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关于房地产的**大消息是:在2017年年底之前,全国所有市县的“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房源信息,将全部接入国家级平台。届时,一个人在全国买过几套房,只要进行过登记,就有望依法查询。不动产登记""四统一""今年有望全面实现从国土资源部获悉,2017年是实现不动产登记“四统一”的决战年,该部将会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着力抓好信息平台接入,力争年底前所有市县全部接入国家级信息平台,全面实现“四统一”。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曾撰文指出,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核心是必须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的“四统一”。据悉,截至2016年底,全国335个地市州盟、2808个县市区旗已经开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累计颁发不动产权证书1400万本,不动产登记证明1300万份,全国全面实现了“发新停旧”。全国1700多个县(市、区)顺利接入国家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四个直辖市、河北、江苏、浙江、广西等地率先实现接入范围全覆盖。根据此前国土部列出的时间表,2014年建立统一登记的基础性制度,2015年推进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过渡,2018年前,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投入运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基本形成。对于社会普遍关注的房产税,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并不是开征房产税的前提条件,不过,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成并全面运行后,能够为征收房地产税提供更加充分的依据和基础信息,能更加有效支撑房地产税收改革。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并不意味要开征房地产税,更谈不上老百姓将面临高额税费的问题。地方房源登记接入国家平台为调控提供支撑中国每隔10年就进行一次人口普查,但基本上没有进行过房屋普查。国家基本掌握全国不同城市的住房拥有量会产生三个方面的作用:一是为短期的楼市调控提供基本的数据和支撑二是从中长期来看,对于大家普遍关心的的房产税,它的征收需要掌握公民、家庭在全国的房屋拥有量,这样才能制定出比较好的征税方案。三是利于整个住房制度的设计。如果国家层面掌握了所有公民的住房情况,对于建立住房制度、制定住房政策也很有帮助。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逐步建立房地产调控的长效机制,国家对于房地产长效机制没有过多展开描述,但有关的提法已经持续好几年了。在2014年国家出台的《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中,曾经对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有过描述,界定了四个组成工具:住房政策、土地供应政策、财税政策以及信用政策。另外,要建立以土地为基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现全国的住房信息联网,推进部门信息共享。也就是说,全国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非常关键的,只有建立此制度,全国不同种类的房源才能统一汇总到国家的平台上,从而实现全国住房信息联网。那么,联网后的信息不仅国土部可以使用,其他部门也可以使用。这相当于在部门之间共享了一个数据库平台,从而为我国房地产短期政策制定、长期制度建设提供坚实的根基。”这两类人的房产要危险了**迟从2017年12月开始,一个人在全国买过几套房,只要进行过登记,都可以在平台上查到。到那时,谁是贪官污吏,谁在大规模炒房,谁涉嫌在房产上偷漏税,纪委、反贪局、央行、银监会和税务部门将一目了然、一清二楚。如果你把这条重要信息,跟当前国家日渐严厉的调控措施放在一起,就会得出一个惊人的结论:当前的楼市调控的首要目的,固然是防风险、防资产泡沫,平息大城市中低收入阶层对高房价的怨气、赢得民心,还有一个重要因素不容忽视:不给那些囤积了大量房子的贪官污吏、炒房者们高位出货的**后机会。这些人,如果想2017年再把房子卖了,把资金转移出中国,就困难了很多。现在外汇管制已经很严格,很多地下钱庄被查处。至于通过比特币、港股通等方式“资金外逃”,也正在引起央行的关注。即便是钱转移到了海外,毕竟还要存在银行,或者以房产、股票、基金等方式存在。而中国正在对其他国家企业、居民在中国的金融账户信息进行调查,清理数据,并**迟在2018年9月开始跟全球主要国家实现信息互换(其他国家也在进行类似工作),到那时你转移到海外的资产,也能被中国的司法、税务部门清清楚楚地查到。也就是说,2018年以后,主要国家政府联手对居民个人、企业拥有财富进行监控的“天网”,将完全织就。除非你把自己的钱都换成金条或者美元现钞,埋在阿富汗或者北非的沙漠里。今年年底之后,炒房者也将遭遇麻烦。他们在全国各地的房产、贷款记录等,统统可以被央行、银监会看到,未来国家可以精准地打击炒房者。有过多次贷款购房记录,以及在全国拥有多套房的人,可能无法继续获得贷款资格。"
全部3个回答 >商业地产产权多少年?一起分析小产权房子和大产权房子有啥不同
136****6117 | 2019-11-24 16: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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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5024 "国人的家庭观念比较浓厚,因而对买房有着一种特殊的情怀。即便是在如此高房价的情形下,无数青年费尽财力,购得城市一避风之所。尤其是在当前房价走势不明朗的情况下,买房更需谨慎,如若买到贬值房,受损害的不仅仅是金钱方面的,可能还有精神上的。在买房过程中有七个小细节不容忽视,如若没有考虑周全,那么你的房子可能在一夜之间贬值数十万!准备买二手房的赶紧看看如何避免够入这些差房源!
