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悔期限?不存在的。合同一旦生效,双方就得遵守,这是市场规则。
卖房合同是否有反悔期限?
181****5562 | 2025-01-23 09:06:16-
184****3432 卖房合同中的反悔期限对贷款申请有影响。如果合同被撤销,贷款申请可能需要重新评估。建议在签订合同前仔细考虑,以避免不必要的贷款审批延误。 2025-01-24 08:02:40
-
184****4508 卖房合同有反悔期限?那不就是给买家卖家一个“后悔药”嘛,不过别高兴太早,这药可能有点小贵哦。 2025-01-23 23:23:43
-
188****4988 在房地产交易中,卖房合同通常包含一定的反悔期限,也称为冷静期。这个期限允许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通常是24小时至72小时)重新考虑交易。如果一方决定不继续交易,他们可以在这段时间内撤销合同,通常只需支付小额的违约金。然而,具体的反悔期限和条款会因地区、合同类型和双方协商而有所不同。因此,了解当地法律和合同细则是非常重要的。 2025-01-23 22:31:13
-
答
-
答
我们在买房时尤其是购买二手房时,经常会碰到跟房主谈好了价格交了定金,甚至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是一转眼房价上涨房主反悔不想卖了。这种情况下,签订好的购房合同还有效吗? 相关案例: 小张和小王夫妻俩是标准的白领,结婚之初在双方父母的资助下买了套一居室,登记在小张名下。有了孩子后,换套大房子的愿望越来越迫切。苦于没有足够的资金,两人商量把现有的房先卖掉,拿卖房的钱付大房子的**。小王就通过中介公司找到了买主小刘,小刘看完房子以后很满意,双方经过几次协商,约定成交价格95万元,由小王以小张委托代理人的名义和小刘在中介公司的店里签订了买卖合同。就在双方打算履行合同的期间,谁也没想到房价迅速往上涨,有的中介公司给这套房子的报价已经到了105万元。小王夫妇觉得卖亏了不想卖了。 于是,小张把小王和买方小刘作为共同被告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小王和小刘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理由是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小王代理自己和小刘签订合同并未征得自己同意,小王在法庭上也承认卖房没有征得小张同意。而小刘则表示自己去看房的时候小张也在家,而且合同签订后小张还给自己打过电话要求加价,所以小张应当知道并且同意小王卖房的行为。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也到庭对小刘主张的事实进行了证明。 购房合同的效力怎么确定? 本案反映的情形在实践中并不少见,即房屋共有人之一以其他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为由,要求确认房屋买卖无效,进而变相达到反悔卖房的目的。这种做法在实践中很少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本案中,小张和小王是夫妻关系,从小王和小刘签订的合同看,小王是作为小张的委托代理人身份出现,卖房人是小张,而该套房屋是小王和小张的夫妻共同财产。此时,即使小张没有在合同上签字,当小刘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小王签订合同卖房取得了小张的同意,那么合同就应当认定为有效,小刘作为购房人是善意的,他的利益应当优先得到保障。 本案中,小刘看房时小张在场,表明小张对于售房事宜是明知的,而且合同签订后又电话与小刘就涨价进行过沟通,故小张未在合同上签字不影响合同效力。 当然了,对于这种共同所有人的房屋,我们购房指南建议购房者在买房时**好房屋的全部所有人都能在购房合同上签字,只有这样,才不容易让卖方因为房价上涨等原因想反悔。
-
问 卖房合同是否有效答
你的问题有些糊涂,到底你是买房,还是卖房?怎么一会对方付预付款,一会还要你拿到房产证?难道你卖的房子没有房产证吗?你**后的提问又说自己不想买了。真乱。不过不要紧,不管是你买还是你卖,道理都一样。除了附有生效时间或生效条件的合同,一经签订,就会立刻生效。合同生效是什么含义?就是该合同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都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去办,谁不按约定去办,就是违约,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那么好了,大前提有了。再看你的情况。你们的合同已经双方签字,中介应当也在上签字,那么卖房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三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的要求,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你是出卖方,楼主你的义务就是按约定收取房款和交付房屋,你反悔,就要承担违约责任。至于是不是支付违约金,这要看你们得合同如何约定,如果约定支付违约金,你必须支付。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那么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你也要赔偿对方损失。还有,看样子你是把夫妻共有的房子卖掉了,没有你丈夫的签字。但如果对方有理由相信你有权处置该房产,就算没有你丈夫的签字,房子一样要卖。这是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全部2个回答 > -
问 卖房合同是否有效答
有三个问题先要搞清楚了,才能回复你。问题1:房产证是你老公的名字,房屋是在你们结婚期间购买的,还是你老公在婚前购买的?如果是婚姻期间购买的,那么房屋是你和你老公的夫妻共同财产。问题2:合同上你所签的名字是你老公的,还是你的?问题3:你老公对于你卖房是否知晓以及同意?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法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一方当事人就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这就是合同的单方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条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主要债务即次要债务的对称,是指根据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应当承担债务的大部分或者对债权人权利有重要或根本性影响的部分。(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迟延履行是指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仍未履行合同债务;或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债务人在债权人提出履行的催告后仍未履行的。(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如果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或者其他合同条款对当事人权利义务至关重要,一方有违约行为将严重影响到当事人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时,当事人可以不经过催告程序而直接单方解除合同。比如季节性、时效性强的标的物迟延交货,则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五)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可以终止履行。终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终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03条规定)。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货物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4条规定)。
全部5个回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