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住房根据住房面积,性质,评估价,双方持有住房情况等因素来计算过户税费。规定过户住房需要评估费用千分之6,印花税万分之5,手续费几百元,卖家持有住房满2年,过户免增值税5%,卖家满5唯一住房,过户再免个税1%,契税,买家首套买入90平米以下1%,90平米以上1.5%,二套房90平米以下契税1.5%,90平米以上2%,三套以及三套以上契税都是3%,
全部3个回答 >2房产证过户的费用是多少?万科股东转让股份完成过户深铁成第二大股东
146****3215 | 2019-11-22 06:51:29-
151****8492 一个在房地产行业有着颇高资历的人,而恰好他又是靠着房地产开始发家,当他毫不留恋大举抛售旗下房产的时候,继而转投到其它行业的时候,就不免引发外界对于房地产变天的猜测。 此人就是“超人”李嘉诚。李嘉诚属于第一代创业者,也是寒门崛起的代表,所以会成为影响后世的典范,而其慧眼独具的投资目光更是被世人称道。但近几年李嘉诚“被逃跑”“告别房地产”之说不绝于耳。 **近又放出了大消息,媒体报道称:李嘉诚本月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内连下两城,先以9亿元收购“日本特斯拉”,后以10亿英镑(约87亿人民币)收购了英国一能源公司。 虽然此次李并非抛售房产,但要知道十几天前的9月7日,李刚刚以20亿港元转让了旗下长实地产及电能实业持有的山顶道两幅宅地,时间间隔还不到二十天,李嘉诚就盯上了新能源产业,看来李嘉诚是铁了心要“放弃”房地产业务了。虽然李嘉诚一再声明自己不会放弃房地产业务,但是手上却不断地在抛售房地产资产,着实让人捉摸不透。 近年来,李嘉诚频频出手其在香港和内地资产并加大对欧洲投资力度,而涉及行业有基建、零食、物流、电信、新能源,唯独很少触及房地产行业。据统计,近3年以来,李嘉诚共计卖掉了超800亿资产,尤其是内地的资产,都是在资金比较容易汇出的时候卖掉的。不在**高点卖,而是**合适的时机卖颇符合李嘉诚“不赚**后一个铜板”的经商理念。每次都会引发不小的猜测,尤其是当前房地产市场收紧,调控层出不穷之际,房地产变天论更是此起彼伏,李嘉诚等大佬的动作更是被认为投资置业的风向标。 精明的商人往往都是善变的! 李嘉诚如此,万通六君子之一的潘石屹亦如此。潘石屹也是**近两年开始抛售资产的,据悉2年内他抛售旗下上海等地的SOHO广场重资产套现达350亿之多,顺利转型“轻资产”模式共享办公,当起了赚钱省心的“包租公”。众所周知,潘石屹和大炮虽同为万通六君子之列,但是他们一直以来都是观点对立的,潘石屹的观点是随着移动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的发展,房地产市场是受到冲击**严重的,因为这些新兴产业会改变大家对于房子“拥有”的观念,“共享经济”才是未来发展的主旋律,所以他彻底转型轻资产也被业内认为是**有先见之明的,被行业称道。 相比之下,前两年一直在海外高调的王健林的“轻资产”之路就艰难得多了。先是在国内货币储备不足的时候大举布局海外,继而高调宣布“万达未来的主要盈利在海外”,是以被重点关注也不意外。所以,后来的万达、融创、富力“世纪交易”虽然有苦但也得往肚子里咽,继而亲自操刀变卖王牌资产万达广场,开启“卖卖卖”的模式。 纵观近几年房地产的发展,虽然各房企销售日益打破记录,但不可否认的是过去粗放式的“拿地、开发、销售”模式已经玩不转了,往后更多的房企追逐的目标已经不是规模的大小,而是利润的高低。就拿李嘉诚来说,今年上半年,长江地产收入不到300亿港元,利润超过144亿港元,这个盈利水平是国内房企望尘莫及的,也是应该争相效仿的。 过去房企在营销等方面花样太过复杂,投入也太过铺张,笔者以为开发商就是应该在盖好房子的基础上顺便又能把钱赚到,这才是老百姓认可的开发商,一味的寻求规模,不在产品上下功夫**后的结果只能是被民众抛弃。未来的房地产市场主要竞争肯定是在产品上,而未来房子的定价规则也一定会有所改变。 在笔者看来,房地产的“黄金时代”已经宣告结束,像过去那种暴赚的时代已经不再了。不但如此,中国的房地产市场随着近几年的高速发展早已透支严重、风险重重,需要纠正的地方太多,房地产「泡 沫 破 裂」、「崩 盘 论」不绝于耳,加之眼下金融「去杠杆」等紧缩政策已经让国内很多房企日子不好过了。而资本趋附的**佳场所往往都是首先要资金安全、其次是可以大赚,所以也不难解释李嘉诚为什么要大举抛售国内物业转而投资更稳健的基建、更有前景的新能源等行业了,运营模式也在“避重就轻”。 通常一有大佬抛房,很多人的第一反应都是,房地产要不行了,房价可能撑不住了,要下跌了。这种想法很普遍,很多业内的作者也会往这方面引导,给购房者错误的认知。其实不然,对于房地产这些大佬来说他们眼前所做的一切不过是在改变“姿势”,调整策略,玩法不同而已,资本是逐利的,总是从价值高地向价值洼地转变,但有一点需要肯定的是,房地产市场在改变,房企勤修内功是未来角逐的重点。 随着去年底国家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至今将满一年之期,回顾今年发生在房地产的事,我们看到政策的指引作用也在凸显,从今年的调整策略来看,无论是深度还是广度都优于以往,绝非小打小闹。打击炒房等不利于市场稳定的行为,弱化房子的金融属性,回归房子的居住本源,政策引导房价稳定发展,不大起大落才是未来的主题。 笔者曾在之前的文章中说过,理解大佬们抛房转变运营思路其实很简单,可以类比成我们普通人的买房思维:我们卖掉手上的第一套房,然后拿着这钱去改善性住房差不多,你是为了住更大的、更好的,他们何尝不是呢?
