仍然可以简单地归结为“房价高”,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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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及房价收入比,又让人想起2012年一度火热的“总理房价”一词。实际上,房价收入比是一个比较笼统的指标,只能大致描述一个城市的家庭收入与房价之间的关系,通过不同年份的房价收入比,就可以看出这个城市居民购买住宅的支付能力是提高了还是下降了。那么,对于深圳来说,房价收入比是怎么计算的? 一个国家的平均房价收入比通常用家庭年平均总收入与一套房屋的平均价格之比来计算,即:房价收入比=每户住房总价÷每户家庭年总收入。 其中,每户住房总价和每户家庭年总收入的计算公式分别如下: 每户住房总价=人均住房面积×每户家庭平均人口数×单位面积住宅平均销售价格。 每户家庭年总收入=每户家庭平均人口数×家庭人均全部年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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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房价收入比(HousingPrice-to-Income Ratio),是指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北京房价收入比计算:2009年一套4环以内普通两居室新房80平米,按疯狂涨价后单价2万5千元计算,平均200万左右;若以工作五年的中产阶级家庭为单位买房,假设夫妇月工资为2000元,则家庭月收入达到4000元,年收入为4.8万元。这样房价收入比则为40,比美国的10倍大了30倍,严重偏离合理的房价收入比。 北京房价收入比 一般认为,合理的房价收入比的取值范围为4-6,若计算出的房价收入比高于这一范围,则认为其房价偏高,房地产可能存在泡沫,高出越多,则存在泡沫的可能性越大,泡沫也就越大。 国际上通用的房价收入比的计算方式,是以住宅套价的中值,除以家庭年收入的中值。 家庭年收入则是指全部家庭成员的年度税前收入,通常包括夫妇二人。家庭年收入同样取中值。在发达国家,统计家庭年收入只要看纳税记录就很清楚,但北京房价收入比计算就复杂的多。 按照国际惯例,目前比较通行的说法认为,房价收入比在3-6倍之间为合理区间,如考虑住房贷款因素,住房消费占居民收入的比重应低于30%。 我国各个城市的房价收入比是不平衡的,中小城市的房价收入比多在六倍以上,属于房价过高的范畴,据调查,全国大部分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超过6倍,其中北京、沈阳、贵阳、南京、广州、大连和西安的比率都超过了20甚至更高。 房价收入比是一个有严格内涵的概念,具体应用时要注意其到底是什么情况下的房价收入比。在西方,房价收入比有新建住宅的(新房交易)、也有旧有住宅的(二手房交易),所选取的房价是中位数价格,家庭收入是中位数收入。由于中国的住宅是按照平方米价格交易而不是按照套来交易,又由于纳入中国家庭收入统计的收入只是全部家庭收入中的一部分,因此即使是首都这样相对发达的城市,北京房价收入比的计算结果也存在很大差异,更为横向比较带来了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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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房价收入比都作为一个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的指标,备受关注。一起学习下房价收入比的计算以及上海房价收入比那么高的原因吧。 什么是房价收入比? 所谓房价收入比,是指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 房价收入比的计算方法 一个国家的平均房价收入比通常用家庭年平均总收入与一套房屋的平均价格之比来计算,即: 房价收入比=每户住房总价÷每户家庭年总收入,其中,每户住房总价和每户家庭年总收入的计算公式分别如下: 每户住房总价=人均住房面积×每户家庭平均人口数×单位面积住宅平均销售价格每户家庭年总收入=每户家庭平均人口数×家庭人均全部年收入. 案例解读上海房价收入比 根据上海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2年上海居民人均年收入40188元,商品住宅均价21412元/平米,一套95平米住宅约为203万元,以户均2.49人计算,可得出房价收入比为20.33倍,即上海家庭要工作20年才能买一套房。 上海房价收入比为何高? 首先,现在国人买房不是以小家庭为单位,而是小夫妻的双方父母一起供房,尽管这很不合理,却是现实。 第二,现在买房的多是“80后”小家庭,“80后”的父母多为“50后”,而“50后”是新中国建国不久实行“光荣妈妈”的时代,尽管“80后”都是独生子女,但他们的的父母却是多兄妹家庭。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2010年)数据也显示,20-24岁年龄占比9.56%,25-29岁年龄占比7.58%,两者加起来有2.3亿人。可建立1亿多个新家庭,而这两个年龄段的年轻人多受过较好教育,一旦进城就不愿意回乡。如果其中有一半家庭建在城市(镇),对住房的需求又有多大啊!而上海又是全国的上海,试看在上海读大学的外地学子千方百计都想留在上海,需求怎会不旺盛!而过了这两个年龄段(即“90后”和“00后”),人数就明显下降,从这个意义上说,目前上海20倍的房价收入比是特定时期的特定现象。 更何况数字表明,买房确实能抵御通胀。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平均房价为5790元/平米,比2011年平均房价(5380元)高出7.62%,而2012年CPI为2.6%。去年上海内环内房价更是高达55518元/平米,一年上涨14.5%;虽然全市平均房价(21412元)跌0.8%,但那是在外环外销售占比超过70%,房子越买越远、越买越郊后“被平均”的结果。在中国,买股票风险大,买理财或信托产品,多方权威人士也都在谈论影子银行的监管风险,其他投资工具更是少之又少,要增加财产性收入靠什么?答案不言自明。 在房地产调控政策方面,首先,预计限购不会取消,因为如上述还有许多刚需,首先得满足他们的需要。第二,房产税不会大面积推开,房产税推出的重要前提是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出台,而目前还在造舆论阶段。第三,保障房要继续造,但力度不会很大,央行刚刚发布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显示,去年保障房贷款余额5711亿元,同比增长46.6%,但第四季度环比已经下降了15个百分点;而个人按揭贷款余额达8.1万亿元,占到全房地产贷款余额12.11万亿元的三分之二。这既说明房产市场活跃度确实大为提高,也说明开发商资金的主要来源已不靠国内银行贷款,年末地产开发贷款余额8630亿元,房产开发贷款余额3万亿元,二者相加3.86亿元,已不足全房地产贷款的三分之一。开发商的资金哪里来?除了买房人的预付款和按揭贷款,一个重要来源是欧、美、日纷纷放宽货币政策之后的海外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