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预售要申请许可,发布信息,签合同,登记,收钱,最后验收交付。
全部4个回答 >预售商品房的流程是什么?
184****7079 | 2025-02-01 22:21:42-
181****7226 预售房流程复杂,关键看开发商实力和信誉,合同条款要仔细,别被忽悠。 2025-02-10 10: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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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9682 预售商品房流程:取得预售许可、签订认购书、签订预售合同、支付房款、交房。 2025-02-09 14:3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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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1720 预售商品房流程中,购房者需注意审查开发商资质、合同条款,尤其是交付条件、违约责任等,以保护自身权益。 2025-02-04 21: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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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7900 预售房就是“先付款,后交货”,有点像网购,但风险更大,得擦亮眼睛。 2025-02-02 1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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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372 预售房就是先交钱后拿房,关键看开发商信誉和项目潜力,别被低价诱惑,要实地考察。 2025-02-01 23: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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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3578 预售商品房流程涉及多个环节:首先,开发商需取得预售许可证;其次,购房者需了解项目信息,包括五证(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接着,签订认购书并支付定金;然后,双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最后,购房者按合同约定支付房款,并在交房时办理相关手续。整个流程需注意合同条款、付款方式及交房标准等细节。 2025-02-01 23: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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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说预售许可证是开发商卖房前要办的,需要提交一些证件,住建部门审核后发证。具体流程我不太清楚,但这是买房前要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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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还应当附有预购商品房项目及楼层平面图,并在平面图上标明预购人所购商品房的楼号、楼层和房号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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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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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无备案,无预售许可证明,合同将如何?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非丝丝相扣;凡事均应定性、定量二个角度分析。 合同成立后效力究系有效还是无效?在符合某些条件时,法律上能否予以补正以此减少合同交易风险?法律若设置了补正救济制度,补正的节点便凸显出来。 一旦错失节点,诉讼便居于‘挨打’局面,即使左掩右挡,难免鼻青脸肿。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与备案有无牵连性? 该问题下不再赘述合同效力的分类及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情形,让我们植入关键法律条款: 《合同法解释一》第9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其他物权不能转移”。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6条规定:“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当事人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即,备案是否成为否决合同效力的要件?关键在于当事人是否以此项为“附条件”,与行政备案并无直接关联。 如无约定,则未登记备案对合同不产生影响;若有约定,则应按约定处理,但注意例外情形: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对方当事人业已接受,当事人再以未按约定为由主张合同未生效,法院不予支持。 至于当事人是否有恶意阻却条件成就行为,则按照“附条件”法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2条与《合同法解释一》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效力补正时间审查认定关系。 该问题主要细分节点设置的争议,究系“起诉前”还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认定无效,但是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合同法解释一》第9条规定:“依照合同法第44条第2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 根据该规定,审批手续、补正手续确定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迟时间规定为起诉前。两部司法解释存在差异,应以《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为准。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是后生效的司法解释优先于前生效的《合同法解释一》,是对特定标的物买卖的规范,其与《合同法解释一》是特别规范与一般规范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