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一般都是集体经济集资建房,自住可以,如果想像商品房一样买卖是办理不了过户手续的
全部4个回答 >窦店附近小产权多少钱?拟将自住房升级为共有产权房
152****9496 | 2019-11-24 10:53:37-
131****5801 "对计划2017年买房的人提几点建议:
1、中国房地产暂时还不会崩盘;
2、调控一定会出现效果;
3、土地市场还会火爆一段时间。
在回答该不该买房之前,我们来看一下中国房地产这些年的发展趋势:
中国一二线城市的房价,总体来说遵循着先升后降的规律,但升降比例差距很大,基本是“前进五步,后退一步”。房价先上涨五成,有关部门于是出台限购政策,受其影响再回落一成。每次价格回落基本都是由于政策性限购的原因。近十年房市走势,基本符合此规律。
2006到2007年,全国房价大涨,在2007年9月,楼市房贷新政出台,直接造成2008年房价的小幅下跌。
到2009年,楼市复苏,该年10月,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的规定出台,房价应声回落。
第二年春节后,市场又逐渐恢复,房价再次飙升。到2011年,“新国八条”公布,二套房贷**比例提至60%,贷款利率提至基准利率的1.1倍,房价再次短期内小幅回落,但没过多久马上故态复萌,开始继续上涨。
2013年,楼市新政再次出台,二手房交易的个人所得税由交易总额的1%调整为按差额20%征收。此举又暂时阻止了房价上涨势头,价格增幅回落。
2015年,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发文:全国二套房**降至四成,个人出售普通住宅,营业税免征的购买年限由5年回调至2年。政策松绑之下,房价涨幅又开始回升。
基本来说,房价一直以来都是接受宏观调控的,而调控政策从来都只能短期奏效,暂时控制房价涨幅,却没能长期起到作用。
所以,暴涨一段时间后,调控出台,房价马上增幅减缓甚至回落,但紧接着,随着政策的调整,房价又会上涨。
十年以来,我们的房价遵循着“暴涨——调控——回落——松绑——再暴涨”的规律。但总体而言,始终是在快速上涨的。房价在成交量下调两三个月后,一般会有明显的松动,会有再次大幅上涨的可能性。
虽然在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上,叫得响的声音,是想买房置业的一部分百姓,整天在高喊房价太高,以至让媒体也跟着“发喊”,从而影响到了政府,所以政府就出来进行行政干预。但是,另一个群体也是不容忽视的,尽管声音叫得不响亮,但所起的作用却不小,这个群体就是已经买了房的有房一族。
除土地价格暴涨外,房地产的其他方面的成本也在不断上升,钢材、水泥等建材价格的上涨,成了房价上涨的一个隐形幕后推手,成本增加,房屋售价无疑是会跟着增加的,并且房价的增加比成本增加的系数高很多。
大家只看到房价在飞涨,实际上地价比房价涨得更快,有报道说,十年前买下的地,至今未开发,光地价就翻了几百倍,比做开发还赚钱,又省事。地价是一年比一年高,象孙悟空翻筋斗似的。而地价占了房地产开发成本的一小半,地价上涨,房价肯定上涨。
受几千年来的传统思想的影响,国人总认为“有房才有家”,没有房就形同漂泊,像无根浮萍。这一思想根深蒂固,一直在影响、左右着国人。受这一思想的影响,国人在成年后,都为房而奋斗,所以产生了大批的房奴。
房子已不再仅仅是居住的,同时更是一种理想的投资产品。在银行利息式微、股市风险较大、黄金行情不稳等因素催动下,房子成了百姓为保值增值的投资产品。
君不见中国的城市扩容简直就是加速度前进,今天的一个城市,几年前的城区范围还很小,三五年后,城区范围就成倍数扩大。拿广州来说,几年前城区范围只有一千多平方公里,今天已经扩大到3800多平方公里,城市的快速扩张,必然导致大拆大建,扩张后,需要大量的居住、工作人口相匹配。
有人说,“楼市的利好政策恰恰是楼市即将崩盘的“回光返照”,如果市场不需要救,那出台政策做什么?”,也有专家预测,楼市渐渐衰退,房企多谋转型,这一信息足以证明楼市的前景。
然而,市场规律告诉我们,商品的成本决定其价格,进来地皇频出,土地价格只增不减,专家称,这便是房价坚挺的证据。
通过以上的分析,想必大家已经知道该不该买房了。
然而对于购房者来说,何时买房,何时投资,还需多多观察和咨询,然后做出明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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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4 11:07:01 -
