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只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依据就是《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2、“如果他不愿意将次套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途径可以办到?”:不必太费心:不用作婚前个人财产公证(公证费用也不低呢),只要他把房屋购买合同、支付房款的发票、房产证等保存好,一旦离婚时能以这些证明此房是在结婚之前所购,就完全可以作为他的个人财产了。3、“我记得好像有条司法解释是说专为结婚而婚前购买的房屋,不论男女哪方出资,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没有这样的规定,但是,如果购房合同和发票虽然能证明房子是婚前一方所买、但房产证上登记为夫妻两人名字的:此房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视为婚前购房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也就是说:房产证如何登记很重要,与购房合同和发票共同证明问题。
全部3个回答 >婚前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148****1409 | 2022-06-21 09:40:10-
147****3843 婚前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其实还是要分情况来看待的:
①在婚前一方已经购买并且付清房款拥有所有权的房屋,那么就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也就是个人的财产,并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结婚前的一方只是出资付了首付,而贷款是由婚后双方共同负担,那么这种房屋也是属于共同财产,只是按照份额来进行划分。
②在婚前一方父母或者是双方父母出资来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情况时,视为只对自己的子女一方进行的赠予,因此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而这一部分就被称之为是共同财产,除此之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可以认定为是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来进行共有,这也属于是共有财产。 2022-06-21 09: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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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的房子房产证写的是夫妻两人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界定婚前房产归属:1、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2、夫妻一方婚前支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支付方名下,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3、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取得房产证的,根据婚姻法及物权法的规定,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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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共同财产。(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归夫妻共同所有财产如下: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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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所购买的房子一般而言如果已经登记在一方名下,而且还是由一方自己购买的,就不算做共同财产,在婚后购买的一般才是共同财产,但如果在结婚之后已经加上了对方的名字,而且在购房之后,用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用于还贷款,这种情况之下就属于共同财产,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的时候有平等的处理权。购买房屋的时候,如果打算归属于自己所有,那么在婚前的购房需要由自己出资,最好是全款出资,不涉及到贷款的问题,那么在之后就不算做婚后财产,但因为一方已经购买了房屋,在婚后如果想要再次购买住房,就不能够按照首套房进行计算,需要按照二套房的标准执行,目前首付的比例会增加,而且贷款的利息也会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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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全款买房并不属于共同财产,属于购房方的财产。但即便如此,在结婚之前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其实还是要从多个方面来进行分析:①如果一方婚前全款买房,但是结婚之后把另一方的名字加上了之后,这也就是一方对于另一方的赠予,可以算得上是共同财产。②如果一方婚前全款买房,但是结婚之后也没有加上另一方的名字,这也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③婚前一方按揭买房,婚后仍由该房以个人财产来进行还贷房屋登记在该方名下时,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就属于夫妻双方的财产了。④婚前一方如果是按揭买房,并且以个人财产来支付首付款,但是在结婚之后夫妻双方来还贷款,而房屋只登记在一方名下,除非夫妻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共同财产,否则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增值的部分由这一方给另一方进行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