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北京地区部分银行房贷利率优惠活动仅存在于个别几家支行和与其对口的个别链家门店,不能将个别支行的推销活动等同于北京地区房贷利率“松动”□ 2019年房地产调控政策仍将坚持“房住不炒”和“因城施策”原则,但在内外部需求因素影响下,调控政策可能适度结构性松动近日,网络上关于全国房贷款利率变化的消息持续发热,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据经济日报了解,全国确实有部分二三线城市的银行下调了首套房贷款利率,但在作为“风向标”的北京地区,目前国有大行房贷利率未出现大面积调整,整体上均执行原有利率政策,即首套房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10%,二套房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20%。但与此同时,个别国有大行的个别支行也出现了利率“优惠”,首套房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基准利率、基准利率打九折。那么,个别“折扣”的获得条件是什么?为何会出现这一现象?这是否意味着北京地区房贷利率“松动”?走访发现,上述折扣存在于个别支行与房地产中介的协议合作中,但仅限于北京个别区位的支行与地产中介,且要求贷款人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足够的还款能力。“我们行在全北京有200多家支行,利率优惠活动仅存在于个别几家支行和与其对口的个别链家门店,如果贷款人换一家门店或支行,这个优惠也就不存在了。”某国有大行的一位信贷经理说。为何会出现上述现象?究其原因,在贷款审批方面,部分银行将审批权限下放给支行,各支行可根据本区域的市场情况作出灵活调整,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贷款金额超过一定上限,则该笔贷款的审批权限仍会上收至北京分行,即仍然执行原有利率政策:基准利率上浮10%。因此,多位业内人士表示,不能将个别支行的推销活动等同于北京地区房贷利率“松动”。那么,从全国范围看,房地产信贷政策接下来是否将出现变化?中国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从银保监会的角度,房地产信贷政策是没有变化的。2019年,银保监会将进一步落实差异化房地产信贷政策,分类指导、因地施策。具体来看,对于有刚需和改善性需求且自身有财务支付能力的购房者,要给予相应的贷款支持;但对于投资性甚至投机和炒卖的,要严格进行管控,设定严格的贷款标准,有的将不予支持,有的要提高利率的风险定价。从中国工商银行获悉,对于房贷利率,该行将继续严格执行“一城一策”的房地产差别化信贷政策,根据当地调控政策要求和市场需求,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合理确定利率政策。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2019年房地产调控政策仍将坚持“房住不炒”和“因城施策”原则,但在行业内外部需求因素的影响下,调控政策可能适度结构性松动。其中,一二线和三四线城市、供给端和需求端将呈差异化,各地可能自下而上局部进行调整。一二线城市以保障刚需和置换型改善需求为重点,适当松动过紧的行政管制措施;三四线城市区别对待棚改安置,对已完成去库存的地区取消或减少货币化安置。此外,房贷利率有见顶回调之势,部分城市的银行可能小幅下调个人按揭贷款利率,加快放款速度。对于主要提供刚需改需住房的房企,资金紧张的局面可能得到一定的缓解。“就长效机制来看,住房租赁供给格局将随着国资房企在建项目集中入市而发生显著变化,国资房企也有望提供更稳妥的运营方案;预售制度改革或是长期方向,但短期可能暂缓;房地产税将在立法层面取得进展,初步出台的方案可能相对温和。”连平说。 "
全部3个回答 >土地使用权摊销税务多少年?房地产税再度热议人大何时一审成关键
154****2732 | 2019-11-22 04:44:41-
144****6746 "
《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成员、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郭玮15日在国新办吹风会上表示,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主要由全国人大负责。在这个推进过程中,要做大量的研究,包括对过去一些地方搞的房地产税相关的试点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这方面有大量的、非常艰巨的任务要去做。从国务院这方面来讲,就是要做好前期工作,为立法的推进做好**基础的准备。中国青年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中提到今年要把房产税立法列入立法计划,配合这项工作,国务院各部门会有哪些举措?谢谢。郭玮:关于房地产税立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提到了这个问题,现在已经列入人大立法规划。在这个推进过程中,要做大量的研究,包括对过去一些地方搞的房地产税相关的试点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这方面有大量的、非常艰巨的任务要去做。从国务院这方面来讲,就是要做好前期工作,为立法的推进做好**基础的准备。当然,要进行大量的调研,要认真分析当前的形势,要制定不同的方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我想这可能是一个比较复杂,也是一个比较艰巨的任务,确实需要大量的工作,有关部门已经在有条不紊地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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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04:44:57 -
