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况需要办理公证手续?1、买卖合同公证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如一方为境外人则买卖合同必须经过公证后方生效,有境外人的客户如果不经公证则无法送交易核心交易。2、委托公证交易双方如果无法亲自办理相关房产过户手续,只能委托其他人或中介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交易核心一般会要求无法亲自到场的当事人出具公证后的委托书方为其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3、贷款合同公证如果境外人购房想要须贷款,那么其贷款合同必须经过公证处公证生效,只有公证处公证后的贷款合同,交易核心才会受理并办他项权利证。4、赠与公证房产赠与一般要前往交易核心办理产权更改,这时就必须将赠与协议进行公证,赠与公证费是合同总价的2%。二、买房只公证不过户有什么风险?1、交易不成功如果交易双方为了逃避营业税,选择暂不过户,这样的房子虽然有了产权,看上去很保险,但仍存在着交易不成功的风险。卖方可能因房屋增值大而要求取消交易,法院就此类纠纷判决时也不一定会将房子判给买方。2、房屋权利受到限制房屋产权所有人如果由于民事诉讼、刑事惩罚等原因,使得房子被查封、抵押,买方一旦购买,那就将承担很大风险,即便房子已经进行了交易公证,也属于无效。3、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卖房如果在做公证时,房屋的共有人不在场,之后就会产生共有人以不知情为理由不同意出售房屋的情况,这样的话,即使房子已经做了公证,也是无效的。4、拿不到产权证购房者如果购买了小产权房,那就无法取得合法房产证,一旦房子不符合城市规划,政府就会对这类房屋进行无偿拆除,所有损失只能购房者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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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9302 | 2022-02-28 18:51:50-
135****2054 房子只公证不过户是没有效的,有些人为了逃避在过户时产生的各种税费,只是到了公证处进行公证,但没有变更房屋的产权,在这个时候如果出现1房2卖的情况,也会导致经济受损,而且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房屋的产权是以登记为准,也就是说即便是办了公证,如果后续房东把房子卖给了别人,并且办理了产权的变更,产权就归属于另外一个人所有,容易造成自己的利益受损。
二手房在交易的过程当中会产生一些费用,包括有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等,需要先行缴纳完税费,然后才能够办理产权的转移,契税是按照房屋面积的大小进行征收,大多数的房子如果是首次购房契税是按照房屋总金额到1.5%收取,如果房屋的产权已经超过5年,并且在出售时是唯一一套住房,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 2022-02-28 18:5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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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情况需要办理公证手续?1、买卖合同公证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如一方为境外人则买卖合同必须经过公证后方生效,有境外人的客户如果不经公证则无法送交易中心交易。2、委托公证交易双方如果无法亲自办理相关房产过户手续,只能委托其他人或中介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交易中心一般会要求无法亲自到场的当事人出具公证后的委托书方为其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3、贷款合同公证如果境外人购房想要须贷款,那么其贷款合同必须经过公证处公证生效,只有公证处公证后的贷款合同,交易中心才会受理并办他项权利证。4、赠与公证房产赠与一般要前往交易中心办理产权更改,这时就必须将赠与协议进行公证,赠与公证费是合同总价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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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不过户,只办理公证,在法律上,产权的变更只在合同双方内部产生法律效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1、公证,只能证明原产权人和新产权人之间有变更房屋所有权的意向,公证的只是合同的合法、真实性,并不能产生转移产权的法律效力;2、只有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产权变更过户手续,才是真正地完成了房屋所有权人的变更,房屋所有权人才由原产权人变更为新产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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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时有效的,但是还是要小心,小心对方把房子卖给别人,你拿着协议还是不好约束对方,如果不过户,建议做个公证,《强制执行委托公证》再去建委做一个个人对个人的抵押,这样相对更加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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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买卖只公正不过户可以吗 二手房交易时选择房屋公证,而不直接过户的行为,通常是想少交营业税,还可能是因为房屋本身还没有办下房产证或有其他问题。一般希望做公证的多数是房屋中介、炒房者或房屋本身有问题的,如办不下房产证的人,他们为了让购房者安心,就进行房屋公证,但事实上,这种做法并不保险,对房屋交易也没有保障。 我国规定不动产权是登记注册制,没有产权证,就仍没有所有权。所以,做了房屋公证后,房子还是卖房者的。中介很可能在公证之后,撤销委托书或补办房产证。因此,建议购房者买二手房时还是直接过户比较保险,不要一味贪图便宜。办理房屋公证后,房屋产权仍处于不稳定状态,买房者承担着很大的风险。那么房屋买卖只公正不过户有什么风险呢? 第一种,为了想要逃避营业税,暂不过户。 这样的房子虽然有了产权,看上去很保险,但仍存在着交易不成功的风险。由于房屋整体出于增值趋势,卖房者可能因房屋增值大而要求取消交易。虽然签订了合同,也进行了公证,但法院就此类纠纷判决时,不一定会判房子属于购房者。 第二种,房屋权利受到限制。 比如,房屋产权所有人由于民事诉讼、刑事惩罚等,使房子被查封、抵押,卖方权利就不能全面行使。如果购房者购买了这样的房子,将承担很大风险,房子可能被没收、拍卖,购房者只能向卖房者要求返还本息。即便与卖房者进行了房屋交易公证,也属于无效。 第三种,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卖房。 房屋共有人通常指房主的妻子或丈夫,购房者在买房时要房主与共有人都同意才行。 第四种,卖房者对房屋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 比如一些单位分房后,房子就由职工一直居住,但是单位并没有将房子产权转给职工个人,此时居住者对房子只有使用的权利,而没有买卖的权利。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公证处不予公证,即使公证了也不具法律效力。 第五种,联建房、小产权房拿不到产权证。 购房者在购买这类房屋后,是无法取得合法房产证的,如不符合城市规划,政府可以对这类房屋进行无偿拆除,所有损失只能购房者自己承担。 第六种,产权证仍在办理的过渡类型房产。 当房地产公司的相关手续不齐全时,开发商可能会推迟给买受人发放房产证,此时一手买房人面临拿不到房产证的风险。一手卖房人再卖出后,风险就转嫁给了二手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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