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归集范围 新建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已购公有住房、公有住房以及拆迁实行产权调换的房屋均应建立物业维修基金。 新建商品房包括住宅商品房、别墅、大厦、非住宅商品房、开发建设单位留作自用或出租的房屋。 二、维修基金缴交标准 1、自2000年5月1日起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的,按《办法》规定的维修基金标准缴交; 2、2000年1月7日至5月1日前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或拆迁安置协议的,在契约或协议中已明确按《办法》规定标准缴交的,则按《办法》规定缴交;未明确的则按原规定缴交; 3、2000年1月7日前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或拆迁安置协议的,购售双方仍按宁价房字(97)058号、宁财综(97)85号、宁房管(97)78号三局联合发文中的规定缴交,即:房屋建设单位应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0元(多层)或45元(高层或设有电梯的多层)标准缴交;购房人均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5元标准缴交; 4、1997年1月1日前已投入使用的房屋,多层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0元,高层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40元标准由产权人缴交; 5、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单位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0元,购房人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0元标准缴交; 6、单位出售公有住房的,按当时房改政策执行。属于2000年度房改政策的已购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多层住宅、高层住宅售房款的20%、30%,购房人按购房款的2%缴交;属于1998年度房改政策的已购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多层住宅、高层住宅购房成本价的6%、8%,购房人按购房成本价的1%缴交;属于1995、1996、1997年度房改政策的已购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售房款的15%(高层20%)缴交,购房人按购房成本价的1%缴交。属于集资建房的,购房人按照1998年度房改房政策缴交维修基金。 7、出租公有住房的,产权人应按上年实收租金的20%缴交维修基金; 8、开发建设单位自用、出租商品房的,开发建设单位应按照《办法》第八条第(二)项规定,比照本开发建设项目同类房屋售房款的2%(多层)或3%(高层)缴交维修基金。 三、维修基金缴交方式 (一)维修基金缴交时间、地点 1、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缴交人应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前到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缴交维修基金; 2、已购公有住房、集资建房的售房单位,应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前到市物业办缴交维修基金; 3、拆迁实行产权调换的房屋产权人、开发建设单位等,应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前到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缴交维修基金。
住房维修基金的管理办法是什么?
181****9871 | 2024-11-16 10:50:40-
185****2379 住房维修基金是保障住宅长期品质的重要机制。数据显示,随着住宅老化,维修基金的使用需求逐年上升。建议业主积极参与基金管理,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2024-11-21 07:07:29
-
188****7601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住房维修基金由业主交纳,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资金管理遵循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2024-11-17 17:48:32
-
131****4832 住房维修基金是大家买房时都要交的,用来修小区的公共地方,比如电梯、楼道。这个钱怎么用,得大家商量着来,用的时候要业主同意。 2024-11-16 21:59:48
-
130****6234 住房维修基金,也称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管理办法主要包括:1. 资金的筹集,通常由业主按照建筑面积交纳;2. 资金的管理,由业主大会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负责;3. 资金的使用,需经业主大会同意,用于共用部位和设施的维修;4. 资金的监管,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此外,还需定期公布资金使用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2024-11-16 21:06:28
-
答
-
答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全部3个回答 > -
答
看是什么原因了。过了保修期后,如果是下水管道渗水应属公共,可以动用维修基金。但如果是因为楼上邻居地面防水没做好导致的渗漏,要求邻居负责维修。
全部3个回答 > -
答
为加强高层住宅楼管理,根据机关大院房屋管理有关规定,并参照高层住宅楼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一、住户不准从楼上及楼道内抛撒杂物,纸屑和倾倒污水。 二、门厅及消防楼道不准存放任何杂物,如发现,管理人员将视无主物立即清除。 三、各楼层管道井属公共设施,住户不准封堵排气、排烟管道出口和堆放任何杂物或改作他用。 四、不准安装遮阳蓬、晒衣架等任何影响安全和整体外观的户外设施。 五、教育儿童不准在电梯内玩耍游戏,幼童及年老者乘电梯需有人陪同,电梯不得超员运行。 六、各住户要加强安全意识,随手关闭防盗门,对陌生人及上门推销等各种闲杂人员要提高警惕。 七、门厅前广场及道路不准停放汽车。摩托车及自行车请自觉整齐停放在划定停车线内。 八、自觉爱护消防及公共设施,爱护周边花木。 九、生活垃圾一律实行袋装并投放到楼前垃圾箱内。 十、保持室内外等环境卫生整洁,如发现有损安全、环境卫生的行为,管理人员有权劝阻制止。 营造和谐、文明、优美、整洁的居住环境,人人有责。
-
问 房产登记管理办法答
房产登记管理办法在实施之后,其实就是为了能够创造更加健康的房产交易环境,规范房屋登记行为,维护房产交易安全,保护购买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制定本办法,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由当地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主要负责登记的相关工作,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统一的房屋登记簿,房屋登记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应当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登记上岗证书,持证上岗。我们在购买房屋的时候,最好还是要看一下房子是否有房屋所有产权证,可以通过产权证上的资料了解到房屋的产权是否清晰以及房屋的大概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