2019-11-22 07:06:39 -
146****7791 "
区别于以往的北京市产权型保障房和政策房满足一定条件后可转换为完全商品住房,北京市推出的共有产权住房再上市产权性质进行了收紧,以“封闭管理、循环使用”为原则,明确共有产权住房的“共有产权”性质再上市后也不能变更,以满足更多无房家庭住房刚需。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解释,按照规定,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可向原分配区住建部门提交申请,由代持机构回购,回购的房屋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这意味着共有产权房在转化为完全商品房方面受到限制,共有产权住房将真正实现“封闭管理、内部循环”。从根本上杜绝投机炒作。实现“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目标。
共有产权房又传新消息 给""刚需族""稳稳的幸福
北京市住建委20日解读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时表示,为了让百姓感受到踏踏实实的“获得感”,多年来,北京市不断加大保障房精细化管理力度,在全国率先建立起涵盖“使用监督、运营管理、社会化管理”三位一体的服务管理模式,一方面下大力气,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将保障对象纳入属地社会化管理体系,享受就近上学、就医、社保、养老等公共服务,确实保障家庭住得进、住得稳、住得安;一方面加强使用监督管理,推广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加大人脸识别等科技监管系统覆盖面,健全动态监督管控体系,让保障房成为彰显公平正义的平台。
加强出租管理
优先面向符合条件家庭出租
为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在充分总结本市多年来在住房保障使用监督和服务管理方面经验的基础上,《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共有产权住房的出租、回购、再上市以及后期监管等方面进行了创新、突破和提高。
《办法》规定,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用于出租的,应在市级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发布房屋租赁信息,优先面向保障性住房备案家庭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租。购房人和代持机构按照所占房屋产权份额获得租金收益的相应部分,具体应在购房合同中约定。
严格再上市管理
满足更多无房家庭住房刚需
《办法》规定,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产权证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可向原分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申请,由代持机构回购。回购的房屋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产权证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同等价格条件下,代持机构可优先购买;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购房人可在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发布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信息,转让对象应为其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新购房人获得的房屋产权性质仍为“共有产权住房”,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不变。
以往的北京市产权型保障房和政策房,如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自住型商品房,在满足一定条件后是可以转换为完全商品住房的。而此次《办法》中,充分考虑北京市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和当前阶段共有产权住房供需紧张的情况,在充分听取各界专家意见基础上,对共有产权住房再上市产权性质进行了收紧,以“封闭管理、循环使用”为原则,明确共有产权住房的“共有产权”性质再上市后也不能变更,真正实现“封闭管理、循环使用”,以满足更多无房家庭住房刚需。
连通诚信系统
提高虚假申购和违规使用成本
《办法》规定,申请人不如实申报、变更家庭户籍、人口、住房、婚姻等状况,伪造或提供不真实证明材料的,禁止其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同住人违反购房合同约定,且拒不按代持机构要求改正的,可以责令其腾退住房,禁止其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
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记载有违法违规或严重失信行为的,将限制该家庭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通过明确共有产权住房的出租、回购、再上市管理,让作为“不动产”的房屋,在符合购买条件的家庭中“流动”起来,满足更多“夹心层”家庭的需求,让政策更加公平;通过加大打击虚假申购和违规使用的监督力度,让投机钻营者面临更高的违规成本,凸显社会正义。
未来的共有产权住房,将真正回归住房的“居住”属性,为不断完善本市基本住房制度,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和建立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做出突出贡献。(来源:央视财经)市住建委系列解读“共有产权房”相关政策
北京共有产权住房将“封闭管理、循环使用”
本报讯近期,本市出台了《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共有产权房是什么性质的房子?跟以往的自住房、经济适用房有何区别?如何上市交易?共有产权房的购买合同有何特点?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对此发布了系列解读。
共有产权住房将实现“封闭管理、内部循环”
