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开发商未能按时交房。 ②开发商证书不全。验房前应要求发展商出示“三书一证一表”,还有各种相关验收表格。③先签文件后验房。大多数开发商采取先缴钱填表、签文件,再验房的方法,使购房者处于被动状态。 ④开发商大事化小。一些开发商总会说业主发现的问题是小问题,到时让人修修就可以了,想方设法不让业主将问题列进验收文件里。 ⑤小区配套不齐全。⑥巧立名目乱收费。
验房时可能会出现哪些问题
145****3499 | 2022-07-12 16:17:44-
131****9368 ①开发商未能按时交房。
②开发商证书不全。验房前应要求发展商出示“三书一证一表”,还有各种相关验收表格。
③先签文件后验房。大多数开发商采取先缴钱填表、签文件,再验房的方法,使购房者处于被动状态。
④开发商大事化小。一些开发商总会说业主发现的问题是小问题,到时让人修修就可以了,想方设法不让业主将问题列进验收文件里。
⑤小区配套不齐全。
⑥巧立名目乱收费。 2022-07-12 16: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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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租公司有可能租给非法分子那样的话出事后会找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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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金条款陷阱一般在购房的过程中,为了保证交易完成,购房者会被要求签订一份含有定金条款的购房意向书,这时购房者需要将定金条款仔细看清,因为如果由于你的个人原因导致交易不成的话,你可能难以拿回定金。此外,如果出现你觉得不合理或者不清晰的条款,你可以要求对方进行修改或者删除。二、房屋面积陷阱中介或者售房者有时为了追求**大利益,往往会在房屋面积上做文章,并且会在合同条款声明免责,所以一定要谨慎处理。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可以让对方将公摊面积和套内面积分别明确地写出来,并且要求在合同中附一张整栋楼或小区的公摊平面图,同时约定好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公摊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变化时的处理方式。三、房屋质量陷阱目前房屋质量问题在期房交易合同中较为多见,由于房屋作为商品,购买期较长,交易手续繁琐,与其相关的因素错综复杂,使购房者在签约购买房屋时难以辨清所购商品的虚实,而只有等到交房使用之后,问题才显露了出来。所以,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记得要求将质量问题白纸黑字写清楚,这样才可以在问题发生时凭借依据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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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纠纷常见的四个问题现象一:逾期交房开发商逾期交房应依约承担违约责任交房延期是房屋交付中**容易出现的问题,由于交房延迟,开发商将支付高额的违约金,一般来说约为已交房款的万分之几(视双方约定)。因此一些开发商就在没达到交房条件时匆忙交房,引得消费者愤而反抗,要求一个公道,而另一些开发商则是推迟了交房时间,却以“不可抗力等原因”为借口拒绝支付。律师点评:购房者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只要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应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一旦开发商逾期交房(除不可抗力原因以外),就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开发商应向购房者支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现象二:质量不过关开发商逾期交房应依约承担违约责任房屋质量问题无疑是购房者**为关心的问题,比如地板漏水、墙壁严重开裂等等。但问题是,很多房子刚交付的时候,并没有裂缝,即使有也往往已被全都抹平,数月甚至一两年后才会慢慢显现,但到时候,权责在谁、如何维修、费用如何收取等问题就难以分清。律师点评:1、申请鉴定房屋质量。商品房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应遵循和适用《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该条例第32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申请鉴定单位鉴定房屋质量,如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出售方构成根本违约,购房合同应该解除,出售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房屋主体结构质量合格,只是存在房屋质量瑕疵,出售方不构成根本违约,购房合同不应解除。2、售房方对房屋质量瑕疵有维修之附随义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对于房屋质量瑕疵,售房方有维修之附随义务,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保修期内如出现房屋漏水、墙体渗水、线路故障、上下水管道阻塞等非因不可抗力或非因己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时,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直到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开发商不得向业主另行收费,由于质量问题给业主造成的损失,开发商也应承担赔偿责任。现象三:擅自更改规划擅自更改规划须承担相应责任**近武汉出现的一些交付纠纷中,很大部分都属于这一问题。如原先在合同中约定的中空玻璃变成了普通玻璃、没有采取节能墙体等。还有一类是配套设施没有到位或者更改,如开发商擅自将中心花园缩水,原先承诺的绿地变成了高楼,或者将绿地改造成了篮球场等设施,将承诺的彩色园艺地砖变成了柏油马路以及改动了楼盘的外立面颜色等等。律师点评:其实大多案件都在交房验收时集中爆发。开发商肆意变更规划、更改住宅公用部位设施的初衷,主要还是在于利益方面。在楼盘预售过程中,开发商是不能随意更改规划的。如果有更改,必须通知所有业主,并征得业主的同意方可。否则,即使开发商征得规划部门同意变更,从合同的意义上讲,也属于对购买楼盘的业主们的一种违约行为。对于这种违约情形,业主们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原规划履行购房合同恢复原状,或者要求给予损失赔偿,而具体赔偿标准可视违约程度而定。此外,如有重大规划变更的,则属于根本违约,业主们可以要求同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并退房。现象四:面积缩水超3%部分可提出双倍返还请求对于期房而言,预售时的面积都是根据设计预测的,与房子造好后实际测量出来的面积总归有些误差。这一点买房人肯定可以理解,在一定范围内的误差也能够接受。但面积差得太离谱,买房人肯定难以接受。这就需要买房人在签约时与开发商事先做好约定,而且要细致约定,别让开发商钻了空子。律师点评:**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律师提醒交房纠纷防患于未然为了使业主的权利能得到**大程度的保障,律师建议,在签订补充协议时,**好将以下内容纳入其中,如:《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期限及违约责任;发生法定退房或依合同约定退房,购房款、利息、装修费、相关费用(保险费、律师费、契税及物业管理费等)及已支付银行利息等项目的处理办法;由于房屋质量问题(含附属物,如暖气管、热水器、电磁炉等)造成购房人及他人人身和财产损害的赔偿问题;室内空气质量标准问题;房屋或空气质量检测费用承担问题;停车位问题;小区绿化率、会所、儿童游乐园问题;面积差异的处理办法;开发商行使外墙面使用权和屋顶使用权对业主生活产生影响的补偿问题;擅自变更规划的解决办法及楼间距、采光问题等等,做到有备无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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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易出现的质量问题有以下几方面:第一,楼体下沉或倾斜。当然这种情况并不多见,主要表现为过了沉降期依然下沉不止;沉降不均匀导致倾斜;因结构不完善,强度不够,导致楼体有局部或全部坍塌隐患。第二,裂缝。裂缝的原因大多是有材料强度不够,结构、墙体受力不均,抗拉、抗挤压强度不足,建筑材料质量残次或偷工减料,砌筑后干燥不充分及楼体不均匀沉降等。第三,漏水。由于防水工艺不完善、防水材料质量不过关等原因导致屋面渗漏,厨房、卫生间漏水。第四,空鼓,墙皮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