148****3600 有人认为,过去自住房政策比共有产权住房政策好,这里有必要解释一下自住房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的必然性。自住房推进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供应对象过于宽泛,有限的资源没有优先满足无房家庭;二是分配规定实行全市大摇号,不利于职住平衡,不利于解决大城市病;三是定价机制需要调整;四是自住房规划设计标准需要进一步明确;五是金融税收等政策支持仍显不足;六是房屋分配和售后管理政策需要进一步完善。 因此,我们需要在总结自住房运营管理经验基础上,结合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自住房政策进行升级、优化、调整、规范。 有利于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近些年来,北京市逐步建立了“保基本、分层次、广覆盖”住房供应体系,引导居民形成梯级消费理念。 对低收入群体,通过租赁型、小户型、低租金,满足市民基本住房需求,应保尽保。对于中间层群体,通过产权型、中户型、适当售价,满足市民自住型住房需求,做足做实。对于高收入群体,通过产权或租赁型、市场价格,满足市民不同层次住房需求,加强调控。 在新的住房制度安排下,中低收入者继续由政府提供租赁房、公租房,或者提供市场租房补贴,解决其基本住房问题。共有产权住房主要面向“中间层”的住房困难群体,这个“中间层”涵盖可以比较广泛,就北京来看,应该是涵盖所有无房家庭,当然也包括非户籍的“新北京人”,这是体现大保障、大支持的理念,充分体现首都的厚德包容精神。 坚定不移发展共有产权住房 **近,社会上出现了对共有产权住房的某些质疑,对此需要作出说明。 一种观点认为:过去自住房申请与房源比例高达100:1,现在仅为27:1,特别是**近配售的项目,到了5:1,说明共有产权住房不受欢迎了。这种说法显然是误读。需求和供应比下降了,首要的原因是共有产权住房资格条件比过去更严格了。单身过去满25周岁就可以买,现在要满30周岁才可申请;在住房条件上,过去的符合限购就可以,现在必须没有住房转出记录等才可以申请,这都是回归住房居住属性、抑制炒作的举措。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因为共有产权住房转让受限,所以申购遇冷。其实,这种受限恰恰是对过去所有出售型保障房政策的纠偏,打消了投机空间,坚持了房子是用来住、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真正回归住房的居住属性。这类遇冷是一面镜子,能照出真正的刚需家庭,让那些投机的人退出了购房竞争,真正解决居住问题的家庭中签率反而高了,这正是政策追求的目标。从一定意义上说,这类遇冷越多,说明我们的制度越成功。 此外,关于合同、品质争议问题。共有产权住房是新生事物,在销售、管理各方面均无先例可循。任何新制度一出现,不可能十分完美,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认识水平。只要我们坚持问题导向,不回避问题,坚持人民立场,广泛凝聚共识,群策群力,共同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向高质量发展,从而推进首都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建设,一定会在住有所居上取得重大进展。
2019-11-24 11:06:49 -
143****7120 "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等多部门起草了《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所谓共有产权住房,简单来说,就是一套房子,政府和购房人各持有一定比例的产权,该做法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网民纷纷为这项惠民政策点赞,并表示,推出共有产权住房是解决百姓安居问题的有益尝试,可以满足“夹心层”的住房需求,也使住房保障工作更具普惠性。要确保政策精准落地、精准实施,还应加大供应量,完善相关制度细节。
落实“住有所居”
“北漂十多年,错过了自住房,错过了公租房,共有产权住房的低门槛让我感到离安居梦更近了!”网民“爱莉”说出多数无房人的心声。
网民“王彭师傅”表示,共有产权有利于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减轻购房压力。部分产权的“使用权”让渡给首次购房人,进一步降低了房屋出售价格,**大限度支持一线城市“夹心层”住房需求,实现“住有所居”的梦想。
此外,共有产权住房从供应、持有和转让等环节都体现了保障功能。网民“舒心萍”表示,共有产权从购买到出租、产权退出,完全基于契约精神,按照市场方式进行,避免了直接干扰价格带来的种种弊端。此外,共有产权房是“半开放”运行,在一定程度上还起到了“二次分配”的作用。
网民“CC@跳一跳”表示,相比自住房,共有产权政策设计上更加灵活、规范。政策通过职住平衡、属地原则以及“不转让无需补差价”的规定让房屋回归居住属性,不会因供应项目位置较为偏远以及住房品质和配套建设跟不上而被迫购而不住,更不会因受整体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出现滞销。