156****7132 "从业内获悉,继营改增、资源税之后,个人所得税改革将成为下一步税改的**大看点,下半年有望获加速推进。我国个人所得税将迈向综合与分 类相结合的所得税制度,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将统一纳入综合范围征税,此外,养老、二孩、房贷利息等家庭负担也有望纳入抵扣。
从国际上看,个人所得税按照征收方式可以分为综合税制、分类税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三种类型。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类税制,即将个人各种来源不同、性 质各异的所得进行分类,分别扣除不同的费用,按不同的税率课税。现行税法中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额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 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以及财产转让所得等共计11类。2015年财政决算显示,我国个 人所得税收入8671亿元,占全国税收的6.9%。
业内专家指出,分类征收是我国长期以来税收实践形成的模式,目前来看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忽略家庭负担,同时也造成收入来源单一的工薪阶层缴税较多、收入来源多元化的高收入阶层缴税较少等。
“比如说,一个人工资收入3200元,劳务收入800元,另一个人只有工资收入4000元,在现在分类的税制下,第二个人就要交税,而总收入相同的第一个人因为两项收入都达不到起征点就不用交税。
但综合计算的话就能更加公平。”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对表示,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也正是基于收入分配改革的公平考量以及优化税制结构的考量。
了解到,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核心内容就是建立综合与分类结合的所得税制度。所谓综合,通俗地讲就是将个人多项收入加总在一起之后再根据起征点和税率计算纳税额。而在当前的11类所得中,哪些会纳入综合征税范围成为关注的焦点。
在刘剑文看来,应主要根据收入的性质划分,“比如说工资薪金、劳务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前两项是勤劳所得,后两项是资本所得,至少这四项可以纳入综合征税范围”。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蒋震对表示,除了所得的特点之外,应该充分考虑信息的可获得性,以获得信息的程度为依据,比如劳务报酬、稿酬等信息获得比较充分的,可以考虑率先纳入综合征税范围。
除了部分所得综合纳税之外,“抵扣”也将成为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一项核心内容。在现行税制下,纳税人的家庭负担因素没有被考虑进去。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曾 多次提出,个税改革“在对部分所得项目实行综合计税的同时,会将纳税人家庭负担,如赡养人口、按揭贷款等情况计入抵扣因素,更体现税收公平”。
刘剑文表示,抵扣是在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中一直倡导的,也是应该综合考量的。目前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是个人,在他看来,应该让纳税人自主选择,个人纳税或 是家庭纳税,比如夫妻合并纳税。而根据家庭老人人数考量的养老负担,以及房贷利息等都应纳入抵扣。此外,考虑到税收优惠是鼓励二孩更加公平持久的方式,因 此二孩负担也应该纳入抵扣。
在税率方面,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认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需要大幅调整,个税改革应该定位为减税改革。基于国际人才竞争等因素,世界 范围内调低个税**高边际税率是大势所趋,比照发达国家和其他金砖国家,我国个税的**高边际税率应该大幅度下调,同时将适用于**高税率的月应纳税所得额调高 到20万元或更多。
据了解,目前我国个人月应纳税所得额8万元以上适用**高边际税率45%,这是1994年税制改革时确定下来的,已经过去20多年。目前,美国、巴西、俄罗斯、印度、越南个税的**高边际税率分别为35%、27.5%、13%、30%、35%。
在刘剑文看来,税率可以适当下调,不过个人所得税改革后整体税负是增加还是减少不好一概而论。“是结构性的变化,不是单纯的加或者减的问题。”他指出,还 需要征管制度的配合,对高收入阶层的征管完善等,让纳税人得到更多实惠。总而言之,建立一个更加公平合理的税制是关键。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李全指出,从经济学的基本逻辑来看,个税的初衷是实现社会财富的再分配,使有限的社会资源取得更大的边际效应。当然,现阶段国内 外经济运行因素多变,在经济筑底期,个税改革也能够从一定意义上稳定宏观税负。这个过程中,由于多方面因素相互作用,在局部时点有可能形成增税或降税的效 应,但长期来看则更有助于优化税收结构。
多位专家均指出,个人所得税改革应该纳入整体财税体制改革的布局中,与税收征管法、增值税、消费税、房地产税等综合考量,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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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04:44:55 -
