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的房子,配套不齐全,没地铁,没医院,上班也不方便,**空间太小,未来每个年轻人都有几套市里的房子,可能还得降。
全部4个回答 >东丽和顺家园产权多少年?40年产权的房子能买吗?购买过程中要注意什么?
157****3127 | 2019-11-22 06:10:18-
141****3514 "个人出租房屋是指个人产权的房屋出租,应区分“住房”出租和“非住房”出租两种情形:
(一)如果个人出租的房屋是住房,即房产证上注明的房产用途为“住宅”的,可按5%的综合征收率,综合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各项税费。
例如:赵某将位于丰台区某住宅小区的两居室对外出租,提供的租赁合同标明月租金收入8000元(不含税),问赵某需要缴纳多少税款?
答:因赵某出租的房屋是住房,应按5%综合征收率缴纳税款。即赵某应纳税额=8000×5%=400(元)
(二)如果个人出租的房屋是非住房,即房产证上注明的房产用途不是“住宅”或“商住两用”的,而是商业、办公、工业等类型,按7%或12%的综合征收率,综合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各项税费。个人出租非住房月租金收入(不含税)在30000元(含)以下的,按7%综合征收率计征税款;个人出租非住房月租金收入(不含税)在30000元(含)以上的,按12%综合征收率计征税款。
例一:假设王某将位于新华大街一层的商业用房3间出租给别人经营,租赁合同标明月租金收入(含税)10500元,问赵某需要缴纳多少税款?
答:因王某出租的房屋是非住房且月租金收入在30000元以下,应按7%综合征收率缴纳税款。第一步:将含税租金收入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假设增值税率5%)=10500/(1+5%)=10000(元);
第二步:王某应纳税额=10000×7%=700(元)
例二:假设李某将位于丰台北路一层的商业用房5间出租给别人经营,租赁合同标明月租金收入(含税)52500元,问赵某需要缴纳多少税款?
答:因李某出租的房屋是非住房且月租金收入在30000元以上,应按12%综合征收率缴纳税款。第一步:将含税租金收入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假设增值税率5%)=52500/(1+5%)=50000(元);
第二步:李某应纳税额=50000×12%=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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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06:12:29 -
158****0715 房产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处于一个十分重要的位置,有不少女方的家长,都希望男方拥有房产,或者结婚的时候房产证上写上女儿的名字,也许这样才有所谓的“安全感”,所以众多的离婚案件中房产的归属就成了一个重要的问题。那么什么情况下才是夫妻共同房产,什么情况才是个人房产呢? 1、婚前还是婚后取得房产证在离婚房产分割时的纠纷问题 房产证取得的时间点,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常常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其中存在的问题大致表现为以下三种: (一)一方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产权证此种情况下法律关系比较简单,据物权法规定,该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及亏损属于房屋产权人,如另一方有参与该房子的装修等支出,构成对该房产的舔附价值,对于装修款,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二)一方婚前支付了所有房款,婚后取得产权证。此情形其实就是产权证取得与房产产权权属有无关系的问题,目前婚姻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我们认为产权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产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就是婚后房产,因为房屋所有权是在签订购房协议时即确定下来,房产登记只是国家为了便于管理,使物权能够具有公信公示力而进行的行政行为。该房财产权益在婚前签订合同后就已经取得,取得房产证的结果也是婚前订立合同及付款行为所致,所以此情形也应视为婚前个人财产。 (三)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房屋,但在离婚时尚未取得产权证。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已经签订买卖合同,但还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情况下离婚的,如果夫妻双方作为买受人没有交清全部购房款而没有取得产权证,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释(二) 》第 21 条处理,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已经支付了全部房价款,房屋所有权法律关系比较清晰,只需完善权属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可将以下情况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房屋权属、分割、补偿问题予以处理:第一,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无论是以夫或妻的名义还是妻共同名义;第二,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名义购买;第三,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购买,属于婚前共同财产,财产性质存续到婚后仍为夫妻共同财产。 2、按揭购房在离婚房产分割时的纠纷问题 在房屋价格飞涨的今天,夫妻双方有很多是采取商业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房屋。