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享受首套房契税退税,首先要满足在购买首套房时是按照足额缴纳的契税,现在我国的契税标准是按照总房款的3%~5%征收,每个城市的契税可能会有一些上下浮动,但无论按照哪个标准征收,出具足额征收的契税发票,可以向当地的税务部门提出退税,每年会有固定的申请时间,同时会保留三年的申请时间。现在我国在购买首套房推出的优惠政策是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米以下,并且购买的房屋是家庭的唯一住房,契税减免至总额的1.5%征收,建筑面积在90平米以下契税减免至1%征收,我们现在大多数购买的房屋都是能够按照1.5%标准所征收的,所以之前在相关的时间内没有享受优惠政策,按照足额3%征收契税的人群,可以要求申请退税,具体也可以向当地的房屋交易中心或者是税务部门进行咨询。
首套房契税退税条件
132****8631 | 2021-06-15 15:49:53-
131****0635 房屋现在成为了很多家庭必不可少的物质需求,但是不少购房者对于首套房契税退税的条件依然是非常模糊的,据相关的文件规定,个人购买住房时,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米以下或者是套内建筑面积低于120平米,而且该房屋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情况下,契税按照1.5%来进行征收。这其中如果房屋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米及以下时,并且也属于家庭唯一住房,那么契税按照1%来进行征收,在符合以上条件的情况下,没有享受契税优惠的人群,或者是按照法定税率3%缴纳了契税时,并且已经取得了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那么可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多缴纳的契税,不过申请的时候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
在申请首套房契税退税时,需要携带退税申请书、房屋权属档案原件以及复印件以及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2021-06-15 15:50:37
-
答
-
答
1、纳税人已按预售面积、预售房款缴纳契税,但办理房产证时,发现实测面积与预售面积有误差,导致房款发生变化,致使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可以申请退税。这种情况依据的是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纳的税款。2、房屋交易不成立,买卖双方撤销原房屋销售合同,并签订有退房协议,在办理房产证之前可以申请退还已缴纳契税。此种情况依据的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缴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缴纳契税。
全部3个回答 > -
答
现今,人们对于生活的追求不仅在于温饱方面,更多是对于住房的追求,虽然房子成为每个家庭必不可少的物质需求,但很多人对于首套房契税的认识仍然很模糊。说到买房税,下面我们就来说一下首套房契税退税的条件是什么?以及契税完税证明有什么用?首套房契税退税的条件是什么?据相关的文件规定,个人购买住房时(“别墅”除外,下同),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或者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的,并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主要包括购房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契税减按1.5%征收。
全部3个回答 > -
答
首套房,90平米及以下,直接减按1%交纳契税;90平米以上,直接减按1.5%交纳契税,不存在退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23号):一、关于契税政策(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全部3个回答 > -
答
首套房退税需要的手续:1、产权人的书面申请。产权人应本着诚信守法的原则提出申报,说明相关情况并明确声明是否在重庆市主城区范围内首次购买的住房,是否享受在重庆市主城区范围内与个人所得税有关的政府扶持或奖励政策,所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合法;2、购房所在区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出具的首次(含改善型)购房证明;3、身份证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4、住房产权证复印件;5、产权人与银行的购房按揭合同(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6、按揭银行认定的按揭本息支付证明;7、区地方税务局认定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8、审核全部符合要求后,产权人提供本人的开户银行、账号、户名(用于财政拨付资金)。补助方式和额度为,从购买住房并支付按揭本息的首月起算连续12个月止为一个补助年度,在补助年度内,补助金额以实际缴纳的个税的40%为限,高于按揭本息的,照按揭本息额度给予补助。如果补助金额低于按揭本息额度的,按个人所得税40%的额度给予补助。总累计补助金额不得超过住房总价的30%。按规定是在购房并支付按揭本息起连续12个月(即:一个补助年度)后3个月之内申报,但鉴于产权人可能了解政策滞后,目前对第一次申报超过了一个补助年度的均可申报办理。2010年5月21日,重庆市政府按照“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遏制”的总体思路,出台了重庆版楼市调控细则“渝十条”。条例明文规定:“对在重庆市主城区首次购买住房并以按揭方式支付,同时在主城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购房产权人实行财政补助。执行购房入户和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
全部3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