在以往的北京市产权型保障房和政策房中,如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自住型商品房,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转换为完全商品住房的。那么共有产权房是否也能完全转化为商品房?对此,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解释,按照规定,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可向原分配区住建部门提交申请,由代持机构回购,回购的房屋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这意味着共有产权房在转化为完全商品房方面受到限制,共有产权住房将真正实现“封闭管理、内部循环”。从根本上杜绝投机炒作。实现“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目标。
但共有产权房的上市交易依然是允许的,如果拿证满五年,虽然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可以是同等价格条件下被代持机构优先购买,也可以转让给其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新购房人获得房屋产权性质仍为“共有产权住房”,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不变。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考虑到北京市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和当前阶段共有产权住房供需紧张的情况,在充分听取各界专家意见基础上,对共有产权住房再上市产权性质进行了收紧,以“封闭管理、循环使用”为原则,明确共有产权住房的“共有产权”性质再上市后也不能变更,满足更多无房家庭住房刚需。
有住房转出记录家庭不得购买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申购条件方面,《办法》规定,申购家庭必须为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家庭,其中单身家庭申购,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办法》同时规定,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和有住房转出记录等情况的家庭不得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对申购条件进一步从严,就是明确共有产权住房要优先解决无房家庭的首次购房需求和优先保障家庭结构稳定的家庭。积极引导30周岁以下单身青年通过租房方式解决住房困难问题,逐渐形成租售并举、先租后售、梯度消费的良性住房理念,让住房切实回归自住属性。
共有产权房将配专用合同
此前,朝阳区房管局特别公示北京首个共有产权住房项目“锦都家园”的预售合同。跟此前的自住房、普通商品房合同不同的是,这份合同中涉及三方当事人:购房人、开发建设单位和代持机构。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共有产权住房将使用依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试行)》。该合同对开发单位、购房人和政府份额代持机构等三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与规范。
同时,合同附件中增加了《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使用协议》,由购房人与代持机构签订,就房屋转让、购买其他住房、房屋出租、合理使用、相关费用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约定。如果购房人有违反相关规定和合同、协议约定的,代持机构将按管理规定和合同、协议约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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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07:06:36 -
143****1288 "
房屋交易,需要买卖双方签字确认后才能办理产权过户。然而,朝阳区一家中介公司竟然假冒房主笔迹,擅自完成网上签约,准备为房子办理产权过户。日前,朝阳区房管局依法对该中介在朝阳辖区内的所有门店作出暂停网签资格的处罚,处罚期不少于60天。笔者从朝阳区房管局了解到,自今年1月以来,该区共有7家中介受到类似的处罚,处罚内容为暂停网签资格30天至90天不等。
据介绍,朝阳区是本市房地产租售交易**活跃的区县,年均房屋登记量约占全市总量三分之一。交易多了,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时有发生。为了规范中介市场,朝阳区去年年底率先出台本市首个专门针对房地产中介的行业管理实施意见,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将对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中介公司作出暂停网签的处罚。其中,未严格按照签约流程规定进行操作、为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避税的,暂停网签资格不少于30天;未经委托擅自发布房源信息、擅自进行网签业务操作的,暂停网签资格不少于60天;擅自划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改变房屋内部结构群租的,暂停网签资格不少于90天。
经过群众举报与工作人员查处,朝阳区房管局共发现7家中介在从事房屋买卖、租赁过程中,违反行业管理规定,擅自网签后准备从事房屋买卖,晟泽地产就是其中一家。按照规定,7家中介的网签资格目前已全部被暂停,暂停期限从30天到90天不等。
被暂停资格的北京晟泽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在北京共有分店30余家。然而,提起这家连锁中介,大学毕业不久的小李满肚子委屈:“将两室一厅的房子打了隔断租给我们四户,房子到期后,以墙壁有油渍、水管因自然磨损有裂缝等原因,要我们赔偿一个月的租金3200元。”
朝阳区房管局负责人表示,网签暂停后,7家中介在朝阳区的所有门店都不能正常从事房屋买卖代理,而且7家中介名单已在网上进行公示,这些机构的房屋出租业务也将大量萎缩。“被禁网签的中介公司,如果在被禁期内未再次发生违规行为或没有被群众举报,期满经书面申请获准后,才能恢复网签资格。”该负责人说,中介若不主动提交书面申请,网签资格也将一直被禁下去。
除了暂停7家中介网签资格,朝阳区房管局还对74家被举报打隔断群租、拖延支付房主租金或不退承租人押金的中介,以及投诉**多的10家中介进行网络公示,市民在挑选中介前可登录http://fgj.bjchy.gov.cn/查询,尽量避免选择这些中介进行房屋租赁、买卖。
链接
违规中介名单