期待精准落地
有网民表示,共有产权房的出现,是均衡住房资源、解决城市无房者住房困难的新举措,其精准落地需要完善制度设计,细化实施细则。
网民“程赤兵”表示,共有产权住房政策在推行过程中,必须做到政策透明、公开公正。政府有必要回答获取房屋产权的资金从何而来、收益又归向何方、将来出现风险又如何化解等问题。
此外,网民“叶倾倾”表示,由于共有产权住房存在一定的“利益”空间,就需要防止有人借机“蚕食”。在政策正式实施之前,须完善制度设计,细化实施细则,包括申请准入机制、土地产权的界定原则、房产评估标准、合理的转让方式等等。
也有网民表示,在有限的资源背景下,保障政策能否精准落地,还取决于住房供应、人口控制等多方面因素。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的推进,和城市其他配套政策也是互相呼应的。
( 李会平 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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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4 11:06:43 -
147****2075 "
据《21世纪经济报道》,几天后,浙江慈溪人民法院即将在公开司法拍卖平台进行一场资产拍卖。既非卖方也非买者的四川信托理应对此颇为关注。
这场拍卖定于10月15日进行,拍卖标的是位于浙江省慈溪市逍林镇林西村、福合院村的工业房地产及附属设施,所属企业为宁波哲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宁波哲豪公司”),公告显示该标的有两张土地证号,以及上面的8栋建筑物(厂房),用途均为工业。
比对这些房产信息,不难发现,这与四川信托2012年发行的一款信托的抵押资产吻合。当年5月份,“川信·浙江好当家电器公司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浙江好当家信托项目”)成立,抵押物恰为上述宁波哲豪公司房地产。
10月10日,21世纪经济报道拨打负责此次拍卖相关事宜的浙江宁波法院人士电话,对方也向确认拍卖标的来自于宁波哲豪公司。
不过,有意思的是,获取的一份法律文件显示,该处房产从2013年年中开始已被申请司法拍卖,但申请人并非四川信托,而是浙江慈溪当地一家企业慈溪市逍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慈溪逍林建筑公司”)。
据调查,慈溪逍林建筑公司曾为宁波哲豪公司工程建筑方,2013年3月,因宁波哲豪公司不予支付尚欠的1984万元工程款,慈溪逍林建筑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拍卖宁波哲豪公司资产,所涉资产恰恰为上述土地、厂房。
显然,这一拍卖申请动了四川信托的蛋糕。本报多方获悉,四川信托此后向法院提出异议,认为慈溪逍林建筑公司不具有上述房地产整体的拍卖处置权,要求撤销拍卖行为,拍卖权之争由此展开。
工程款清偿权和抵押债权,谁能优先受偿?各方理解不一。
10月10日,21世纪经济报道联系了四川信托相关人士,对方表示,“浙江好当家电器公司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兑付完毕,不存在兑付风险。
拍卖权之争
事情要从慈溪当地曾经的电器龙头浙江好当家电器有限公司(下称“浙江好当家”)说起。
在长三角、安徽、东三省等地农村,人们对“好当家”、“家家乐”牌的洗衣机、脱水机、冰箱等白家电产品并不陌生。
生产这些小家电产品的浙江好当家电器实际控制人为岑建康,大约在10年前,岑建康进入了家电行业。不过在2005年左右,电子电器和金属冶炼逐渐成长为浙江慈溪的支柱产业,岑建康于是转行家电生产。
这次转型使其抓住了正在崛起的家电产业,浙江好当家先后入选了国家家电下乡项目。
根据上述浙江好当家信托项目的一份推介材料,截至2011年9月,浙江好当家电器的总资产已超过10亿,拥有生产流水线10条,70多家区域售后服务中心,60%的洗衣机销往乡镇和农村市场。
不过,2012年后,浙江好当家所处的洗衣机行业库存不断高企,去库存压力巨大。浙江好当家资金链同样变得相当紧张,企业于是在当年通过四川信托等渠道补充了过亿元的相对贷款更高成本的资金,用于原料采购等。
