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如果您付了卖方所有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买卖协议、契税、登记费等,就可以进行房屋不动产登记过户。
全部3个回答 >现在房产过户费是多少?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试点年底完成
152****4979 | 2019-11-22 06:05:33-
148****3196 "房本“不合法” 卖房亏数十万
日前,有平谷市民爆料称,一个名为“金乡居民西”的小区,上千户居民的房产均不能贷款抵押、房产过户,手中的房屋所有权证无法和正常的商品房一样享受同等待遇。
记者走访该小区获悉,小区内约1300户受到房产证问题困扰,无法办理登记、过户,在卖房时会受到很大影响,小区居民曾针对此事多次进行维权活动。对此,平谷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贺副主任表示,正在向上级部门汇报商讨此事,希望尽快解决。
问题 20余年前买房拿证 现在房子“不合法”
“购买了20多年的房子,按照法律,成了违章建筑。”平谷区“金乡居民西”小区一名居民郁闷地说。
住在平谷区“金乡居民西”小区26号楼的居民白女士说,1994年的时候,她和爱人卢先生购买了这套90多平米的房子,1995年拿到了盖有“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红章的房产证,到2008年前后,小区居民发现,手中的房产证拿到银行不能办理抵押贷款,也不能交易,若是必须出售,到有关部门也不能办理过户手续。“2016年,我到平谷区建委查询发现,我爱人名下显示的房屋套数为零,也就是说属于无房产居民。”白女士说道。
47号楼居民温女士告诉记者,她2002年购买了小区的一套二手房,房本上显示也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年限是2064年截止,有关部门发下来的也是写着“房屋所有权证”的大红本,目前该房子在平谷区有关部门均难以得到承认,“令人奇怪的是,我想再购买一套房子,人家就告诉我,经过查询,再买就是二套房,简直是互相矛盾。”
43号楼的井女士说,她家的房子在2002至2005年曾经办理过抵押贷款。
多名居民均表示,小区的房产所有权存在一段时间能够得到承认,一段时间不被认可的情况。“我们这里有多种不同时期的房本,现在均不能办理过户,真不知道问题出在哪个地方。”一名居民对记者说道。
影响 千余户受产权问题困扰 卖房需私下交易
据了解,平谷区“金乡居民西”小区共有20多栋楼1300户左右受到房产证问题的困扰,有的居民根本没有任何房本。
29号楼的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女士告诉记者,她1998年12月购买了一套房子,当时准备到房管部门办理产权证时,被工作人员告知,该小区暂停办理相关事务。“我现在手里就保存着两张纸,一张是购房协议书,另一张是购房发票,一直到现在,什么其他证据都没有。”这名女士说,希望有一天能够拿到合法的产权证。
“现在小区的房子只能私下交易。”居民张先生说,有人想更换房子的话,因为不能到政府部门办理登记、更名等手续,也不能到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所以均要求全款购房,不进行更名,只是将“房本”交给购房者,“有的房子被转卖好几次,房本上的名字还是**初的购房人。由于房子不‘合法’,在交易时,小区的房子必须低价出售,同样面积、户型的一套房子,比周边其他小区少卖数十万元是正常现象。”
追访 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争取尽快解决
居民陈先生说,现在居民们盼望着小区的房子赶紧恢复“合法”身份,能够享受和周边小区一样的待遇。
“走信访、上法庭,这些工作我们居民都做了,但是还是没有得到解决。”居民陈先生说,政府部门甚至拿出了10万元钱,让居民请律师打官司。
2月14日,记者随着几名居民一起,来到平谷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贺副主任表示,已经多次接待过居民反映问题,也了解了相关情况,金乡居民西小区和燕郊的落宗事件近似,确实存在无法登记、更名等问题,若是私下交易,一套房子比相邻小区少卖数十万元,小区属于违法占地,房屋土地性质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考虑到居民们的感受,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已经将金乡居民西小区的工作,作为今年的重中之重,过完春节,已经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了会议,也向上级进行反映,争取尽快解决这一问题。
据《法制晚报》记者了解,北京宏思达集团为解决本村村民、居民及相关单位职工住房问题,于1992年至1996年开发建设23栋住宅楼,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1992年至1998年陆续办理相关建设手续。1998年,北京宏思达集团补办了计委立项、规划用地许可证等手续,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等。但是,该小区由集体转为国有土地的手续一直未得到批复。
1993年至1998年平谷区房管局陆续为小区22栋住宅办理房产证,1998年12月30日停止办理该小区首次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已经办理房产证的允许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没有办理的停止办理登记手续。
