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延期交房属于违约行为,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业主可以查询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是否有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条款,如果有,则根据条款的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交房义务。
全部3个回答 >开发商延迟交房,业主应如何应对?
131****0640 | 2024-06-15 09:26:18-
134****8163 房产政策专家指出,根据相关政策,开发商延迟交房需承担相应责任。业主应了解并引用相关政策,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方案。同时,可向相关部门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4-06-23 17: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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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3326 延迟交房很常见,别慌。先联系开发商问明原因,同时联合其他业主一起维权。合同和证据要留好,必要时找律师帮忙。 2024-06-19 12:5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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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5412 作为房产律师,建议业主在开发商延迟交房时,首先查阅购房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明确违约责任。随后,可通过律师函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确保得到应有的赔偿或解决方案。 2024-06-16 21: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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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8735 房产行业分析师认为,开发商延迟交房可能是市场波动、资金链紧张等多重因素所致。业主应关注市场动态,了解开发商经营状况,同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身权益。 2024-06-15 12: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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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9258 作为普通购房者,如果开发商延迟交房,我们首先应该及时与开发商联系了解具体情况。同时,可以与其他业主沟通,共同维权。保留好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据,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帮助。 2024-06-15 11: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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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逾期数月不交房,业主可以退房吗?小南先跟大家看个例子,再为大家作解读。 【案例】 市民王先生在2014年的夏天购置了一套120平米的婚房,签订的购房合同上,开发商约定在2015年11月31日之前交房。但是至今房子没交,春节都过了,婚都结了,但是房子还没收到。当时签订的合同上,并没有规定如果违约有什么惩罚。现在跟开发商协商未果,可以退房吗? 【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不会在合同中主动写上如果逾期交房要承担什么责任。如果开发商无法按期交房,业主可以给予开发商一定的宽限期限,但开发商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的金额,为业主已交付的购房款从合同规定的交房期限到实际交房日期所发生的利息。 如果开发商在宽限期**后一天还没有交房,业主有权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及所有利息,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一般按所交购房款的一定比例计算,但一般不能超过所交房款的20%。 上述案例中,由于购房合同中并没有约定逾期交房的责任承担问题,所以,按照律师的解答处理就可以了。如果合同中有规定,与开发商协商未果,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房子是都可以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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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商品房市场本身不太规范,因为金融危机的原因,国家又对开发商的不诚信交易行为撑一只眼闭一只眼。有句古话叫“民不举、官不纠”,要在民事领域保障自己的利益,还得自己来做。----------青铜分割线-----------首先看合同约定在08版重庆市商品房合同中,第7条就是对交房的约定。第7条第一款第二项就是对交房时间的约定。第9条是对交房的违约的处理。一般来说按天计算,每天房屋总价万分之几的违约金。一直计算到交房当天,并必须在交房之后的30天内交付违约金。第9条第2款有约定在延期交房后多少天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要求赔偿。-----------------------------------一般来说应当按照合同执行。如果开发商不赔钱,那就12315、媒体的招呼。如果无效就请个律师花个100块钱发个律师函。如果还不行就上法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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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合同上应该都有说明的,按合同办事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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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因违约金的过高或者过低而请求法院予以调整的,法院应以造成的损失为基础进行调整。而要确定损失的大小,便首先面临一个举证责任分配问题,即哪方对损失的大小承担举证责任?一种观点认为,实际遭受损失的大小只有遭受损失一方才知道,另一方不可能举证证明对方实际遭受的损失有多少,故应当由遭受损失一方就其遭受的损失承担举证责任。另一种观点则认为,遭受损失一方没有义务举证证明自己损失的大小,而应当由另一方对损失的大小承担举证责任。笔者认为,首先,“谁主张,谁举证”是一项基本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否则均应当由主张方承担举证责任。在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对约定的违约金进行调整的情况下,仍应当由主张调整违约金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但应注意的是,主张调整违约金一方承担举证责任的范围并非直接是损失的大小,而是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是否过分高于或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损失的大小只是其承担举证责任范围的一部分。其次,法律之所以赋予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对约定的违约金进行调整的权利,是为了避免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而造成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失衡,体现的是民法上的“公平”原则。但如果将举证责任强加在遭受损失一方身上,在其难以举证证明损失大小的情况下由其承担不利后果,其本身便难谓“公平”,与法律规定此项制度的本意背道而驰。因此,第一种观点实不足取。在本案中,双方将逾期交房违约金的计算标准约定为日万分之五,某康公司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便应当由某康公司对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给李某勤造成的损失承担举证责任。一审法院直接认定在无证据证明逾期交房给李某勤造成具体损失金额的情况下,应当参照同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标准作为认定损失的依据,而并未指明应当由哪方对违约金是否应当调整承担举证责任,存在不当之处。对此,二审法院予以明确。2、逾期交房给购房者造成损失的认定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中,由于违约金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确定,故开发商首先需要举证证明的便是逾期交房所造成损失的大小。然而,购房者因逾期交房所遭受的损失可能会受到购房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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