商业按揭贷款大都要经历缴纳**,银行支付开发商剩余房款,夫妻一方或双方按合同约定每月归还银行贷款的过程。在这个过称中提起离婚诉讼,在房产分割问题上会出现一些复杂情况。 (四)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情况婚前取得房产证书,就意味着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离婚时房产直接归属于其中一方,但是这并不影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增长部分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房屋所有权与房屋价值并不完等同。由于婚后偿还贷款因素以及房屋**因素的介入,就房屋的价值而言,离婚时候的房产价格绝对大于结婚时候的价格。婚前一方支付的房产价款应当属于个人财产,分割房产价值的时候应当首先予以扣除。婚后偿还的贷款、房屋的**部分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分割的共同财产应当是房屋实际价值减去婚前支付部分、尚未偿还贷款后的差额部分。 (五)一方婚前按揭贷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继续还贷的情况这种状况出现时应分不同情况来区别对待。一种是一方婚前个人出**款,然后按揭贷款,在婚后取得房产证后仍然用个人财产还贷的情况。此时,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财产分割。另一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经常见到,一方婚前个人出**款,婚后取得房产证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银行贷款。在这种情形下,可以认为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要计算好婚前出资和婚后还贷中夫妻双方的出资比例,来分割好此房产。 (六)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支付首期,以按揭贷款方式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在这种情况下,尽管已经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书,但是业主并不实际掌握房产证,该房产证被抵押在银行手里。也就是说,该房产还存在抵押权。在夫妻离婚涉及分割按揭房产时存在**款、已经偿还贷款、尚未偿还贷款、房屋实际**等四个组成部分。因此,房屋的实际价值(合同价值与房屋**之和)减去尚未偿还的银行贷款后的剩余价值才是双方的分配对象。由其中的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 3、父母出资购房在离婚房产分割时的纠纷问题 在目前经济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尤其是第一批独生子女进入婚嫁年龄之后,父母对子女的关爱之心在财富尤其是房产上表现的更是淋漓尽致,如果父母以下列形式出资为子女购房,那么在子女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七)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子或女的配偶未出钱,房屋所有权证上房屋所有人一栏记载了子或女的姓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父母是在子或女结婚之前为双方购置的房屋出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子或女的个人赠与,与子或女结婚之后的配偶无关,该房屋属于子或女一方婚前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此时,如果父母在子或女结婚之前为其出资购置房屋并明确表示该房屋是给子或女及其配偶双方的,那么视为父母对子或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参与分配。 但是如果子或女结婚之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子或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在子或女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上述规定在司法实践当中有一个难点需要把握,即结婚前后是否赠与自己的子女或同时赠与子女的配偶,举证责任在分配上是不同的。按照**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中,对父母的“明确表示赠与”,须在子或女购房前办理或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之前做出,并且应有证据证明。如果父母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之后或在子女准备离婚时才签订的对子或女的赠与合同,这种做法实际上是侵害了子或女配偶一方的合法权益,这样事后做出的赠与合同可能不会被法院采纳。 (八)父母出**款,其余房款由子或女通过银行贷款支付,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子或女的名下。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出**款的行为与第一种情况相同,只不过父母出资的比例不是百分之百,而是一部分,这部分出资按上述第一种处理方式办理。而另外的银行贷款部分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关于共同债务的方式处理。 (九)父母出资一部分,子或女出资一部分,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父母名下。在这种情况下,房屋的所有权属于父母,该房屋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对购买该房屋的出资应视为夫妻的共同债权分割的规定处理。对此,父母在为子女出资购房时一定要了解法律的相关规定,表达自己当时真实的想法。子女在离婚时一定要考虑到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在离婚时如何分割,了解相关规定之后就可以做到未雨绸缪,避免离婚时出现种种关于房产的麻烦状况。
2019-11-22 06:12:26 -