北京龙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北京润辉鸿鹏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北京金汇世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北京阳光满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北京晟泽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北京龙鼎易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北京诚润德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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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07: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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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第一大家都知道在迪拜第二东京晴空塔634米第三上海中心632现在百度百科也不刷新,深圳平安中心2014 竣工的高楼大厦本来计划670米世界第二,降高啦只排中国第二,注意你收资料会显示660米至670米,但那是海拔高度,你查资料要往下认真看,主体高度才是真实的,现主体高度为600米,算上面的直立的顶尖就有660米,现在你只要收世界第二高楼都会显示上海中心,但你要按高楼名称找了解才知道,你可以查看东京晴空塔真实高度直至2016排世界第二,现在百度百科很多也没刷新,比如你点击收索‘高楼’然而资料有高楼排名的,要看**底下,那里在2016的11月份为止,高楼排名一到二十名连平安金融中心600米都不显示,而比平安中心早建的京基一百都显示,还有3百多米的高楼排名都显示,而600 米的中国第二高楼竟然被外国3百多米和4百的排名也不显示深圳平安大厦,所以你在百度收索第一高楼排名都是各种各样的人按自己想法写的有的都不刷新,而且浏览器那么多个也就是每个浏览器都由不同公司工作人员记载,你要确定真实性只能收集新记录的高楼高度来进行排名比如你查看名人资料你点击qq浏览器、uc浏览器资料都不同你要想到一点都是人再搞,没有绝对的东西就像朝鲜的教科书历史没有记载中国抗美援朝的事实,他们的后代一代接一代也不清楚这些事,中国不断帮赞助朝鲜,都以为他们感激,可你却不知道朝鲜政府因为他们所为的社会民主集中制和中国完全不同,因为他们走的道路正是中国历史封建社会,认为中国的改革开放背叛社会主义的性质,然而总统也必须后代继承,对他们资金援助,他们政府得到改善而群众依然得不到全面的发展,再加上政府的宣传,他们历史教科书记载朝美之战通过朝鲜人民的团结勇敢让美野心不得逞,很多中国人甚至不相信认为他们会将心比心感激中国人,可你却不知道他们曾经因为中国支持韩国合法性就炸毁志愿军的坟墓又投靠俄罗斯,对中国不冷不热,甚至认为今天他们走的路线贫穷原因都因为中国的抗美援朝,有人认为朝鲜人恨美国、韩国、日本人,相反,你想不到他们**反感的其实是中国人,中国对朝鲜就是不可抛弃但越宠就越得寸进尺,再加上联合国会议投票反对他们试核弹投票支持制裁,导致他们更对中国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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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与限购冲突怎么办近些年,我国房地产市场出现了过热现象,为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国家陆续出台了房屋限购政策。然而,接踵而来,也出现了合同约定与限购政策的冲突,而导致房屋无法办理过户手续,这种情况如何妥善处理,直接关乎当事人权益保护及社会安定问题。近日,笔者接待了这样一个咨询:姐妹俩为北京人,均住西城区。双方根据各自生活需求,于2006年4月签订了《房屋互换协议书》,并实际进行了房屋互换和使用。之后,妹妹办理了房屋过户,姐姐却未办理。现姐姐要求妹妹配合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妹妹却不愿意配合。又根据现有房屋限购政策,姐姐名下已有多处房产,不具备购房资格。问这种情况怎么办?姐姐通过什么方式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笔者根据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妥善处理涉及住房限购政策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的理解,向这位姐姐做了解答。首先,房屋置换交易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房屋买卖,是买和卖的双向合同,双方互有权利和义务。当时所签互换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双方均应无条件履行。第二,北京房屋限购政策的制定,是区分各类不同情况的。法院对各类纠纷的处理也是有章可循的。现买方要求卖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卖方不配合,加之限购政策的约束,房屋产权交易中心是无法办理的。因此,建议买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履行合同并办理过户手续。第三,法院对在限购政策实施前签订的互换合同,且已支付对价并实际占有使用房屋多年的情形,如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请求,是支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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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费嘛,得看房价和政策。我的经验是,通常在房价的1%到3%之间,但别忘了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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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买房人应缴纳税费: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2、印花税:房款的0.05%3、交易费:3元/平方米4、测绘费:1.36元/平方米5、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二、卖房人应缴纳税费:1、交易费:3元/平方米2、印花税:房款的0.05%2、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3、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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