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方无预售房许可证和未进行预售合同备案登记"根本就不能卖房,已构成欺诈.二你可以此次提出先履行抗辩,在对方无预售房许可证和未进行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前停止付款.这不构成你违约.三你还可以向对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按已付房款加倍赔偿.
全部3个回答 >小区内安置房与商品房并存如何处理?商品房定义?
132****9839 | 2024-10-16 11:48:43-
134****1021 安置房与商品房并存,需公平管理,保障双方权益。 2024-10-25 09:5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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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7612 在小区内安置房与商品房并存的情况下,应确保双方权益平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产权、使用权等问题产生纠纷。 2024-10-22 08: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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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7607 安置房和商品房,就像小区里的“大锅饭”和“小灶”,和谐共处是关键。 2024-10-19 22: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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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4353 选择小区时,考虑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共存是否影响居住体验,如物业管理、社区环境等。 2024-10-17 21: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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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4608 投资时,关注小区整体规划和物业管理,确保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和谐共存,以提升投资价值。 2024-10-16 23: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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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683 小区内安置房与商品房并存时,需确保两者的合理规划与和谐共处。安置房通常为政府为特定群体提供的住房,而商品房则是面向市场销售的住宅。在处理时,应考虑以下几点:1. 确保安置房与商品房在规划、设计、建设标准上保持一致,避免形成社区内部的隔阂。2. 物业管理应公平对待所有业主,提供同等质量的服务。3. 通过合理的价格策略,确保商品房的销售不会对安置房居民造成经济压力。商品房定义为开发商建设并面向市场销售的住宅,其产权清晰,可自由买卖,是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4-10-16 23: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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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墙体开裂维修多次还裂,说明处理时没有找到根本原因或处理方法不正确。下面,把墙体出现裂缝的原因和处理方案做一个系统的描述。再根据具体情况,拿出修理方案。墙面裂缝是建筑结构的墙体部分产生的开裂现象,按照材料自身材质的不同,可以分为如下四种:1、混凝土墙面裂缝;2、砖砌体墙面裂缝;3、新型隔墙板裂缝,如GRC板、石膏板裂缝等;4、不同材质墙体产生的裂缝,如混凝土与砖砌体间的开裂——此类裂缝常出现,如施工洞裂缝等。房屋墙面裂缝的原因1、修建时出现的原因:地基不均匀下沉引起的墙体裂缝、工程设计不合理造成的墙体裂缝、砌体刚度或强度不足、施工没有达到规范等;2、装修原因:基层有裂缝,装修后墙面开裂;装修不当、接缝处理不到位、涂抹不均匀等。房屋墙面裂缝修补方法1、压力灌浆法:对于空鼓严重的墙面,可以用空气压缩机将粘合剂灌人砖墙裂缝内,将开裂的墙重新粘合在一起,再处理腻子、刷漆;也可以直接铲除空鼓部位、重新抹灰;2、外力修补法:将原有的缝隙打开,用弹性腻子修补,再用白乳胶粘贴嵌缝带,然后待干透后再处理腻子、刷漆;大面积的裂缝,将开裂的墙面基底做出一个“V”形状,弹性腻子对基底进行修补、找平,再刷弹性漆。在处理墙面时,使用优质界面剂刷涂基层,也能有效的避免裂缝的再次出现。如何预防墙面裂缝1、合理处理原有墙面:为了**大限度防止日后墙面开裂,无论新房、旧房,**好将原有墙面腻子涂层全面铲除;2、严格控制施工过程:(1)严格按照程序施工:墙体裂缝处理、刷一遍界面剂、石膏找平、粘贴嵌缝带、刮2-3遍腻子、打磨、刷底漆、找补打磨、刷两至三遍面漆。(2)严格按照墙面找平工作施工:不可一次性找平,而应分多次进行。误差较大的地方,一般先用石膏找平,再用腻子分2-3次找平。(3)涂抹时控制兑水量:按照产品的厂家使用说明书适量加水;3、选择优质材料:在选用材料时,一定要通过正规销售渠道购买,选用质量合格的建材产品,并严格按照产品说明进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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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后房屋产权到期我们房子怎么办?:第一,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第二,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第三,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规定:1、居住用地 70 年;2、工业用地 50 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 50 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 40 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 5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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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使用年限意味着我们对房子的使用期限,商品房使用年限到期是否意味着房子就不是我们购房者的了呢?商品房使用年限到期以后怎么办,如何面对商品房使用年限到期,成为房屋产权短的购房者们作为关心的问题。我国的商品房使用年限是多长?为什么会有40年和70年两种说法,甚至有的是60多年?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到期之后土地会不会被国家直接收回,如果土地被收回,那么土地上附着的房屋怎么办?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土地氛围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种。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为我们通常所说的“小产权房”,不属于商品房。商品房一般都是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商品房的使用年期其实指的是商品房所在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国有土地即全民所有的土地,通常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类型包括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是40年,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这里所说的40年和70年是指开发商拿地之后开始计算的40年和70年。从开发商拿地到开工建设,再到房屋建成业主入住,这之间的时间不等,至少需要两三年时间。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土地被开发商拍下之后,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开工,甚至被多次倒手,十几年过去之后才开始开发。而这里面耽误的两三年或者十几年都是包含在商品房使用年限的40和70年里的。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呢?关于此问题,目前还没有执行的实例。《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因此商品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期满之后续期的问题不用担心,但是,目前尚无关于续期的细则,是免费续期还是收费续期,收费标准是什么,都没有定论。而商业用地届满之后的续期,则无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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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说如果买的房子面积和合同上不一样,应该找开发商问问是怎么回事。如果不满意他们的解释,可能得找律师帮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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