142****5327 "家住福田香蜜湖竹林花园的陈大妈,**近张罗着把自己的房产过户到女儿名下。因为外孙即将面临小升初,而她女儿、女婿买的新房,周边没有好**。为了让外孙顺利进入红岭**,便出此下策。
让她没想到的是,以赠送的方式过户给女儿,竟要比卖房给女儿多交约12万的税费。”难道要把房子卖给女儿?都是自己家人,赠送房产怎么还要交这么多钱?”陈大妈百思不得其解。
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说,房子至关重要的资产,父母老了或出于其他原因,想把自己的房子转到孩子名下。往往第一个想到的是,赠送。但在赠与、继承、买卖,这三种过户子女的方式中,**划算却是买卖。
房子赠送儿子,竟要缴16万过户税
无独有偶,和陈大妈一样,出租车司机王强也有相同想法。他觉得目前在深圳生活成本太高,随着年纪越来越大,他就想着把自己价值400多万的房子过户给儿子,自己和老伴回老家养老。然而,这套房以赠送方式过户到儿子名下,需要缴纳16万多的税费。
根据深圳市2016年11月初公布的**新二手房过户税费表,房子赠与过户,直系亲属无需交个税,但需要缴纳3%的契税+公证费+过户登记费。赠与公证费的收费标准,在评估价1%—2%这个区间内,住宅的过户登记费是80元,非住宅登记费则是550元,并且需要在受赠房符合购房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办理过户。
王先生要过户给儿子的这套房子,新洲韵动花园75平米,按当前市场二手交易价格估算在400万左右。他若以赠送的方式过户,则需要缴纳契税12万(过户价格3%)+公正费4万(按**低费用1%计算)+产权登记费80元+贴花5元,共160085元。
面对如此高的过户税费,王先生表示难以接受,想要了解其他交税较少的过户方式。或等待税费的调整后,再做进一步打算。
2房产过户给子女,怎样**划算?
其实,除了赠送之外,把房子过户给子女还有继承和买卖两种方式。按照继承这种方式,王先生要过户给儿子的费用,则只需要缴纳公证费4万(按**低费用1%计算)+产权登记费80元+贴花5元,共计40085元。
继承比赠送方式少了12万,即所要缴纳3%的契税的费用。但继承不仅过程、手续比较繁多,而且要等到父母百年后,房产才能转移到子女名下。
据市公信公证处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绝大部分父母财产通过法定继承,只有少数通过遗嘱继承。他表示,遗嘱继承需要转移财产的当事人事先到公证处进行遗嘱公证,而如果通过法定继承,同样需要做继承公证,其两种情况所涉及金额不等。
对王先生来说,让儿子继承过户的方式显然不可行。那么父母要想把房屋转移给子女,怎么过户更划算呢?
**后一种过户方式,买卖。如果王先生按照当前市场二手房买卖交易的流程,需要花费的费用包括:契税(首套90平米以下1%)4万+营业税(两年以上免征)0元+个人所得税(满五年且唯一,免征)0元+评估费(0.1%)4000元+测绘费(75平以下200元)200元+登记费(80元)+印花税5元+交易手续费(2.5元/平)187.5元,共计44725.5元。
从三种过户的成本来看,买卖和继承的税费相差不大,赠与的成本**高。如果按照继承的方式,平均税率1.5%来算,那么按照市场双方买卖的方式是**划算的方式。
3过户再转手,需多缴20%个税
相比买卖而言,赠与和继承,都需要在房贷已全款结清的条件下才可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周争锋表示,银行贷款未还清的房产,不能以赠与和继承的方式过户到子女名下。
且房产过户给子女,转手再卖时,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就是不得不考虑的因素。根据深圳市二手房买卖**新税费明细,出售房屋不满2年,需缴纳1%个人所得税与5.6%营业税。卖方个人所得税免征的条件是: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卖方夫妻名下唯一的一套房产。一般家庭,都会有一套房,加上父母过户给自己的,房产都不会是唯一的。
赠予后的房屋,以后出售的话,要交全额20%的个人所得税。假设父母过户给子女的时候,房产价值400万,他们想把房子卖出去的时候,房子**到500万。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500万-400万)×20%=20万。
如果你不确定以后卖不卖,那父母与子女,**好走个买卖程序,按正常买卖程序交税过户就可以了。考虑到种种因素,陈大妈和王先生还是把房子“卖给”子女**为合适,省心又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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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04:44:52 -
144****1818 说起房地产市场调控,税收一直是“利器”之一。除了房产税,空置税也越来越引起市场的关注。 据海外媒体报道,香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日前表示,香港特区政府正在考虑对空置房屋征收空置税,此举或可刺激开发商释放手中已经建成却尚未发售的住房。消息指出,截至去年底香港私人发展商手上有约9500个单位已建成但未发售。不过,香港住宅的空置率仅为3%,属于较低水平,因此制定政策时要锁定“目标”。 目前,香港楼市依旧高烧不退。美联物业公布的香港房价走势图显示,今年2月以实用面积计算的平均呎价为12644港元,继续创下新高。另据美联物业房地产数据及研究中心综合土地注册处的数据显示,截至3月8日,今年以来香港二手住宅注册量已突破万宗,达到10245宗,逼近去年首季10261宗的水平;涉及金额已达799亿港元,比起去年首季681.2亿元更高出约17.3%,创下近7年来同期**高。 从目前情况来看,香港的空置税或针对新房市场。