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说申购后1-3个月会摇号,但具体时间还是要看当地政策。
全部5个回答 >共有产权房的摇号规则是什么?
188****4770 | 2025-02-20 22:40:40-
181****1094 共有产权房摇号,公开公平公正,满足条件者参与。 2025-02-21 07: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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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6592 摇号就像抽彩票,看谁运气好。不过得先满足条件,不然连抽的机会都没有。 2025-02-20 23: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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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5530 共有产权房摇号规则依据《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申请人需满足当地政策规定的条件,通过审核后参与摇号。摇号过程由公证机构监督,确保透明公正。 2025-02-20 22: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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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自住房摇号规则指的是在各自住房项目将视申购情况,按一定比例摇取购房家庭,原则上不低于房源套数的2倍。也就是说,假设一个项目有2000套房源,那么**终就摇出4000个家庭。前2000个家庭是正选组,后2000个家庭是备选组。如果前2000个家庭有放弃选房,房源有剩余的话,那么备选组的家庭就可以依次选房。 北京自住房摇号规则的相应流程 资格审核后:具备资格的购房家庭数据库刻盘封存。 摇号前:开发企业随机通知部分购房家庭,作为代表到现场监督摇号。 摇号时:公证人员查验专用计算机和光盘的封存状态,从购房家庭代表中抽签选出6人公开抽取种子号,输入计算机,开始摇号。 摇号完成:由公证人员现场公示摇号结果,刻录光盘,宣读公证词,封存计算机和结果光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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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人需按照顺序通过电脑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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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半岛网1月6日消息 记者从青岛市国土资源局住房保障中心获悉,为了更加有效地满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需 求。《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排序计分规则(征求意见稿)》近日起草完毕,进入公开征求意见阶段。根据该意见稿,综合申请家庭住房面积、收入、年龄、人口状况等因素所进行的打分或将取代摇号作为保障房选房顺序的参考标准。 保障房选房顺序新规则出炉 摇号或成历史 记者从青岛市国土资源局住房保障中心获悉,为了更加有效地满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需求,充分体现困难优先、轮侯排序、分步实施的原则,青岛市拟借鉴外地经验,对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的轮候排序规则进行调整,将现有轮候规则“按住房困难程度排序确定入围名单、通过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调整为“按申请家庭的住房面积、收入、年龄、人口状况等情况综合打分确定选房顺序”。这就意味着,如该规则**终顺利进入实施阶段,那么现有的摇号决定选房顺序的规则将被打分制所取代。 “新的轮候规则充分考虑了申请家庭住房、收入、家庭成员年龄和家庭人口状况等因素,综合反映申请家庭的住房需求程度,通过综合打分的形式确定选房顺序,使配售过程更加规范、更加透明。”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本计分规则拟适用于市区(市辖七区和高新区)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的轮候排序工作。 五项标准考核谁更“困难” 多次申请可获“加分” 据了解,目前,《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排序计分规则(征求意见稿)》(后面简称《计分规则》)已起草完毕,根据《计分规则》规定,将以综合打分来确定选房顺序,满分100分。 综合打分的考核项目分为五项,分别为按家庭住房面积状况计分(**高40分),按家庭收入状况计分(**高15分),按申请家庭夫妻双方平均年龄状况计分(**高30分),按申请家庭人口状况计分(**高15分)。 此外,规则还特别设立依取得登记资格时间加分(**高10分),该项加分只适用于多次申请未果的家庭,即申请家庭依据本积分规则取得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后,每满一年未配售住房的,再次申请时加2分,加分总值不超过10分。 计分规则1月31日前面向社会征集意见 据悉,《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 候排序计分规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并将在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基础上做进一步修改完善。 市民可以到青岛住房保障网( http://www.qdzfbz.gov.cn )和青岛房地资源网( http://www.fdzy.gov.cn)查询排序计分规则征求意见稿的全文。意见收集截止日期为: 2012年1月31日。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及邮寄两种方式发送,具体地址为:1、意见收集邮箱:qdzfbz@126.com;2、通信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瞿塘峡路24号甲,青岛市住房 保障中心租售管理处;邮编:266002。 附: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排序计分规则 本计分规则适用于市区(市辖七区和高新区)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的轮候排序工作。 一、按家庭住房面积状况计分(**高40分) (一)经济适用住房 (1-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40 (二)限价商品住房 (1-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40 注释:该条款中的“13”为本规划期内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上限,“20”为本规划期内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上限。 二、按家庭收入状况计分(**高15分) (一)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含)920元的计15分;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920元计10分。 (二)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含)1864元的计15分;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1864元计10分。 注释:该条款中的“920元”为2010年度市内七区**低工资标准,“1864元”为2009年度青岛市城乡居民的月均可支配收入。 三、按申请家庭夫妻双方平均年龄状况计分(**高30分) 申请家庭夫妻双方平均年龄60(含)以上为**大分值,计为30分。 计分公式为:(申请家庭夫妻双方平均年龄/60)×30 单身申请人年龄做为平均年龄带入上述公式计算,计算年龄的截止日为销售公告中公布的轮候排序计分日。 四、按申请家庭人口状况计分(**高15分) 按申请家庭人口数量计分,家庭人口为一人的计5分,家庭人口为两人的计10分,家庭人口为三人(含)以上的计15分。 五、依取得登记资格时间加分(**高10分) 申请家庭依据本积分规则取得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后,每满一年未配售住房的,再次申请时加2分,加分总值不超过10分。 六、本计分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备注:1、本计分规则数值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数; 2、对总分值相同的申请家庭,轮候顺序依据资格申请的先后顺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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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苏州市房管部门2009年2月1日文件信息,《苏州市市区保障性住房供应摇号工作规则》正式出台施行,苏州市房管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供应摇号工作规则的通知》(苏房改〔2006〕6号)同时废止。 供应保障性住房应该根据具备资格并已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数量和本年度或本批次可供房源的数量,综合考虑申购家庭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因素,确定年度或批次的供应对象的范围。供应的房源可按申购家庭的申购人口数分段进行配置。可分别设2人户、3人户、4人及4人以上户等若干个家庭人口段。 为各个家庭人口段具体配置房源时,应根据具备资格并已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数量与本年度或本批次可供房源的数量的比例,合理配置房源数量和套型。配置情况应在摇号前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苏州市市区保障性住房供应摇号工作规则》指出,为避免因申购家庭摇中住房号后放弃购买,而造成供应房源空置的情形,可在每个家庭人口段按配置房源数量的一定比例增设候选顺序号。候选号顺序按自然数排列设置,并以摇号方式分配给该家庭人口段内未摇中住房号的申购家庭。 当年取得购买保障性住房资格并第一次有参加供应摇号机会的申购家庭,如因个人原因等不准备参加本年度或本批次供应摇号的,应在正式摇号前的规定时间内,提出不参加供应摇号的申请。 保障性住房供应的摇号结果,在摇号现场当场确认,并及时在苏州房产信息网和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公告栏向社会公布。摇中住房号的申购家庭,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购房凭证、办理购房手续,逾期作为自动放弃。 (陆嵘) 2013年度城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房源在金阊新城和美家园等保障性住房小区中筹集,计划供应1000套。具体房源将根据筹集及受理情况安排,如有变动将在摇号前及时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