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说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要50%以上,利率也比首套房高。具体政策可能每个城市都不一样,最好咨询一下当地的公积金中心。
全部5个回答 >二套房贷款政策有哪些规定?
158****9236 | 2025-02-20 13:37:41-
180****6876 二套房首付40%,利率上浮。 2025-02-21 09: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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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4840 二套房贷款政策要求首付比例不低于40%,利率上浮10%以上,旨在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保护合理住房需求。 2025-02-20 22: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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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2439 二套房贷款,首付多,利率高,政策紧,买房不易。 2025-02-20 21:5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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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首付比例高,利率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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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买第二套房,首付要更多,贷款利率也高一些。具体政策还得问问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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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贷二套房**利率下调至40%,各地各家银行已经陆续执行了新政,但是**终的结果还需要和自己的按揭银行确认,那么公积金贷款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公积金贷款二套房**和利率 不分套数,统一执行基准利率 2015年9月20日新政策规定: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受家庭住房套数限制的政策,统一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贷款**高比例为购(建、修)房款的80%。 具体来说,政策调整前,湘潭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的是首套房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二套房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三套及以上不办理贷款的差别化贷款政策。政策调整后取消了这项限制,统一执行贷款基准利率。 在贷款**高比例上,调整前,仅针对家庭购首套房且购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实施**高80%的贷款比例,调整后,不再区分几套房和购房面积,统一实施**高80%的贷款比例。 40万贷13年,可省利息九千元 为更加直观地理解政策,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颜军举例:一位52岁的职工购买家庭第二套房,总房价为50万元,需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该职工在调整前可申请贷款的额度为购房款的60%,即30万元,需要**20万元的购房款。调整后,可申请贷款的额度提高到购房款的80%,即40万元,仅需**10万元的购房款。” 在贷款利率上,因为购买的是家庭第二套房,调整前的贷款利率需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上上浮10%,调整后,贷款利率不上浮。贷款40万元,按13年计算,较调整前总计可节省利息支出9100元。 贷款受理期限延长 新政策还延长了贷款受理期限,受理期限从购买(签订网上备案合同)、建造、大修自住房之日起,至办好房屋产权证后3年内。而调整之前,受理期限只至办好房屋产权证后1年内。同时,在贷款年限不超过30年的前提下,新政策由调整前**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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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套房贷款怎么认定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一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二是以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1]面积为准,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已高于当地平均住房水平;三是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二套房认定新标准:新出台的二套房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既认房又认贷,且异地人士购房贷款还需提供1年以上拟购房地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均按照二套房贷计算。2010年6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公布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中确定了二套房认定标准: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五、各地要把城市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建设作为落实国发〔2010〕10号文件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数据不完备的城市,要进一步完善系统;尚未建立房屋登记系统的城市,要加快建设。2010年年底前各设区城市要基本建立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要加强住房信息查询管理工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建住房〔2006〕244号)及《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建住房〔2008〕84号)进行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对提供虚假查询信息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1. 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2. 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详解: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3. 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4. 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5. 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详解: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6. 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详解: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7. 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详解: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这使得很多试图通过“假离婚”来规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之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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