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按**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全部3个回答 >婚房写公婆名字合适吗?
151****3058 | 2025-02-17 19:31:23-
130****8402 婚房写公婆名字,需考虑出资情况和家庭关系,建议协商一致。 2025-02-18 20: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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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2876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若婚房为夫妻共同出资购买,应登记双方名字。若公婆出资,可考虑写公婆名字,但需明确产权归属,避免纠纷。 2025-02-17 21:4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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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7019 婚房写公婆名字是否合适,需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首先,从法律角度,房产登记在公婆名下,意味着产权归公婆所有,夫妻无权处置。其次,从经济角度,若公婆出资购房,写他们名字有一定合理性。但若夫妻共同出资,建议协商将双方名字都写上,以保障权益。最后,从家庭和谐角度,房产归属问题可能引发矛盾,建议充分沟通,达成共识。总之,需权衡法律、经济和家庭关系,做出合理决策。 2025-02-17 20: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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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婚前婚后,父母出资买的房在自己子女名下的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财产。婚前买的在自己名下的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配,婚前买的,婚后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婚前买房子,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男方婚前买房,婚后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法院不支持。婚后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司法解释就看谁出钱多,就支持谁。婚姻法对夫妻在婚姻关系所得的,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共同所有。①工资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工资、奖金收入。②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③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在,夫妻一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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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 结婚前付了**,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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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买房子的钱都是你们家全付的话,当然只写你们家的名字**有保障。如果是儿子领结婚证前可以完成买房交易的话,可以写儿子的。不过**好就写家长的,反正如果只有一个儿子的话,**终房子还是儿子的。但是如果儿子已经领结婚证的情况下,写儿子名字的话,基本上就是分了一半的房子给媳妇了。如果房子只有儿子的名字,无论他领结婚证与否,他也有权利私下去加媳妇的名字进去的。所以,如果儿子没意见的话,房子**好是写家长的,是家长出钱买的话也别去心软啥的,先保障了自己。你也不用担心将来如果想将房子过户给儿子会有多复杂与麻烦。其实只要给点钱地产中介,然后直接与你儿子办个房子的交易买卖,给点过户的费用就搞定了。如果房子是两家人一起出钱买的,或者一方出首期,一方还贷,甚至一起还贷也好。反正是双方一起给钱买的前提下,就写儿子与媳妇的名字吧,公平也公正些,谁也不贪谁的。反正房产证上可以写占有的比率的,谁给钱多就谁多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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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写“准夫妻”二人的名字若 采用这种方案,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 有,若出现离异,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但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而是分手,那么“准婚房”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也是为双方 的共同债务。但对于父母的出资,如果有相应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的目的,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而条件就是双 方结婚。但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父母就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2、写父母的名字如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或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向父母的借贷,并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3、写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若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男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他们的共有债务,相应的或贬值由他们共同享有或承担。而男方的相应产权份额属于婚前 个人财产,根据新的《婚姻法》,这部分财产并不因结婚而产生共有的结果。但如果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女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 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产权证登记在女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亦是这样。4、写双方父母和“准夫妻”的名字若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准夫妻”和双方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其共有债务,相应的或贬值也由这些人共同享有或承担。如果婚后仅用夫妻双方的婚后收入还贷的,双方离婚,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则无权享有该部分财产。5、只写男方或女方的名字这种情况需要从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其一,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仅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 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出现离婚,该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其二,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但登记在未出资的另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认定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如果双方未结婚,该房屋属于产权证上所载一方的名下,但对方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如果双方结婚,则属于产权证下该方的个人财产。房子究竟登记在谁的名下,除了法律因素、感情因素,往往还会因父母的介入变得异常复杂,让一些年轻的新人感到困惑。。恋爱中的男女应当对新房中房产证加名字 情况有清晰的认识,然后再根据自己家庭和对方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方案,以免仓促决定后,家庭、恋人反目,产生不必要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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