不过,有分析人士表示,虽然空置税可以令住宅单位供应增加,但实际操作困难,特别是要过发展商的一关不容易。美联物业住宅部行政总裁布少明表示,香港征收空置税的做法成效存疑,反映香港住屋空置情况的**佳数据莫过于空置率,但目前香港住宅的空置率较低,反映出问题并非严重。即使将9500个未售出的私人住宅单位加到其中,整体空置率也不会大幅提升。事实上,以如今发展商的推盘速度,相信这批未售单位距离推售日期已不远,可见征收空置税并不是必要选项,对增加住宅供应的作用也有限。 无独有偶,同样是房价高涨,加拿大的温哥华不久前就颁布了征收房屋空置税。 尽管加拿大官方机构早已对房价过高发出警示,但温哥华楼市依旧火 爆。今年2月,大温哥华地区房屋均价为107.18万加元(约合526万人民币),环比上月增长1.4%,同比去年上涨16.9%,温哥华地区的房价也是加拿大“之冠”。早在2016年8月,温哥华所在的BC省政府向海外投 资者征收15%的投机税。也是在那个时候,温哥华就着手准备征收房屋空置税。 据悉,截至3月5日的申报期限,温哥华市政府公布数据显示,全市共有183911户家庭的房产申报为“居住”状态,未在3月5日前申报的大温哥华地区房屋有8500套,都将被视为空置房,需缴纳房产价值的1%作为房屋空置税。 据悉,空置税旨在使空置和未充分利用的房屋得以有效利用,供在温哥华当地生活和工作的人士租住。对于非空置物业的设定标准,包括在该年度的至少6个月被注册业主、其家人或朋友用作主要居所的房屋;在该年度的至少6个月被租用,且每次的租期为连续30天或以上的房屋等。 有在温哥华投 资房产的黄先生告诉证券时报,其实当地大部分物业都无需缴纳空置税。“之前有当地的服务中介告诉我,可以把房子交给当地的民宿,希望以此绕过空置税。”黄先生如是说。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对于内地房地产市场而言,空置税也可以列为后续房产税等税收调控的思考方向,但如何设定空置房屋以及如何推进等问题依旧有难度,还需要严格论证,但也从另一层面说明现在市场都在关注购房后的持有成本问题,对购房者来说也是应该注意的问题。
2019-11-22 04:44:50 -
136****9265 "
近期,房租抵扣个税引发广泛关注,房东担心缴税,租户忧虑因此房租上涨。对此,一位国家税务总局人士昨日告诉《证券日报》,“此事涉及税务总局、财政部、住建部等部门,还在研究,并不是税务总局一家就能决定的。”
据了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的相关规定,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当通过远程办税端或电子模板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在月度预扣预缴时报送给扣缴义务人或者年度终了后报送给主管税务机关,完整录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等信息),即可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注意留存扣缴义务人签章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纸质件,同时将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留存备查。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住房租金抵扣个税是这次个税改革的一个重要突破,通过专项抵扣可以为租户减负。”如是金融研究院高级宏观策略研究员杨芹芹对《证券日报》表示,但在操作过程中却遇到困难,房东不太配合,担心后续加强征管而补缴税款。这是因为按照现行法律,不动产出租所得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税费,但实际上,很多房东出租房屋所得并未纳税。但这不能成为房东不配合租户办理租金抵扣的理由,协助租户办理租金抵扣是房东的义务。
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第四条规定,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第五条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第六条规定,在计征上述税种时,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不含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规定:“三、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黄志龙《证券日报》表示,短期内,税务部门对房东的房租收入征收所得税的可能性不大,一方面是因为当前正处于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重要时期,对房租收入征税将不利于租赁市场的发展,另一方面对房东房租收入进行征税,将可能进一步推高租金。但是,长期来看,房东的房租收入作为财产性收入的重要来源,随着征税信息的不断完善,对房租收入进行征税是大势所趋。