2008年,房屋登记办法实施,因为房地不一致和集体土地不能转为国有土地的原因,于2008年10月20日停止办理金乡居民西小区所有房产登记手续。
"
2019-11-22 06:08:24 -
135****2623 "福建厦门一购房人经房产中介居间介绍,与售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后发现该房产已被法院查封无法过户,购房人要求房产中介返还居间服务佣金及就售房人应返还的购房款承担补充责任,并支付违约金和律师费。厦门市集美区法院一审判决,房产中介公司返还中介费及代办费5.8万元,在售房人未能支付给购房人的购房款部分以63.5万余元为限额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驳回购房人其他诉讼请求。近日,二审法院判决维持一审原判。2016年3月,经厦门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的居间介绍,小骆夫妇与小张夫妇签订《房产预约买卖协议书》,约定小张夫妇将其已购买的集美区的房产预先转让给小骆夫妇,待房屋符合交易条件时,再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房屋总价为229万元。小骆夫妇按约定支付了购房款90.7万余元及中介费、代办费5.8万元。后小骆夫妇发现该房产已被法院查封无法过户。2016年6月,小骆夫妇将小张夫妇诉至集美法院。经调解,双方一致同意《房产预约买卖协议书》于2016年9月解除;小张夫妇返还购房款90.7万余元、违约金、律师费损失35万元及代付物业费等,共计约125.9万元。之后,小骆夫妇又将房产中介公司起诉至集美法院。法院审理认为,房产中介公司作为专门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具备较强专业知识、能力和风险意识的机构,应对影响双方订约的重大事项承担基本的核查义务,并及时、如实向委托方告之与合同订立相关的情况。故在此次房地产经纪活动中,房产中介公司负有主要注意义务。本案中,房产中介公司在履行居间合同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故房产中介公司应退还中介费及代办费5.8万元。法院认为,小骆夫妇作为买方未尽到审慎注意义务,亦存在一定过失,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综合本案案情及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酌定小骆夫妇应自行承担30%、房产中介公司承担70%的补充赔偿责任为宜。小骆夫妇主张房产中介公司对违约金及律师费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缺乏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
2019-11-22 06:08:22 -
138****6542 在火爆的楼市中抢到一套心仪的二手房能让不少人直呼惊喜,但是付了全款之后,你依然可能不是这套房子的户主。**近,家住慈溪市的陈女士就遇上了这样的倒霉事。 为了让自己的儿子顺利结婚,陈女士向田先生购买了一套新建的“二手房”,由于水电配置的问题,整个小区的房子都没有办出产权证。在听信了田某说的五一之前一定能办证的口头保证后,陈女士一下子付了全款。然而,拖到十一了,房子不仅因为没有办出产权证而不能过户,就连入住都是个问题,陈女士一家都非常郁闷。 不能过户到底有多严重?一起来看一看小编罗列出来的这些不立即过户导致的风险。 1、一方违约风险。 在房价猛涨的时候,没有过户的房源被原房东转卖或者涨价的情况屡见不鲜。如果房屋涨价幅度较大,过户就将成为购房者手中**重要的筹码。 2、原购商品房有问题,导致无法办理房产权证。 上文中陈女士的房子面临的就是这个风险。除了自己无法办理房产证外,这套房子也将因为无法过户这个问题而很难卖出去,一不小心就会“烂”在自己手里。 3、有贷款的房子,卖方不按时归还贷款的风险。 在购房前,大家一定要确认原房东是否按时归还贷款。毕竟,原房东没有按时归还贷款的情况下,银行是有权利收回房子的。 4、卖方的其他债务和纠纷引发的风险。 在过户之前,原房东的债权人可能寻求财产保全而直接导致房产不能办理过户手续,这种情况下,即使买方已经全额付款,依然不能给房子过户。 5、政策变化的风险。 既然不能过户的风险那么高,为什么有些二手房交易还会存在不立即过户的问题呢?其实,二手房不能过户有时候真的不是因为遇到了“恶房东”,究竟哪些情况下二手房是不能立即过户的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二手房不能立即过户的四大原因: 1、所购房产还未取得房产权证,须等原房主先取得房产权证才能办理过户。 2、所购房产为经济适用房等限制上市的房产,需要等待满足上市条件才能过户。 3、为等待满足税费优惠条件暂时不过户。 4、为等待买家取得购房资格暂不过户。 如果很不巧,你想要入手的二手房正好因为上述几条原因不能立即过户,要怎么样保障自己的权利呢? 在请教了相关法律专家后,小编整理了以下几大降低风险的方法。 1、 在取得产权证前,**好不要交全款 如果在过户之前尽量少交钱,那么即使发生上述风险,损失也是有限了。如果卖方或者买房已经明确不能及时过户了,那么购房者一定要争取少交钱款,将风险降到**低。 2、及早取得房屋控制权 房子过户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作为一个精明的买家,在交房款的同时,一定要及时拿到房子的要是,取得房屋控制权,如果有必要也可以尽早换锁。这也是避免房东悄悄转卖房子的好办法。 3、 对各类不利情况提前做出约定 在房价整体上涨的大背景下,不能及时落户吃亏的多半是买方。若买方对过户时间有明确要求的(比如上文提到的该房产作为婚房的情况),那么可以对过户时间做提前约定,甚至适当约定延迟过户的违约金。如果因为资格原因无法短期过户的,可以约定一定的违约金标准,在可过户时若价格波动造成的影响小于相应违约金标准,卖方也不会轻举妄动。 当然了,小编提供的以上三大方案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不能及时过户带来的风险。小编的建议是,如果还有其他选择,尽量不要购买不能及时过户的二手房,毕竟,过户才是杜绝这类风险**稳健的办法。
