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套房贷款怎么认定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一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二是以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1]面积为准,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已高于当地平均住房水平;三是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二套房认定新标准:新出台的二套房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既认房又认贷,且异地人士购房贷款还需提供1年以上拟购房地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均按照二套房贷计算。2010年6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公布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中确定了二套房认定标准: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五、各地要把城市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建设作为落实国发〔2010〕10号文件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数据不完备的城市,要进一步完善系统;尚未建立房屋登记系统的城市,要加快建设。2010年年底前各设区城市要基本建立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要加强住房信息查询管理工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建住房〔2006〕244号)及《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建住房〔2008〕84号)进行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对提供虚假查询信息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1. 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2. 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详解: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3. 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4. 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5. 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详解: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6. 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详解: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7. 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详解: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这使得很多试图通过“假离婚”来规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之东流。
全部3个回答 >如何算二套房贷?二套房贷款政策有什么?
155****8619 | 2019-11-25 02:03:02-
-
135****3364 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暂停三套房贷。
近日有市场传言称,二套房贷款政策或进行调整,**比例将从目前的6成上调至7成,而利率也将由1.1倍上调至1.3倍。但是各个银行表示目前并未接到通知,现在二套房贷款政策仍按照“二套房贷款**6成以及1.1倍的利率政策”执行。
一、贷款对象
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在职职工。
二、贷款条件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 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 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 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2019-11-25 02:03:24 -
158****8274 二套房**低**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即4成,这意味着居民在购买200万的二套房,**款可以少交60万。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公积金贷款**降至2成
在公积金政策方面,首套房**比例为20%;对于拥有一套房已结清贷款,再购买普通自住房,**低**比例为30%,此前**比例则为60%。
贷款利率还未明确
有银行个贷人士透露,新政策中虽明确了二套房**将下调,但贷款利率并没有明确,参考银行的同行做法,利率上浮仍难以避免。具体上浮多少,则要看购房人的资质、征信等综合情况。 2019-11-25 02:03:19
-
答
-
答
以下七类情况可算第二套房: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解析:新政规定,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就是说,未成年子女也被划为家庭范畴,所以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房时,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即需**50%、利率上浮1.1倍。如果卖掉这套房产再贷款购房的话,可以按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解析:根据银行现行政策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再贷款购房则属于二套房,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而原来认定二套房主要以贷款记录为依据,成年后申请贷款购房时,不算第二套。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解析:根据银行现行政策,即使此前没有房贷记录,但银行只要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申请人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将认定为二套房,按照**50%、利率上调1.1倍的贷款政策执行。而过去的政策是认贷不认房,全款买房后再申请贷款买房不会被算作二套房。