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办不了房产证、土地证,也不能贷款,不能抵押,不能做公证。遇到国家拆迁、占地等等,不会给你任何补偿。1 小产权房 这个慨念没有法律解释或行政解释,只具有学术意义,通常是指集体建设用地上违规开发的商品房或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房屋,其土地使用不合法,所以无法办理房屋交易登记.2 购卖小产权房风险很大,其一,法律不保护你的物权,其二,交易本身不合法.其三,你得不到法律意义上的房屋所有权.3.购卖小产权房后,因为你本身得到的物权不合法,所以无法进行产权再次交易,抵押等.4 拆迁的话,你只能作为房屋使用人获得相应补偿,拆迁补偿按相关法律法规应给予房屋所有权人(合法拥有物价的人)5,因另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允许集体内部成员中交易,所以如果你和卖房人同属本村本组户口的法,房屋交易行为合法有效,可以办理交易过户,以上我所述2\3\4点不生效,你可以获取合法之物价(房屋所有权),可以再次交易,抵押,拆迁的话,可以按法律规定获得补偿.“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所以,“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集体产权”,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说的再直白一些,“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 目前的“小产权房”、“乡产权房”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根本不能够购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有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就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由此可见,乡产权房是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的。但这并不是说乡产权房就不能转让,而是说其转让或销售的对象是有限制的,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是可以转让、置换。职工购买公有住宅,在国家规定的住房面积内,可以按标准价出售。职工购房后另外拥有部分产权,可以继承和出售,但出售要在购买5年以后才能进行,原售房的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售房的收入在扣除相关税费后,按个人与单位或政府各自所占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
全部4个回答 >赠送面积的合法性有哪些具体规定?
131****1358 | 2024-07-11 08:25:24-
131****1114 我听说赠送面积要合法的话,得符合政府的相关规定和文件。 2024-07-19 22: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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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3656 赠送面积合法性看规划和建设规定。 2024-07-16 17: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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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3789 赠送面积的合法性需根据政府规划和建设规定来判断,这对申请贷款很重要。可以通过咨询律师和规划部门来确认。 2024-07-12 08: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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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7510 赠送面积得合规,开发商说了不算,还得看政府文件。 2024-07-11 19:5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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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4959 赠送面积的合法性取决于是否符合规划和建设规定。一般来说,如果开发商明确告知是赠送面积且手续齐全,就较合法。 2024-07-11 17: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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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房的时候还要看开发商两书。 即:《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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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金缴纳应遵循合同约定,不得超总房款20%,确保合同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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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能买吗?先得说它能不能卖。一,房改房,是指于1994年国务院发文实行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是我国城镇住房由从前的单位分配转化为市场经济的一项过渡政策,现如今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有住房。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二,房改房是国家对职工工资中没有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一种补偿,是住房制度向住房商品化过渡的形式,它的价格不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而是由政府根据实现住房简单再生产和建立具有社会保障性的住房供给体系的原则决定,是以标准价或成本价出售。三,各地的房改房出售政策也不尽相同。拿北京举例:房改房都有一份原始购房协议,协议明确了是否可以出售的问题。不管是成本价购买,还是标准价购买、优惠价购买的,出售时要向国家补交土地出让金。城六区是15.6元乘以建筑面积,郊区县是12.9元乘以建筑面积。还有的房改房,单位和职工各占一部分房屋份额,出售时要征得单位同意,并支付单位所占房屋份额的出售所得款。四,央产房是特殊的房改房,必须征得当地央产房上市办公室同意才能出售。除了取得央产房上市审批表以外,还需到物业开具物业供暖结清证明才能出售。满足以上条件的房改房可以卖,买方自然也就可以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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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五条,是指在2013年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五项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五项调控政策措施,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 一线城市国五条细则3月30日,北京、上海、重庆三地政府先后发布了国五条细则,这也是自2010年1月的“国十一条”、4月的“国十条”、9月的“9.29新政”,2011年1月的“新国八条”之后,做出的第五次调控升级。30日下午,北京地方国五条细则出炉,从承担稳定房价责任、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增加普通商品房及用地供应等七个方面提出了19条具体措施。其中涉及京籍单身人士限购,出售非唯一住房征收20%个税,增加限房价、竞地价”地块的供应等限购政策,将自3月31日起实施。随后,上海与重庆的地方细则也先后落地。上海版本的国五条细则共提出六项实施意见,具体包括严禁第三套房贷,对出售自有住房所得的20%计征,继续稳步实施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等。重庆国五条实施细则强调主城区房价增幅低于人均收入增幅;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出售自有住房所得的20%计征等。据业内人士透露,3月31日或是一线城市出台调控细则的大限,广州和深圳的地方细则很可能随即出台;而中西部省份及省会城市陆续会在4月上中旬出台相关政策。作为第一波出台的政策,这几个城市的细则很可能成为各地的范本,但在调控力度方面,一线城市在限购、税收和信贷政策上趋严;而二三线城市或有差别化对待,调控政策不会出现“一刀切”情况。京版细则严厉超沪渝粤多方比较之下,有评论称京版本的细则更显“诚意”,不仅明确了20%个税征收方式,清晰了执行界限和时间,对严控投机需求导致的假离婚现象也提供相应了措施;而上海、重庆和广东的政策更像是回应中央落实细则出台的表态。3月25日,广东率先推出“国五条”地方细则,明确对广州、深圳实施限购、限价的“双限”政策,对佛山、珠海两地实施限购,但未对限价目标、二手房交易征20%个税如何操作等问题详细部署,被认为是了无新意。与北京相比,上海、重庆的细则也略显宽松。重庆此次的细则针对范围为主城区,下辖区县的房价调控目标仍待四月出台。上海方面,外界揣测的沪籍限购没有出现在细则中;同时,“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房价控制目标只能说是中规中矩。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北京细则在降低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的价格的同时,在今年的房价控制目标还提及了‘逐步将其纳入限价房序列管理’,这是一种新的提法,扩大了限价的范围,强化了行政干预的办法。”此外,为解决自住型、改善型的需求,北京再次提出增加“限房价、竞地价”地块供应的举措;为防止投机需求导致的假离婚,京版细则还规定北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在京限购一套房。这些在上海、重庆的细则中都未曾提及。除此之外,京沪渝版本细则均提到加大普通住房用地和保障房供应,优先中小户型占比70%以上普通商品房项目的开发贷等。不过,大家关注的提升第二套房**比例问题,各地细则目前均无明确表示。北京之前热议的70%二套房**比例未在细则中体现,仅表示根据本市房价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款比例。上海细则称适时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的**比例和贷款利率。重庆表述为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出现上涨过快、上涨幅度超过房价控制目标时,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款比例和贷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