143****1990 "70年产权到期后房子归谁?谬传混淆土地和房屋权利
房子产权过了70年就收归国家?这个说法曾经一度在坊间流传。如今,房产已经成为大多数中产家庭资产负债表上**厚重的一块,房子这**重要的财产可容不得半点马虎。其实,坊间流传房子70年产权的说法是不准确的,它混淆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的问题。昨日,人民日报官方微信也转发文章,对相关的概念进行了澄清。
谬传混淆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我国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期限根据199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分为40年、50年或70年不等。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高年限是70年,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继续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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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06: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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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合法进入市场的房产,才能进行市场交易,对于一些没有完整产权或者交易受限的房屋,大家要谨慎购买,不能因为价钱上的一点优惠而冒巨大风险。以下6种性质的房产需谨慎入手一、联合开发房这是由有钱无地的房地产开发商出钱,有地无钱的企事业单位出地联合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建成后,开发商一般是将自己分得的那部分房产面向社会出售,但按国家规定,这类房在未履行审批手续、补交相应地价款和办理相关国土手续前,是不得作为商品房出售的。二、公益联建房这是由地方或本系统本单位组织领导,市民自愿参加组成的住房“合作社”,为解决“社员”住房困难而进行的合作建房项目,当新建房子有一定剩余时,而向社会出售。由于这类房屋具有公益性质,享有不少优惠性质,所以按国家政策规定,也不能作为商品房出售,日后难以进入三级市场。三、集资合建房这是房地产开发商与市郊城镇及村民以集资建房、联合开发,或小城镇建设等为名,利用村集体的土地在城郊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需强调指出的是,此类房大都没有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也未办理土地征用手续,这类房屋买卖行为肯定是无效的。四、非法开发房一些未经批准,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格的单位,通过非正常渠道谋得土地而进行的房产开发。由于其没有房地产开发资格,因而也就无法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没交纳土地出让金,贪图低价这类房的风险是极大的。五、限制权利房这是指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已依法裁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子。一些购房者贪图便宜,采用私下交易的方式买房,由于难以掌握卖方真实情况,结果往往上当,叫苦不迭。六、郊区联建房开发商为了降低商品房建设成本,在市郊低价征地开发形成的商品房。这对购房资金短缺的居民来说,本应是一个较好的选择,但由于个别开发商项目开发不规范,且管理不到位,社区环境极差,设施严重缺乏,交通极其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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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40年产权公寓的人也很多,买这种产权的房子,你需要了解其优缺点:40年产权房子的优点:1、可以注册公司。 40年产权属于商住,可以居住也可以注册公司。2、面积小总价低。 公寓面积一般都小,相对而言总价格低。3、未知比较好。 商住地块一般交通位置都比较好一些。40年产权房子的缺点:1、产权年限较短。 住宅一般是70年产权,公寓40年产权。2、使用成本高。 公寓的水电费是翻倍的,商业标准,且不通煤气。3、持有成本高。 公寓物业费较贵一般起码3.5块钱每平米每月以上4、通透性较差,拥挤。 公寓建筑结构一般是塔楼,4梯二十几户,且南北方向 上是不通风的。5、不能作为学区,不能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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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40年产权公寓的人也很多,买这种产权的房子,你需要了解其优缺点:40年产权房子的优点:1、可以注册公司。 40年产权属于商住,可以居住也可以注册公司。2、面积小总价低。 公寓面积一般都小,相对而言总价格低。3、未知比较好。 商住地块一般交通位置都比较好一些。40年产权房子的缺点:1、产权年限较短。 住宅一般是70年产权,公寓40年产权。2、使用成本高。 公寓的水电费是翻倍的,商业标准,且不通煤气。3、持有成本高。 公寓物业费较贵一般起码3.5块钱每平米每月以上4、通透性较差,拥挤。 公寓建筑结构一般是塔楼,4梯二十几户,且南北方向 上是不通风的。5、不能作为学区,不能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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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买新房有很多好处,但具体要注意什么,我也不太清楚。建议大家多咨询专业人士,谨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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