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现在会以遗嘱的方式处分自己的财产,在继承权的公证上也分成了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两种,办理这种公证的时候,需要提交的材料: 1、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提交的材料: 1)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 、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 、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 、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 、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6) 、提交一份公证遗嘱。 2、 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提交的材料: 1)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 、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 、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 、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 、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注意:以遗嘱方式处分继承权的,一定要由公证处进行公证,否则很难认定它的真实性,很可能不被采纳。 通过继承权公证进行房屋过户需要交纳的费用有:①公证费、②房产价值评估费、③合同印花税、④登记费、⑤权证印花税
通过遗嘱继承房产需要提交哪些文件和材料?
181****7551 | 2024-06-24 21:47:23-
181****0067 我听说继承房产要遗嘱、身份证、房产证那些吧,具体的最好还是找律师问问。 2024-06-29 18: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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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0869 通过遗嘱继承房产需提交遗嘱原件、继承人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和房产证等。务必确保遗嘱法律效力,保护继承人权益。 2024-06-25 15:5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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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8177 继承房产需准备遗嘱、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及房产证。确保遗嘱合法有效,快速办理继承手续。 2024-06-24 23: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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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0409 通过遗嘱继承房产,需要提交的文件包括遗嘱本身、遗嘱认证文件(如公证遗嘱)、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及房产证明等。此外,为确保继承流程的顺利进行,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确保提交的材料符合所有法律要求。 2024-06-24 22:4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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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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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公证(1)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2)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3)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4)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3、到房产局过户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对遗嘱内容有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遗产分割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地产管理机关根据判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办理房产公证事项,除证明遗嘱、赠与书或委托书等单方法律行为,可以在遗嘱人、赠与人或委托人住所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外,其他应在房产所在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经公证证明后需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变更登记手续的,应当在出具公证书之日起二个月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逾期提出申请者,应向房地产管理机关说明理由,房地产管理机关视情况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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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产房能否继承的问题,实践中争议很大,众说纷纭,各执己见,很难统一。公产房的这种特殊形态,是中国社会所特有的一种事物。公产住房的产权在法律上讲是模糊的。司法实践中对于许多问题是用政策性的临时规定进行调整的,其合法性和合理性也存在矛盾。从法律上讲,公产房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之间存在某种脱节的联系,是一种不完整的不动产所有权,比如说,公产房的承租人可以通过租赁房屋获得一定的收益,其承租人的继承人当然也基于某种优先权继续获得房屋的租赁收益。按照中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一般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的个人合法财产,对于公产房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并不在遗产范围,依法不能继承。当然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对于公产房的继承问题出现较多的缓冲处理。许多认为公产房可以继承的人认为住房是父母的辛勤劳动挣下来的,住房就是“遗产”,当然可由继承人继承。此种要求虽不合法,却也符合中国现实的社会实际。实践中从社会安定、和谐的角度来考虑,一般来说可以变更承租人。建设部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从这些规定来看,公有住房承租权的取得是有一定法定条件的,特别是原承租人死亡时,承租权并不能像其他可继承的财产权一样适用《继承法》的规定来继承。但对于符合承租条件的承租人要变更承租人姓名延续承租的,经过住房部门同意是可以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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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的证明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