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订金不受法律保护,但是你可以按合同上的违约责任进行赔偿。一定要注意“订金”是不产生双倍返还的效力的,只有书面记载为“定金”的项目才可以
如何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订金?
151****9299 | 2024-06-21 10:34:46-
188****5987 订金退还需按合同行事,与开发商协商无果时,果断走法律程序解决。 2024-06-21 10: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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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2894 合同允许,先协商后诉讼。 2024-06-21 10: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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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9610 如符合合同条款,可要求开发商退还订金。建议先与开发商沟通协商,若不成,可寻法律援助。 2024-06-21 10:3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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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7034 先查看合同条款,确保有权要求退还订金。与开发商协商无果,可考虑法律途径维权。 2024-06-21 10:3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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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交房就是延期了 开发商合同上面应该有延期违约金的赔偿问题 这个你们可以要求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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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出现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4、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5、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看了以上内容,商品房买卖过程中,什么情况可要求开发商双倍赔偿清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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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们的合同约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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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位兰州市民反映“润银第一城”违规预售问题,市民王先生表示,自己在2014年11月底通过“润银第一城”售楼中心认购了一套商品房,缴纳了1万元订金并参与“1万抵10万”活动,项目将在2015年3月开盘。不过随后的发展却超出了王先生的预期。 该楼盘在2015年3盘并未如期开盘,直到2015年9月,王先生前往该楼盘咨询开盘问题,却被告知房子已售完。无奈王先生要求退还1万元订金,不过却被开发商方面一直推脱。 后王先生投诉至兰州市房管局,了解到该楼盘在2015年11月才取得预售证。 上面这种情况表明,王先生遇到了开发商违规销售问题。 主要有以下两点违规情况: 1、虚假宣传 开发商开展的“1万抵10万”的宣传广告,并未得到开发商高层认可,系该售楼处销售经理在为聚拢人气,促销楼盘在未经开发商高层同意下开展的前期认购活动。这属于开发商内部管理问题,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必须予以赔偿。 2、违规开展预售活动 开发商于2015年11月取得预售证,却提前一年开展认筹认购活动,这属于明显的违规行为。购房者参加这种预售风险非常大,万一开发商跑路,维权就会很艰难了。在上面的案例中,王先生所认缴的是“订金”,与“定金”有明显区别,订金不属于法律词语,不具备担保性质,当合同不能履行时,开发商应无条件退款。如果开发商拒不退回,可向房管局投诉,也可通过诉讼等方式来维权。 我们建议购房者,在购买期房时,不要参与没有取得预售证的内部认购活动,虽然价格更优惠,但风险却不可估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