2019-11-22 06:08:19 -
157****4844 "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老年居家养老也要小心各种陷阱。中消协提醒老年消费者,警惕“骗局版”以房养老。前不久,有数十位老人陷入“以房养老”骗局。老人们根据所谓“理财人”的介绍,以房屋作为抵押贷到款项,然后投资于号称每月可得10%—15%的高息“理财项目”。本希望能够安度晚年,却很快发现不光收益和本金得不到归还,连自己的房子也被强制过户,或者需要再欠下债务来保全居所。中消协提醒,老年人在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处理本人所有的房产时应审慎行使民事权利,不要轻信投资高额回报的言论。老年人应多与子女、家人协商,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正确分析投资理财的后果,认真阅读合同或协议,准确预判不能到期还款或其他变故造成单方违约所带来的经济损失是否能够承受的法律后果,切不可草率签字或支付预付款等费用。需要上门维修家电、燃气等业务时,谨防冒充品牌售后的“黑维修”虚要高价,更要防止不法分子以上门维修家电之际窜入家中实施诈骗、抢劫等犯罪活动。老年消费者在查找售后服务电话时,不要迷信网上所谓的官方电话。
"
2019-11-22 06:08:16
-
答
-
答
2016年1月1日,不动产登记条例正式实行。很多市民在此之前可能对此并没有多少了解,但这项政策却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不动产登记条例规定,一个家庭的成员可以通过不动产登记查询,了解所有家庭成员名下登记的房产情况。神马?!这么喜大普奔的消息你不知道跟你有什么关系?!这条条例的出台意味着,即使你的配偶想要偷偷买一处房子“金屋藏娇”,也得先经过你的同意啊! 言归转正,不动产登记条例的实行,保障了夫妻双方之间的知情权,更能从根本上保证配偶的合法权益。那么,买房时哪些环节需要经过对方的同意呢? 买房时需要经过配偶同意的环节: 1、 申请贷款必须经过配偶同意。 申请贷款时必须经过配偶的同意,否则银行不予放贷。很多购房者对此很不了解,明明贷款是本人申请,还款也是本人进行,为什么还要经过配偶的同意呢? 这就回到所购房产的产权归属问题上来了,《婚姻法》规定,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只要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即便是由一人单独购房,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这房产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既然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无力承担房贷时,另外一方有接盘的义务,这也就是为什么买房必须经过配偶同意的原因。话说谁也受不了无缘无故就背上了一笔巨债啊!反正搁小编我我忍不了。而对于银行来说,这项条例可以有效的减少风险。 所以不动产登记条例正式实行后,办理房屋抵押等手续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到场。 2、 全款买房需要经过配偶同意吗? 一次性付清房款并不需要配偶到场,但是必须在保证配偶知情的情况下进行。 3、 过户需要提交夫妻双方有效证明 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以后,办理房产过户的规定也增多。房产交易中心会要求购房人夫妻双方提供有效证明,如果有未成年子女,材料也需要一并提供,只有这样才能**终办理过户手续。 附:办理房产证需提交的资料 1、 结婚证和复印件; 2、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 3、 购房合同等材料; 4、 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提交相应材料。 以上就是小编跟大家分享的关于不动产登记政策的相关知识,希望大家看完本文之后可以有所收获。
-
答
“可以通过自助查询机查询并打印家庭房产证明,真是太方便了。”市民高女士拿着刚刚打印出的《家庭房产查询证明》向展示。为更好地服务办事群众,今年以来,市房产交易中心推出多项便民措施。为更加便于查询和打印家庭中有未成年人的房产查询证明,及时为缴纳税费提供依据,对查询程序再次进行了优化,增加了查询地点和查询设备,9月11日起市民可通过自助方式查询《家庭房产查询证明》。 在石房大厦一层,看到,用户只需点击自助查询机屏上的“家庭房产查询”按钮式标识,即可进入查询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先后将家庭成员中男方、女方、子女身份证放在操作面板扫描位置,然后点击“开始查询”,屏幕显示“查询结果”,点击“打印查询结果”,在出纸口取出“家庭房产查询证明”。操作非常简单。 据介绍,家庭房产查询是指对一个家庭所有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的房产情况,直接通过房产自助查询机提供证明的方式。查询人须携带家庭所有成员二代身份证(未成年子女没有身份证的,需记住身份证号)。需要提醒的是,超过2名(指有3名或以上)未成年子女的,需到档案查询厅进行人工查询。单身成年人或家庭中没有未成年子女的,不适用“家庭房产查询”,应直接点击“个人房产查询”进行查询。 “创建文明城,窗口单位也要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方便办事群众是我们**根本的目标。”市房产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全市设三处查询系统,分别在石房大厦、国际丽都(资料 论坛 图库 ),以及位于平安北大街与正东路交叉口处的档案查询厅。同时,在大厅外均设有24小时自助查询机,方便市民随时进行查询。