2012年5月份,上述浙江好当家信托项目成立,融资金额为1亿元,风控措施分两块,一部分是浙江好当家和宁波哲豪公司所有股权;另一部分就为宁波哲豪公司上述两块土地和所载建筑厂房的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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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4 11: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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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6日讯2016年楼市的火爆推动多地房价上涨,涨幅**大的城市房价上涨超过一半。中央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曾经被认为能立竿见影降低房价的“利器”房产税再次进入视野。房产税到底要不要出台,至今还没有定论,实际上,自从2010年以来,房产税一直是业内外热议的焦点。曾有观点认为,房产税确实能起到抑制房价的作用;也有观点认为房产税的具体细节不明确,也未经实践检验,对房价影响有限。两位业界专家就房地产税发表了自己的见解。樊纲:如果征3%-4%的房产税 你看起不起作用?“只有百分之零点几的房产税当然不管用,如果像美国一样到了3%-4%的房产税肯定能起作用,” 中国央行货币政策委员、北京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樊纲近日对于“房产税没用”的说法进行了反驳,他认为这违反了经济学的基本常识。采访中,他拿新加坡房价举例:**近新加坡搞房产税和交易税,新加坡城市中心的房价已经跌了40%。但是这一点我们也迟迟做不了,迄今为止没有列入国务院的议程。樊纲认为,中国土地国有、利益牵扯都不是房产税实施的阻碍。“20年过渡期,从新房子开始征起,老房子卖了才征,你看能不能实行得了?实行房产税的问题不要跟反腐挂钩,新房新办法,老房老办法。”“价格肯定是管用的,价格不管用往往是没到足够高。中国的炒房团跑到美国,说美国次贷危机房子便宜,转了一圈**后一问每年还得交4%的税,结果全都不买了。” 樊纲乐观表示,“虽然还有一些因素和理由,但是我觉得都有办法可以克服。”贾康:房地产税必须和土地制度、住房制度、投融资制度一起综合考虑在房产税征收对房价的影响上,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任院长、首席经济学家贾康则没有樊纲般乐观,他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到,不能说房地产税这一因素决定了房价。贾康表示,如果说房产税跟房价没有关联,这个观点不成立,税负在住房的保有环节从无变有,会影响、引导方方面面有关主体的经济行为及选择,进而影响房价。贾康指出,房地产税必须和土地制度、住房制度、投融资制度一起综合考虑。贾康强调,在中国,住房保有环节的房地产税,要考虑以免税条款对应住房基本保障、设计扣除“第一单位”的具体标准,具体而言是按人均面积扣,还是按套数扣,是有争议的。“社科院曾经提出方案,设计为人均40平米,但也有不同意见,立法中大家需寻求**大公约数。有人会认为应60平米,有人会认为应该从第一套房扣除,但也有人说扣除第一套房会催生离婚潮,后来就有建议说干脆以单亲家庭第一套房、双亲家庭前两套房扣除,从第三套房开始征,这样谁都躲不开。”樊纲认为这也不失为一个在“攻坚克难”中先建框架、起步时相对宽松平稳的合理选择,**容易为中国社会所接受。房产税与房地产税的区别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地产税,则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等。房地产税已包括房产税,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近两年国家正式文件或相关主管部门的言论中,都是使用“房地产税”这个概念。“房产税”似乎已退居二线。财政部多次表态会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这基本上是将会发生的事。据中国经济网了解,房地产税已进入十二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但从小组起草开始,中间还要经过多轮意见征询,草案通过后还要征求公众意见,立法过程相当严谨,今年底出台只是乐观估计。房产税立法的三个关键环节据中国经济网了解,无论从完善税制的角度,还是促进房产价格稳定的角度,开征房产税都是大势所趋,但从中国的客观现实来讲,开征房地产税是一项系统工程,还面临许多问题。首先是征收范围。在重庆的房产税方案中,**大的问题在于高档房的界定,而上海的方案只针对新增房地产,这就意味着存量不咎,以往拥有数套房产的人将成为**大的受益者。而对新购房人而言,加重了负担,会造成社会不公。其次是**关键的税率如何确定。假设房产税率很低,房地产价格上涨率高于该比率,则该税率对抑制房地产投机并无实质意义,房价还会继续上涨。如果税率过高,可能会不利于房地产行业稳定发展,而中国的经济增长在很大程度上依赖房地产业的发展。三是房产价值评估问题。房产价值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个案性,和区位、房型、小区环境、周边环境、物业等等因素有关,如何动态地评估房屋价值将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如果仔细评估,面对数以万计的不同房屋,准确机制将会耗费极高的社会成本。