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的概念:定金是指订立合同时,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给付另一方的货币《合同法》115条: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是预交的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标的额的20%。让他赔你一万是没有问题的(也就是说要返还你2万,你还给了他一万定金),下面来看合同的效力。《**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虽然你们签订的是预约合同,但是根据交了1万元定金,一星期以内缴70%房款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是房屋预售合同。可以要求他赔偿。打个比方,假设买受人支付的房价是100万,利息损失是2万,其他损失是3万,则出卖人应当返还100万元、利息2万元、赔偿3万元,并在100万元的范围内(包括100万元)承担惩罚性的赔偿责任。但是一般情况下不会赔你这么多。
全部4个回答 >回迁安置房开发如何获利?拆迁安置房一房二卖怎么处理?
148****1807 | 2019-11-17 17:12:38-
154****5244 定金的概念:定金是指订立合同时,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给付另一方的货币
《合同法》115条: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是预交的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标的额的20%。
让他赔你一万是没有问题的(也就是说要返还你2万,你还给了他一万定金),下面来看合同的效力。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019-11-17 17:13:15 -
136****4392 如果存在这样的情况,一般来说开发商都要承担消费欺诈的责任。
如果是想要争取对方履行合同,获得该房产,那么这个事情就比较复杂,建议委托律师帮助自己,一般来说越早的行动越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到时候,有利的条件真的被对方占到,再处理就已经晚了。 2019-11-17 17:13:11 -
132****5783 您的描述有些误区,根据你的描述,我认为你想表达的是:开发商将一套回迁房补偿给了A,又将这套回迁房补偿给了B。即用同一套房与两户订立合同。
你首先可以与开发商协调这个问题,如果协调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合同无效,并依据当初拆迁时谈好的条件重新获得补偿。 2019-11-17 17:13:06 -
158****9937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引用房地产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买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您可以要求终止合同,购买款项及已付利息,损害赔偿的回报,并可以要求不超过两次支付的采购金额更容易卖家:订立销售
合同后(一)房地产,卖方没有告知买方和抵押给第三人;后来订立合同,房地产的销售
(二),卖方有权将房子卖给第三方。
安置房不是住房,所以按照政策的转让限制,让其他人无法轻易取得财产,所以人们需要出售房屋置换为人人“买家”进行赔偿。 2019-11-17 17: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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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的概念:定金是指订立合同时,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给付另一方的货币《合同法》115条: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是预交的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标的额的20%。让他赔你一万是没有问题的(也就是说要返还你2万,你还给了他一万定金),下面来看合同的效力。《**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虽然你们签订的是预约合同,但是根据交了1万元定金,一星期以内缴70%房款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是房屋预售合同。可以要求他赔偿。打个比方,假设买受人支付的房价是100万,利息损失是2万,其他损失是3万,则出卖人应当返还100万元、利息2万元、赔偿3万元,并在100万元的范围内(包括100万元)承担惩罚性的赔偿责任。但是一般情况下不会赔你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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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如果换了开发商,应该主动向被拆迁人履行告知义务.你与开发商已经协商多次,如果没有一个合理的结果,建议你想当地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或者房屋管理部门反映;如果调解不成的,你可以向当地法院提出民事诉讼.建议将前后两个开发商都作为被告.**后,从你目前提供的情况来看,你肯定是占理的一方.(当然,证据要收集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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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主要是看开发商了。有的是直接跟你算钱,相当于把的你房子买断(按照市场价),把钱给你,你自己解决。另外一种是,你的房子算的很便宜,然后给你回迁房,同样也是低于市场价的,但是要根据户口上的人数分配面积;少拿面积的贴补,多拿面积的按照市场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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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主要是看开发商了。有的是直接跟你算钱,相当于把的你房子买断(按照市场价),把钱给你,你自己解决。另外一种是,你的房子算的很便宜,然后给你回迁房,同样也是低于市场价的,但是要根据户口上的人数分配面积;少拿面积的贴补,多拿面积的按照市场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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