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许多新手买房人来说,一直不懂70年产权的具体含义是什么?特别是在购买二手房时总担心买到的房子过几年就不属于自己了。这一次,人民日报发文,为大家解释了所谓“70年产权”到底意味着什么? 其实一直以来,媒体和专家都有解释过这一问题,但是由人民日报,这样一个“官方媒体”来说,解释起来就更加权威了。 首先我们需要明白的是,房屋产权是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可以理解为,土地和房屋是分离的,但公众一直对于“70年产权”存在一个误区,就是把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看成一回事,事实上,房屋从购买之日起,就永久的属于购买者了,只是,土地国有的性质决定了土地使用权是有年限的,开发商买地,买的也只是土地使用的一定年限。所谓的70年,只是说,土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与房子是没有关系的。所以,真正需要面对的问题就是,当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老百姓的房子”如何在“国家的土地上”继续合法存在! “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继续使用权”,这是人民日报给出的官方答案。因此我们可以安心了,产权年限到期,缴纳一部分钱,就可以继续住了。不过实话说,基于“中国建筑平均寿命30年”的现实,房子能撑到70年,那也实属罕见,可以列为文物保护了。 虽然知道缴钱就能继续住,但是这其中还有着许多细节需要进一步的细化和明确。比如说,土地出让金何时开始谈判,是房屋产权到期前若干年,还是到期之后可以边住边谈?再比如,土地出让金的标准如何定?假如有人承受不起土地出让金,又该怎么办?又比如,按规定,我国一般性建筑的耐久年限为50年到100年,那么,对于有些房子产权到期但继续使用也不能太久的,老百姓可不可以在缴纳土地出让金后自己拆掉旧楼建新楼? 由此可见,关于产权年限的问题还需要制定进一步的法律法规,让老百姓能够更加明确对此理解上的误区。问题处理起来也会更加顺畅。
70年后房屋产权到期怎么办?
135****9772 | 2021-10-27 16:07:07-
134****3581 70年后房屋产权到期之后,可以通过延长土地使用期限的方式来延长自己的居住时间,因为产权代表的是所购买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时间和房屋自身所有权无关,所以购买的住宅在到期之后虽然可以免费续期,但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才能够继续保留土地的使用权,如果到期之后,根据当时的社会规划需要国家要收回土地和土地上的建筑物,业主也能够得到相应的补偿。
70年的产权往往是住宅用地,所以购房者不必担心土地出让金的价格会低于同类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距,如果要收回土地,可以参考现在拆迁安置的方法来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所购买的房屋是非住宅建设用地,也就是40年或50年产权的公寓,在使用期限到期之后,需要提前一年的时间提出续期。
2021-10-27 1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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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70年的房产权:指70年内所有者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全能,是物权的一种,房屋产权指房产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有的权利。《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二、70年后的处理应对如下: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是土地使用权70年,房子永远是你的,但是在中国土地是国家的,你只有使用权,住宅用地70年,商业40年,综合50年。房子的寿命就该到了,到时候或者继续产权,或者重新盖房子但你又要再购买。咱们国家城市的房子盖在国家的土地上,土地国有不能变,买了房子的人只有房产权,没有完整的地产权,只有土地的使用权。现今的房屋的政策寿命是70年。70年后国家要用地,你的房产权也到期了,那就只能重新买房了。如果70年后国家不用地,你的房子也不是危房,你再办理相关手续(到时候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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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70年产权到期后自动续上,国家不会收回。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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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在70年产权到期之后,需要通过出让的方式重新获得土地的使用权,而土地使用者需要支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针对于目前的多种土地使用类型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高为70年,而商业用地和工业用地的使用年限为40年和50年,如果后期之后还需要继续使用土地,需要在到期前的一年申请续期。就目前来说还没有70年到期的情况,但是购房者尽量选择服务使用年限较长的房屋进行购买。通俗来讲,在房屋70年产权到期后,虽然房屋属于业主所拥有,但需要补交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否则国家会将所占用地收回。在没有进行续期,或者是约定不够明确的房屋,会参考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收回。所以在产权到期之前,需要延长土地的使用期限,或者是通过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由国家拆除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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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按照政策2007年10月起施行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1、住宅建设的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自动续期。2、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二、 2007年8月30日起施行修订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十条和第2十二条对此作出了第2十条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 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70年产权的意思】: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 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利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远,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 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补的费用**多不会超过5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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