反过来说,如果只是大体分区确立房产基础价格,容易因为不公平而招致反对。另外,当房价评估不合理时,还要建立起相应的申诉程序。房产税应该有合理的用途结合国内外现状,即便是只对特大城市、大城市征收房产税,也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人均面积作为征税的衡量标准。按人均居住面积为标准,超过了平均居住面积,就得缴纳房地产税。人均房屋使用面积越大,税率越高,可实行累进税率制度。另外,要规定相应的减免制度。第二,房地产税应该有合理的用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因此,所征收的房地产税应该用于当地教育条件的改善、社区设施的改进或道路、桥梁的改造等等。这样有利于房地产税的征收,防止逃避税收的现象,同时,也能通过税收来抑制房价的快速上涨。第三,对于长期空置的房子,明显具有投机性色彩,可以提高房地产税的税率,有效避免房产投机。第四,将该税种划归为地方税种。一方面比较符合历史习惯和国际惯例,另一方面,有利于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可以激发地方政府配合中央政府进行房价控制,有利于房价的稳定。第五,加大住房租赁市场建设。防止具有多套房屋者将房地产税通过房租转嫁给租房者。据中国经济网了解,长期以来,中国房地产的税收大部分集中于开发和交易环节,保有环节的税收较少,这是推动中国房价高涨的主要因素。因此,在保有环节上开征房产税,从一定程度上可以将房价这只“猛虎”控制在“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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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开始,多伦多市中心的公寓租金猛涨,所以现在在多伦多买房,大部分都可以实现正现金流。有一些公寓即使没有正现金流,也不用担心,毕竟公寓的主要收益的大头是在于房产增值,正现金流只是用来确保投资公寓以后租金可以抵消花费。 大部分多伦多的公寓可以实现正现金流。 一般来说,本地居民**低**可以20%,海外买家贷款**按照35%算。如果还有其他的问题,推荐去及优问问,是当地的CPA/律师回答的,比较客观,值得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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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共有产权房,就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共有产权房”,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政府将原来供应经济适用房划拨的土地改为出让,将出让土地与划拨土地之间的价差、政府给予经济适用住房的优惠政策,显化为政府出资,形成政府产权,从而形成低收入困难家庭和政府按不同的产权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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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标准的普宅是这样的: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含)平方米以下;(北京市是140平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2倍以下。 商品房要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标准才行的,另外:首次上市的已购公房、危改回迁房、合作社集资建设住房、安居房、康居房、绿化隔离地区农民安置住房等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均视同普通住宅。(2):新政中“金融机构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低**款比例调整为20%”。这里出现的一个新名词———改善型普通自住房,韩世同、陈真诚均表示,可能就是二套房贷新政通知中“第二次置业、但是家庭人均住宅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以下的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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