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先走继承程序,然后才过户
全部10个回答 >申请商业贷款业主丧偶,需提供哪些资料?
148****2270 | 2022-06-30 16:58:50-
133****7139 一、买方提供材料
1、身份证原件(借款人本人及配偶是外地户口的还需提供暂住证原件)。
2、户口本原件。
3、结婚证原件。夫妻双方均需提供,如果单身需签署单身声明,离婚需提供离婚证原件或法院判决书。
4、收入证明,借款人本人提供。(固定格式,金额必须达到月供的两倍以上,工作年限一年以上,黑色签字笔填写,不能涂改,联系电话要留座机)。(共同借款人必须是直系亲属才可以)
5、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大型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可不提供,但是必须提供工作证、工牌、胸卡、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营业执照要经过正常年检。
6、非北京户口申请贷款,需提供一年以上在京完税凭证或在京社保缴纳凭证。本市户口不需提供。
7、银行工资流水:和工资卡对应的账户流水清单或本人的储蓄账户流水清单(双方都要提供,一年,部分银行可以半年)。
8、学历证书原件,大专以上需提供。
9、其他资产证明:大额存单、机动车购置证明、证券、股票、其他不动产等等。说明:1-7为必须提供的资料,8、9如果有最好提供,有利于批贷。
二、卖方提供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本原件。
3、结婚证原件。以上材料夫妻双方均需提供,如果单身需签署单身证明,离婚需提供离婚证原件或法院判决书。
4、房产证原件。(已购公房须提供原始购房合同原件,央产房还需提供上市审批表)
5、土地证原件。(市局的房子需提供)*注:买卖双方各种证件中的姓名都要求书写一致。二手房贷款交易流程
1、签约,买卖双方签署建委、工商局指定的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自行成交版)
2、签贷款合同,买卖双方到营业网点签署贷款合同,需要买卖双方、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并且带齐以上材料,买方还需备齐首付款。(1、2可在当天同时签署,暂时材料不齐、首付款不能当日交接或者买卖双方中的其中一方配偶不能同时到场,可以于合同签署日之后尽快补齐)
3、评估,安排评估公司上门评估,业主配合即可。(3个工作日左右)
4、网上签约,能通签约中心委派专人陪同双方到建委网签窗口网签,网签价格要保证客户贷款要求。(现在网签需要预审核,审核期大概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网签)
5、审核,根据买卖双方提供材料结合评估报告和网签合同进行审核。
6、批贷,审核完毕决定是否批贷,以及批贷金额,出具批贷承诺函。
7、过户,签约中心安排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过户之前,需要买卖双方对大额物业费用进行提前交验;过户当天需要先到地税局按照网签合同交易额缴纳各项税费。买方当天可以领取建委开具的领证通知单、和地税局开据的契税票。(过户之前,如卖方的房本有抵押,必须解完抵押后才能过户)
8、物业交割,过户完毕双方交接房屋,一般为过户当日,特殊情况可双方协商。
9、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一般过户完毕当天可以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各区不同。(丰台下午3点前办完过户手续,即可当日出本,否则次日可取)
10、抵押登记,过户之后买方需配合银行做抵押登记手续,办完抵押登记房本原件交予买方。原件交予买方。(各区政策不同,最长十个工作日,丰台如果建委归档后,下午3点之前递交,当天可以做完,归档时间1-3个工作日!)
11、放款,抵押登记完成后,银行将贷款部分直接发放到卖方的银行卡中。 2022-06-30 16:58:50
-
答
-
答
1、贷款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暂住证、护照、未成年人出生证或独身子女证)复印件。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偿还商业银行贷款报备资料:购房合同原件、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原件、**近三个月偿还商业贷款凭证原件、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原件。
-
答
需提供以下材料:1、《黄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在城区各楼盘的售楼处或公积金中心各营业网点领取);2、身份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3、户口本(需复印户主页、本人页、变更页);4、婚姻证明(结婚证、未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未婚需要到当地民政局开局未婚证明);5、收入证明(夫妻双方工资本或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果是工资签发表,需复印近3个月工资条并加盖单位财务章;6、开发商开具的正规**款收据。二手房为收条和契税发票;7、商品房备案合同、花名册、产权转移证明、预售许可证。二手房为购房协议、房产证、评估报告。8、自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必须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9、自建、大修住房的自有资金不低于50%(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10、抵(质)押物清单,所购房屋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有具备评估资质部门出具的抵押估价证明。11、保证人同意提供借款担保的书面文件及资信证明。12、贷款人及受托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经办人员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及证明材料进行核对,复印件与复件相符的在复印件上加盖"此件与原件相符"印章并由借款人签名并加盖手印,确证复印件的真实性,原件退还借款人。借款人应与经办人当面在《黄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上签名、加盖手印。
-
答
1、借款人、担保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 2、购买(代建)住房的,提供购房(代建)合同;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相关职能部门批准文件及有关合法权属证书等证明材料; 3、经认可的可用于抵押的本人其他房产、他人房产的产权证; 4、担保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担保人具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资信证明; 5、**款的有效凭证或各集中居住区管理部门出具的(代)建房户出资证明; 6、需要评估的须提供有权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书; 7、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