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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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04:4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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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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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一般是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如果是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按企业实际支付的钱款作为实际成本,自当月起,根据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规定的年限进行计算土地会用权摊销,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一般为70年,你可以根据土地使用权证上的使用日期来确定分期摊销计入企业管理费用中;企业如果因利用土地建造某项目时,应该将未摊销完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全部转入在土地建造工程上的建工程成本。总人言之,土地使用权的原则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制定的,以及土地使用权摊销期限是可以很长的,但实际摊销中,由于转入建造项目成本,所以土地使用权摊销期十分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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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务院确定《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要求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对照分工逐项制定落实方案,于4月15日前报国务院。其中,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做好工作。“根据今年两会上传出的消息可大致判断,目前房地产税正处于立法前期准备阶段,基本草案已起草完成,正在完善论证之中。”如是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朱振鑫对《证券日报》表示,国务院确定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做好工作,房地产税法草案完善或将提速。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付一夫对《证券日报》表示,房地产税法草案已经在制定之中,落地时间不远了。制定房地产税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其征收对土地制度、住房制度、金融制度等都产生较大影响,牵一发而动全身。中国财政预算绩效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对《证券日报》表示,在房地产税立法过程中,由财政、税务、住房、金融等多部门协调配合,可以多层面、多维度更加有效地研究房地产税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操作性,目的就是要让房地税立法符合老百姓的愿望和经济健康发展的预期。目前市场关心的焦点问题是房地产税将会如何确定税基和税率?会不会设定居住面积免除额?张依群表示,房地产税的立法设计应该更倾向于宽税基、低税率,还应从住房的基本民生需求角度出发,实行一定的人均或家庭住房面积免除额。而这些具体的标准设定应在中央统一管理的基础上突出地方因素,由省或省以下政府根据人口住房状况、经济发展水平、地域气候特点等多种因素自行制定和调整,这样才能更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房地产税作为未来地方主体税收收入的特性。“从国际经验上看,房地产税开征的税基主要包括依据租金收入征收和依据房屋评估值征收两种方式。就我国而言,预计会采用房屋评估值来征收房地产税。”付一夫说,需要设定居住面积免除额,并将居民住宅免税面积适当放宽一些,以保证那些持有自住房群体的利益,避免进一步增加他们的税负。如此,房地产税的推出也会变得更加容易。朱振鑫认为,从征收对象来看,直接“一刀切”征收不太现实,预计未来房地产税征收范围应该是部分覆盖,先对一线、二线热点城市增量住房开始,从增量扩大到存量,从高档住宅扩大到普通住宅。三线、四线城市暂时不征或者给予一定的豁免条件,且同一城市核心区域和非核心区域的征收标准会有不小的差异。朱振鑫预计,房地产税将按照评估值也就是房屋市场价值,而非房产原值(即购房时价格)征收,当房价上涨时,房地产税负增加,可起到抑制房价上涨的作用,但由于近些年房价波动较大,**终评估值可能会有折扣,设定适当的评估率。“划定免征面积是房地产税立法的重点和难点。”朱振鑫表示,目前认可度较高且相对合理的办法是以户为单位,对首套普通住房免征,然后以人均为标准,对超出家庭(户)免征面积部分的面积,征收房地产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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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土地使用权多少年答
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国务院55号令的规定,住宅用地应该是70年,但从法律的理解,是**高年限70年,也就是说,在出让土地的时,无论是哪级政府,住宅用地出让年限**高70年,超过70年是无效的,这是法定的年限。正常情况下,地方人民在出让此类土地的时间,会注明70年,但你所说是20年,是较少见的,你应该到当地国土部门问清,我理解有两点,一是此地块在出让的时候就有特殊原因;二是出让的年限是从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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