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专业人员,我回答你的问题:1、你继母应该对房产有部分产权。这不因她无工作或无收入来源就没有,也不因她在房产证上无名字就没有。2、如果你继母的子女不归你继母抚养,则无权继承你父亲的遗产,但有权继承你继母的遗产。而你父亲再婚后买的房子,应有你继母的份额,不因你继母无工作收入甚至未写名字就没有。因此你继母的子女仍然可以继承到属于你继母的份额中的一部分(与你共同继承你继母的遗产)。3、如果你继母的子女归你继母抚养,则有权继承你父亲的遗产,而无论其是否成人或者是否与你父亲居住在一起。当然,你可以让你父亲立遗嘱,指定让你一个人继承。但是对于属于你继母的份额,却仍应由其子女继承一部份。4、你有赡养你继母的法律义务,否则你继母有权起诉你。你如觉得清楚了,请加分。
全部5个回答 >父亲再婚后,根据新婚姻法房产继承有哪些规定?
130****7357 | 2024-07-18 19:39:31-
130****0674 再婚后的房产继承具体要看婚前婚后财产,还有遗嘱等因素。 2024-07-25 13: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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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5948 房产继承不仅涉及法律问题,还与贷款相关。购房贷款需考虑继承后的还款能力及资产分配,建议提前咨询银行或律师。 2024-07-23 07: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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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1160 新婚姻法下,房产继承问题复杂。再婚家庭应明确婚前婚后财产归属,并考虑未来可能的财产增值和税收政策影响。 2024-07-19 22: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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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5149 根据新婚姻法,父亲再婚后的房产继承主要依据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财产区分。继承时需考虑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等情况,并遵循相关法律程序。 2024-07-18 20: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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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6939 新婚姻法下,房产继承需考虑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财产,遗嘱及个人意愿等。再婚家庭应提前明确财产分配。 2024-07-18 19: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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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家庭房产继承涉及财产权属变更,可能影响房贷还款责任。建议继承人及时与银行沟通,明确还款责任,避免违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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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新婚姻法房产 :答
1•房子算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结婚后,才过户给儿子,那么算作对他的个人赠予。当然,如果房子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女方就可以分到房子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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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新婚姻法年规定,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房产如何分割?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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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房产分割。1、婚前取得产权证的。《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所以,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2、婚后取得产权证的。还是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产权证虽然是物权凭证,但并不意味婚后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关键看出资情况,既夫妻一方在婚前是否已付清全部房款,既对房屋权利是在婚前取得的。二、若房子**是男方付的,婚后贷款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有**款的证据是男方出资的,那么可以视为个人财产。贷款由夫妻偿还,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房产**部分属于共有财产。《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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