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2、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不管是40年、50年还是70年,都有到期的时候,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只要房子还能住,就都得续签土地。那么,怎么续期?是免费的吗?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土地到期后,按照当时的楼面毛地指导价格,依一定比例缴费。(据《人民日报》)请注意,政府从来没说过免费续期。《物权法》只说到期后“自动续期”,没说这个自动是免费给的。而《土地法》则说土地使用权必须由土地使用者支付使用权出让金。那么,续期的费用又是多少呢?据温州网消息,**近,因为历史原因,温州有一批20年产权的房子,将陆续到期。如果要续期,必须缴纳占房价总额约三分之一的土地出让金。至少,温州现在是这么干的而且,温州这么干对其他城市来说可能就是一座风向标……“这次市区一批上世纪90年代初期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面临续期的问题,在全国可能也属先例。我们也没有什么可资借鉴的经验。这次媒体报道了此事,我们觉得这是个好事,增加了市场透明度。”——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张少清。而且,你要知道——其实,这个“产权”并不是从你买房之日计算而是土地被拍卖后开始计算看到这里,您大概也明白了,我们大概能做的,就是在相关政策明确前,买房时提前关注土地使用权年期的问题,尽量选择产权比较长的楼盘入手。
全部3个回答 >房屋20年使用权到期后该如何办?
157****4206 | 2019-11-25 01:54:53-
134****6372 《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批准准于续期的可以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相应土地登记手续。
法律没有对费用的交纳作出规定。民间一直有传言说产权到期后房子由国家无偿收回的说法,这是不了解房地产权利和不懂法的庸人自扰!
房地产的权属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产权是属于产权人私人的,永久的。而土地只有使用权,土地的产权归国有,所谓的“产权剩多少年”实际上是指土地的使用权还剩多少年,我国的住房是从开发商拿地的时候算起。
2019-11-25 01:55:19 -
132****8590 土地使用权到期应当自动续期。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2019-11-25 01:55:16 -
147****1513 中央对此已有规定,房产自然的落在原房主身上。交1%的土地出让金,然后续期相应年限。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您应当提前一年向国土资源局申请继续使用,经批准后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房子还是自己的。
2,《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法律没有对费用的交纳作出规定。
3,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批准准于续期的可以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相应土地登记手续。
4,到目前为止,国家尚未明确规定土地延期地价计算方式。
补充:
5,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六次审议的物权法草案五次审议稿规定: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支付土地使用费 。续期的期限、土地使用费支付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6,住宅建设用地续期后是否支付土地使用费的问题,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研究认为,这一问题需慎重对待,目前以不作规定为宜。届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再作慎重研究。因此,建议删去土地使用费的规定。 2019-11-25 01: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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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产权的房子到期后会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所有权到期后,如国家需要收回土地,且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收回时,这时会出现一个问题,由于房子在开发时有先有后,但土地使用权的终止日期是以土地出让合同上的终止时间为准,即土地使用权到期,而房产还未到报废的年限。这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则要给予地上建筑物所有人相应补偿;如果不收回,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人可以在届满前一年向国家申请续期,并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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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年限是根据土地使用性质来看的,房子是没有年限限制的。等土地年限到期后会有有关部门来查看土地上的建筑物是否能继续使用,如果能继续使用的话建筑物的使用人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就可以继续使用了,如果不能使用了那么会赔偿建筑物的产权人然后回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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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27日正式对外公布。这是我国首次以中央名义出台产权保护的顶层设计。《意见》明确了进一步完善现代产权制度、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的五个原则:坚持平等保护。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坚持全面保护。保护产权不仅包括保护物权、债权、股权,也包括保护知识产权及其他各种无形财产权。坚持依法保护。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强化法律实施,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坚持共同参与。做到政府诚信和公众参与相结合,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诚信政府,增强公民产权保护观念和契约意识,强化社会监督。坚持标本兼治。抓紧解决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产权保护精准度,加快建立产权保护长效机制。《意见》明确了产权保护的十大任务:加强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保护;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制度;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审慎把握处理产权和经济纠纷的司法政策;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完善财产征收征用制度;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健全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各项制度;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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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40年产权 40年之后到期自动续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如下: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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