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说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好像要合并,但具体啥时候能实现,我也不太清楚。反正买房的时候,还是得问清楚,别漏了哪个证。
全部6个回答 >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合并吗
156****9072 | 2020-10-16 10:37:41-
153****6055 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已经合并了,目前统一称之为不动产权登记证,随着各个地区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合二为一,只有购买正规手续所建造的房屋才能够到当地的管理局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进行不动产登记的合二为一,可以将多个职能部门整合成为一个部门,通过对于产权的登记以及对于登记的依据以及将信息进行统一,更加方便了人民群众在日后房产交易过程当中的便捷性,也更好地保障的不动产权利人自身合法财产。
在进行不动产登记之后,对于之前的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在没有更换时有证书仍然有效,在之后办理不动产转移或是变更的过程当中,可以进行不动产权证的更换。进行不动产登记手续的变更,自受理日开始会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 2020-10-16 1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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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章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第五十九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六十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六十一条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六十二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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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是证明你拥有该块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书; 房产证是证明你拥有该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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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分别要看以下5证。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 其中前两个证由规划部门核发,《开工证》由建设部门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国土资源部门和房屋管理局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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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的办理分类:一、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用的“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和原使用土地单位到辖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依法办理;如原用地单位已不存在,住房户可和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现在实际使用原单位土地的单位,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如果住房由居委会管理,住户可和居委会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二、商品房住房土地“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和开发商共同到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住房户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售房合同或单位售房证明或房产证。如果城镇居民的工作单位或房屋开发商没有给房屋产权人办理住房“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人可向工作单位或开发商提出要求。仍不办理的,可向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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