全部3个回答 > -
答
"二手房租售,这些“坑”千万别踩三方“卖一买一”交易卡住其中一环,违约责任怎么算?买私房发现土地出让金没缴,该由谁来承担?虚假材料办过户,交易不成如何处理?二手房交易中,不少购房者会遇到各种类型的纠纷。而随着租购并举政策的推行,存量二手房转售为租情况日益增多,房屋租赁引发的纠纷也变得频繁起来。由于二手房租售多通过中介方促成,今年“3·15”消费者维权日,二手房租售的中介服务也成为关注点之一。针对中介服务的投诉占六成日前,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的分析报告指出,2017年协会共受理消费者对中介投诉案件150宗,投诉纠纷数量约占全年中介促成存量房交易总量的1.3‰,较上一年的5.8‰有明显改善。其中,经协会调解成功撤诉的案件共85宗,占总投诉57%,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8.43万元。2017年存量房交易纠纷调处类案件主要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形:一是消费者认为中介机构未依法查验并履行告知义务的,共36宗,包括:促成交易前未尽查册义务、未向卖方书面告知买方为促成此交易的中介人员、未审查业主代理人处分权等情况。二是消费者认为中介机构未尽谨慎审查义务或隐瞒房屋情况的,共32宗,包括:认为中介存在隐瞒房屋信息,如,房屋存在共有人、房屋存在抵押、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户口被占用、房屋存在违章建筑、房屋交易真实价格等;未严格审查买方购房资格,土地出让金是否已缴交,户口占用,交易税费计算存在偏差等情况。三是认为中介机构违反《广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规则》,共25宗,如未经交易当事人同意擅自制作网签合同、变更网签合同内容、撤下网签合同,或者不配合撤下网签合同等情况。四是交易当事人因政策变化,房屋交易流程、房款准备等预计不足,市场价格波动等原因而违反合同约定,拒绝履行合同引起纠纷的,共18宗。此类案件通常都会涉及诚意金、定金、违约金或中介服务费等经济纠纷,对于这类案件协会都会组织交易双方及中介公司进行三方调解,但协会并无任何行政或司法强制能力,对于一方不参与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建议当事人应及早做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准备,并积极应对,以免耽误解决纠纷的**佳时间或错过案件的诉讼时效。从上述案件分类统计来看,消费者针对中介服务的投诉占到六成左右。由此可见,在二手房交易纠纷中,中介方的服务质量问题是关键的一环。“购房资格”引发纠纷多市中介协会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还有一部分纠纷与消费者对自己的购房资格、贷款资格的判断及对政策解读有偏差、草率冲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等有较大关系。2017年1月,在广州经商多年的李某,想在广州置业定居,开始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后中介公司为其寻找到天河区某物业,李某经与业主周某协商双方约定4个月后办理相关手续。直至5月,李某因多种原因一直未能完成户口迁移手续,业主周某多次催促。李某为免违约故委托朋友代办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之后李某取得银行的同贷书,在与业主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递件过户手续时,不动产登记部门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发现李某提供的个人纳税证明有问题,后登记部门对李某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行为作报警处理。由于买方李某不具备购房资格,**终无法办理过户手续,业主要求与买方李某解除合同,没收定金10万,并要求由李某赔偿其已支付的中介服务费5万元,但买方李某认为按合同约定中介服务费应由卖方支付,同时中介要求买方李某支付买卖双方未支付的剩余中介服务费5万元。经多次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终业主周某和中介均向法院提出诉讼。李某明知自己不具备购房资格,仍怀侥幸心理,企图瞒骗登记部门完成过户手续,这种行为除导致自己既不能购房又须根据合同约定赔偿损失,还触犯刑法相关规定,涉嫌违法犯罪。根据相关规定,若因个人原因无法依约履行合同,买家需承担违约责任。