1、质量方面勿马虎
从理论上说,住房的质量可由现场监理和竣工验收来把关,负责把关的机构要么是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要么是政府部门,跟开发商之间并未结成利益共同体,因此只需各负其责,便可以避免质量问题。但现实情况是开发商可以依靠一些“盘外招”,使得问题房蒙混过关。但这类住房在市场上很难得到购房者的认可,一旦披上“质量差”的外衣,其价值将大打折扣。
2、配套不能“做减法”
生活方便是房子保值增值**基本、**必要的因素,包括目前所具备的,也包括近期甚至未来将要实现的。一个生活区除了交通方便,还需要邮局、银行、超市、餐饮、中**、幼儿园、公园、休闲娱乐场所等配套设施一应俱全。当然,还要看配套的品质与档次,比如周边是否有名校等。
生活配套如果“做减法”,则会让房产减值。常见的有名校招生的调整,或者**教学质量的下滑,以及知名综合医院的搬迁等,都会导致周边房产价值受到影响。所以对于这些方面的因素,购房者要进行客观评判,千万不要人云亦云或者盲目行事。
3、尽量远离污染源
污染对房产价值的损伤直接而且持久,这是购房者应该尽量避免的。污染包括噪音、有毒气体、化学物品、强光等等。而临近高架、化工厂、变电站以及强光源等,都有可能会遭受相应的污染侵害,比如汽车疾驰发出噪音、尾气、有毒气体、电磁辐射等等,而临近这些污染源的住宅,其价格自然没有竞争力。
4、物管并非锦上添花
好的物业管理,不仅能让居住的满意度提高,而且能够让小区房源在市场上更有竞争力。
业界有一种说法,万科卖房靠物业。该说法虽然有些言过其实,但不可否认的是,万科靠细腻而贴心的物业服务,确实培养了一批又一批忠实消费者。住房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其售后服务已经被越来越多的购房者重视,不可否认,很大一部分购房人就是冲着物业管理的口碑来的。相反,如果物业管理不到位,在服务过程中屡次出现问题,并多次与业主发生冲突,显然会导致购房者对这类居住小区避让不及。
好的物业公司具备两大功能,一是通过物业管理服务,提升人居环境,提高业主的生活品质;二是通过对物业的维护,使得物业保值**。所以对于物业公司管理水平的考察,一定要细致,尽量避免服务水平一般的公司。
5、关注规划变化
规划对房价的影响是非常有力的。但并非所有的规划对房价**都有利。
房产价值在很大程度上与地段有关,而地段又与其所占有的资源,比如教育、交通、医疗、商业等有着很大的关系。而规划的实施,实际上是通过投资,改变其地段价值,所以规划对房价的正向影响,是随着地段价值的不断提示而得以显现。但有些规划却对房价的增值不一定有利,比如新建一条快速通道,或者新建一座大型变电站等。业主应该关注规划变化,对于那些不利于房产增值的,应及时应对。
6、居民变化要留意
小区居民的整体素质,也会影响到房价。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大多数人愿意选择跟自己差不多类型的人居住在一起。因此一旦发现小区居民构成出现了变化,则应该保持警觉。
7、治安环境也重要
置业买房,治安问题是首位。这样的说法虽然有些言过其实,但如果治安环境恶化,不能给人以安全感,何来安居乐业?