4、曾贷款购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解析: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因此即使将房产出售,家庭名下没有住房,但因为之前有贷款记录,所以之前贷款购买房产出售后,再购买时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5、首次购房用商贷,再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解析: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贷款记录,不论结清或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使用也会被算作二套房,因此使用公积金贷款再购房,**比例为50%。6、婚前一方贷款购房,婚后另一方贷款购房。解析:可能夫妻婚后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肯定有结婚登记记录,而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结了婚的夫妻不能提供单身证明,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解析:目前银行对二套房的认定是认房又认贷,只要在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当事人的贷款记录,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另一方,这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因此假离婚并不能规避二套房新政。
全部4个回答 > -
答
主要看房管局是否能查到你的房产信息。一、如果父母名下无房,子女购房属于首套房;如果父母名下已有房产,子女购房则属于二套房。二、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详解: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全部4个回答 > -
答
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第二套房”或“多套房”的认定标准 一、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二、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数据为准。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贷执行。 三、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按前款规定执行。 四、商业银行应切实履行告知义务,要求借款人按诚信原则提交真实的房产、收入、户籍、税收等证明材料。凡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的,所有商业银行都不得受理其信贷申请。对于出具虚假收入证明并已被查实的单位,所有商业银行不得再采信其证明。对发生上述情况的借款人和单位,商业银行应及时向其所在地银行业协会报告,由银行业协会负责收集上述信息并予以通报,监管部门列入重点检查内容。 第二套房贷利率调整的作用 第二套房贷调整的作用是中国央行为了更好的控制信贷风险,给泡沫过大的房地产市场降温,打击购入多套住房的投机者而设置的上浮利率。 一般个人第一套房贷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享受八五折,而第二套房的利率一般上浮10%,而且**成数也相对较高。 第二套房贷可以有效的降低银行信贷风险,可以对涨幅过大过快的房地产价格减速,因为投机者被一定程度的打击了,部分投机者由于投机成本加高,导致投机回报率降低甚至没有利润,降低了投机意愿,从而使房产价格更接近房产的实际价值。这样也有利于穷人更容易买得起第一套房,因此也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增进社会稳定。
-
答
2008年12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政策措施: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居民,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这是我国进一步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的重要举措之一。许多普通贷款人对买第二套房是否能从银行获得比较宽松的贷款政策充满猜测。记者采访了多位房地产和金融专业人士,了解其中的内情。 银行强调要精确“点火”放贷 记者从建行、工行、兴业等多家银行获悉,银行受理的住房按揭贷款业务中,部分首次贷款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的市民已经享受到贷款利率由基准利率下浮30%的优惠。以贷款30万元、20年期等额本息方式、享受下浮30%利率计算,11月底的第四次降息后月供降低到1863.15元,月供比年初至少减少了400元以上。而购买第二套以上住宅的市民仍要面对“**比例为40%,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的严格的政策尺度。相比之下,一些贷款人非常渴望银行放松二套房贷政策,甚至部分有改善住房条件的买房人因为该政策而选择持币待购。 据多家银行有关人士介绍,银行在助推房地产发展时格外讲究“精确点火”,在顺应政策的潮流的同时,还要把控好信贷风险。房地产新政更多鼓励的是自住型住房,对于投资和投机类购房不予支持,而且金融监管部门日前已经明确表示,对于二套房贷,各家银行不允许随意松动。而对于贷款购买二套以上住房房屋的客户,银行会采取细分措施。如果有太多的客户都能享受央行“**两成+利率七折”贷款优惠,那么不仅银行在这些客户身上无利可图,而且一旦房价下跌幅度过于剧烈时,客户很可能选择断供。同时,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如果贷款人处于风险较高的行业,或者预期收入下降,银行也不会参照首套住房的标准来降低贷款**款的。此外,在楼市将进入底部区时,有少数房地产商为了支付工程款可能会采取“假按揭”方式,银行当前会格外注意控制风险。 银行与房管之间需要“政策接口” 我爱我家天津地区市场研究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2007年9月以来,“二套房贷”政策出台后,在极大地抑制投资投机行为的同时,也“一刀切”式打压了总量庞大的“改善型自住需求”。成交总量的大幅下降伴随价格的波动延续至今,市场观望气氛浓厚。此次“二套房”的松动将使得更多的购房者受益,有利于部分购买普通住宅的“改善型自住需求”释放,将直接促进市场的活跃,提振市场信心。南开大学房地产金融中心主任徐保满教授指出,房地产金融政策在执行中要纠正“一刀切”的问题,各地执行有关政策要重视参考当地经济发展水平。 据悉,北京地区已有建行、工行与深发展等银行在确定第二套房贷款优惠政策时,将“建筑面积26.65平方米”作为人均住房面积标准。而本市对于如何确定“人均居住面积未达标”,如何开具现实居住证明等一系列问题尚无执行标准。多家银行表示,其实总行已经要求各地分行参考当地情况制订房贷细则,而银行与房地产管理部门还没有磨合好“政策接口”。本市统计部门资料显示, 2007年天津市城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已经达到27.1平方米。但是银行没有接到正式的相关通知,也没有执行本地的标准。各方期盼楼市新政的配套细节尽早完善,让更多人享受到楼市新政的好处,促进楼市更好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