对此,市中介协会建议消费者在交易前应多了解存量房交易流程及注意事项,充分做好评估,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中介协会提醒消费者应选择办理了工商注册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手续的正规中介机构提供中介服务,并建议优先选择协会会员单位,可获得更优质可靠的服务。从过往经验看,当纠纷涉及协会会员单位时,协会的调处效率和调解成功率明显更高。典型案例签低价合同“避税”不成风险高A中介公司促成业主陈女士以520万元的交易价格向莫女士出售房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双方约定支付方式为商业贷款,税费由莫女士承担。莫女士认为以520万元成交价需支付的税费较高,便向陈女士提出签订400万元的《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用于交易递件,达到少交税的目的。陈女士认为自己没有损失便同意此事,在A中介公司的见证下,陈女士与莫女士签订了《报价确认书》,同时签订《业务受理确认函》委托B公司制作网签合同并办理按揭手续。后来陈女士经朋友及家人提醒,了解到同一房屋签订两个价格不一致的买卖合同会对自身利益有损害,便提出要求按照真实成交价格制作网签合同。莫女士认为此举会导致多付税费,要求陈女士支付因此而多出的税费,陈女士明确拒绝。双方多次协商后无果,莫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中介协会点评:本案中,买卖双方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用于核税过户的行为表面上“趋利避害”,实则暗藏风险。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引》第十八条“当事人在提交登记机关的房屋买卖合同中虚构交易价格,该价格条款无效。一方请求按照真实的交易价格履行合同的,应予支持。”陈女士要求“按照真实成交价格制作网签合同”的主张是理应得到法院支持的。协会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周冬云律师指出,在实际的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常出现为达到“多贷款”或“少缴税”的目的,向中介机构提出协助制作与实际交易价格不一致的网签合同的要求。此时作为中介机构应明确拒绝,并向买卖双方说明此举的风险,如可能被银行认定骗贷导致买方无法贷款或因逃税而被追责等。另,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五)项规定,一但经纪人或中介机构在从业过程中出现“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的行为,经纪人将会被处以1万元罚款;房地产经纪机构将会被处3万元罚款,或取消网上签约资格。租赁纠纷:租房电器损坏谁来修?租客李小姐在中介公司促成下,与业主胡先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配有家私电器,每月租金为2500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中介公司协助双方列出了家私电器清单,双方确认无误之后在合同和清单上都签了名。李小姐搬进来两周后,发现冰箱存在故障不能使用,于是找到了业主胡先生要求他对故障的冰箱进行维修,但遭到胡先生的拒绝。胡先生认为在交房子给李小姐的时候家私电器都是没有问题的,是李小姐使用不当才产生了故障,应该由李小姐承担维修的责任。而李小姐认为,自己完全没有使用过冰箱故不存在使用不当的行为,而且胡先生作为房东,理应对房屋内的家私电器承担全部责任。这时,李小姐和胡先生分别拿出租赁合同,打算按合同约定处理,但合同上并未约定家私电器损坏应由谁承担维修责任。中介协会点评:本案中,租赁双方都未在租赁合同上列明条款,确定责任人及需承担的责任,导致产生问题时责任无法认定。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条规定了出租人的维修义务,在租赁物出现不符合约定的使用状态时,出租人须对该租赁物进行修理和维护,以保证承租人能够正常使用该租赁物。一般情况下,对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归出租人一方。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或当地商业习惯要求承租人负维修义务,承租人只需对出租人的维修提供必要的协助。故该案应当由出租方胡先生承担维修责任。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以及第二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故在租房时,建议双方在租赁合同或家私电器清单中尽可能详细地列出购买时间和物品状况,并对物品的损坏责任作明确的约定。尤其对一些贵重的大型家私电器,**好在合同上备注新旧程度及拍照留底,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
全部4个回答 > -
答
目前房产税只在重庆和上海试点,还没有进入全国推广阶段,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上海:上海人二套房,超出的面的房价的百分之70乘以百份之4就是应征税,上海人均面积不超过60平米,超出部分征收,外地人只要买房就征收。重庆:目前只针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房产税征收标准: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全部4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