说到底,治安关系到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如果无法得到保障的,这样的住房肯定是得不到市场认可的。所以不仅在购房前要了解治安情况,入住之后也要适当关注治安状况的变化,比如周边刑事案件发生频率。而一旦治安环境恶化,刑事案件高发,周边住房的价格肯定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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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4 16:47:18 -
136****8334 据陕西省国资委网站消息,陕西省政府近日印发《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细则中提到,五类房产可免征房产税。 这5类房产包括: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细则提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对产权共有的,由共同人确定代表缴纳或经协商分别缴纳房产税。 细则还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产税按年计算,分季征收,纳税人应在季度终了15日内申报纳税。税额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2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对纳税人没有房产原值作为计税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价格计算征收。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需要减税或免税的,经纳税人申请,由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提出意见,层报省地税局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免征房产税。
2019-11-24 16:47:16 -
143****2657 9月21日:针对分散登记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国土资源部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依法妥善处理,为不动产权利人排忧解难,但不允许所谓小产权房借此合法化。 随着城乡不动产实施统一登记,房、地分散登记时期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不时出现,如土地权属来源合法但原开发建设单位未及时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房屋建设单位在国有建设用地开发中存在用地手续不全、擅自改变用途、未按要求缴纳相关税费等情形而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等等,从而使购房人凭已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可能面临“开发商没了”“土地信息资料不见了”“原开发企业破产了”“开发商没有补齐土地出让金”“手续不全”等一系列问题困扰。 为此,两部门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加强配合,共同协商,推动地方政府依法合规分类妥善处理,及时为群众解决问题,但要防止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 为进一步解决不动产登记“中梗阻”问题,切实便民利民,两部门要求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机构分设的地方,两部门进驻同一个服务大厅,设置同一个受理窗口,按照“进一个门、跑一次路”原则,实现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有效衔接,一个窗口受理。涉及交易需办理事项,一般交易业务3个工作日内办结,较为复杂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凡是能够通过网上办理的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事项,不得要求当事人到现场办理。
2019-11-24 16:47:13 -
132****1269 "
近日,市民黄先生向北方网地产频道爆料称,他购买的号称企业产权的房子,临近交房却变成了小产权,开发商承诺的民水民电也变成了商水商电,房屋面积还遭遇了大面积的缩水。不少业主要求退房,却被告知要收回当初买房的合同原件和付款收据,否则就不给办理退房。
企业产权变小产权业主心焦
2012年7月份,黄先生正在选购婚房,浏览某商业购房网站时发现了凌奥盛世公寓项目详情页,该项目地处凌奥创意产业园内,精装修,售价约8900元/平米,远远低于周边项目的价格。去售楼处咨询,售楼人员告诉黄先生,项目是民水民电,有燃气,精装修。之所以售价低,是因为项目是企业产权,入住后,企业产权可以转成大产权。置业顾问还现身说法,告诉他,某某业主已经转成了大产权。黄先生信以为真,几天后便全款买了一套51平米的房子。
按照合同约定,今年8月30日,房子应该交付到业主手中,开发商延期交房将近两个月后,入住通知书才寄送到业主手中。收房当天,黄先生注意到,之前开发商承诺的民水民电,变成了商水商电,燃气没有了,房屋公摊面积太大,导致面积缩水严重,而室内的消防管道则直接裸露在屋顶。更让黄先生震惊的是,他买的所谓的“企业产权”的房子,竟然“变”成了小产权房。
知道房子是小产权后,业主们都很着急,他们多次和开发商交涉、向相关部门反映均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
仔细查看了黄先生的“购房合同”,发现所谓的合同其实只是一份协议,签章为“天津盛世惠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专用章”,而正规商品房销售购房合同上的签章应为“某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专用章”。另外,黄先生的购房款是手写的收据,没有正式的发票。其他购买了凌奥盛世公寓房子的业主,也都像黄先生一样以为自己买的是“企业产权”的房子,直到项目交房才发现是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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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4 16:47:10 -
142****9959 "
自从发现“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开发商取得该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算”这个法律条文后,细心的朱先生在这段时间一直琢磨一个问题——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高年限是70年,那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满后,我们的房地产权该如何保障呢?
朱先生很纠结这件事,他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自己一直很关注《物权法》,也并非是杞人忧天,只是想弄明白:70年“大限”来临时,自己这套房屋的命运到底会怎样?70年后难道还让自己的后代再缴纳一笔价格不菲的土地出让金?如果70年后还要再交钱,自己是否等于是长期的租房,那当了这么多年的“房奴”是否值得?朱先生的这些疑问并非个例,也代表着很多人的疑虑。
带着上述种种疑惑,中国经济导报采访了相关业内人士,为大家解读70年房地产权到期后到底怎样?
70年产权实为土地使用年限
对于朱先生的疑惑,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姚志明律师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采访时指出:“其实所谓的商品房产权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房屋所在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的年限。”
1990年5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发布并施行,该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各种不同用途的土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等等)在出让时,政府部门(一般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被授权行使职能)作为出让方,出让时与受让方签订出让合同,会因为土地用途、实际使用条件和现实情况不同,规定不同的使用年限给受让方,这里提到的70年指的是居住用地(即住宅用地),且住宅用70年指的是**高出让年限,出让时只能低于或等于**高年限,不得超过。
另外,出让年限的期限(或起算时间、终止时间)如何计算,这需要参考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条款中有出让年限和终止年限,也明确指出起算日。这跟什么时候盖房子,没有直接关系。
“房地产商出售房子时明确向购房者说明了70年的期限,如果囤房时间长,自然房子的价格也应该会降低。用**简单的话说,同一处房产,其剩余年限越长,使用价值就越大,价格也就越高;反之,其剩余年限越短,使用价值相对较小,价格也就相应较低。好比二手房,与新楼盘相比,除个别原因外,价格自然比同地段、同户型的房子便宜。”姚志明说。
国家应尽快明确产权到期后的相关政策
“耗尽青春为了套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我们的房子会怎样?”某一线城市曾有消息传出,70年后土地无偿收回。一石激起千层浪,让购房者忧心不已。
“住宅70年土地使用权限到期后应当如何处理是十分重大复杂的问题,是国家需要考虑的问题,普通居民无需过度担心。”姚志明说。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的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姚志明说,“关于土地使用权限到期问题,也一直是业界关注的问题,国家还没有明确政策出台。”
知名财经评论家叶檀曾撰文指出,新物权法对于土地使用权的“自动续期”是有偿还是无偿,将由《土地管理法》这样的具体法规做出规定。新物权法让利于民的重要条款是,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连宁曾指出:“我国实行的是70年土地使用权转让,因此,到70年期满后,你可以再继续缴纳一定的土地使用金,就可以继续享有房屋所有权。”“按照规定续期”表明,购房者拥有房屋所有权,而没有土地所有权,续费与否视当时政府财政的收支而定,主动权掌握在政府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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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4 16:4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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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的使用年限我国土地的产权属于国家,老百姓购买的是商品房的产权,以及房产所在土地的使用权,并没有土地的产权。土地的使用年限有这些分类,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以所在房产的土地使用权证所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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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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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房子,产权年限有不同。1、商品房、经适房和两限房的产权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之日算起,准确地说,是拿到国有土地使用证那天算起。举个例子,开发商2005年拿地,购房者2010年入手,那么购房者入手这套房子时,剩余土地使用权也就65年了,土地使用权到期时间是2005+70=2075年。2、老公房的产权年限与以上三种房子不同,他的土地使用年限从第一笔土地收益金开始计算。老房子由于土地使用性质不同,一般上市时要补交土地收益金。需要注意的是,老公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从本楼栋第一套房上市之日算起的。举个例子,一个建成于1980年的老公房小区,某栋楼在2000年第一次出现了二手房交易,那么这栋楼的土地使用年限就从2000年开始算起,到期时间是2070年。虽然经适房和两限房在上市的时候也要缴纳土地收益金,但这两种房子与老公房的土地使用年限计算方式不同,前两种房子是从开发商拿地之日算起,而老公房是从本栋楼第一套房成交之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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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商铺的土地使用权期限是40年,商住综合的是5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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