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空置房的物管费,《物权法》中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应该全额交纳。物业公司对小区提供的服务是一种公共服务,一般来说,只要取得产权的业主都应该交纳物管费。对于空置房的物管费,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应该按照标准全额交纳。少部分地区有地方政策,比如首年不装修,不入住,按70%缴费。可以通过向物业协商,看看是否可以减免部分用度。终究,你本身还没有享受到物业的任务办事。要是物业不原意,也只能按物业规定,交清办理费。
全部3个回答 >空房需要交物业费吗?国家物业费标准 空房物业费如何收?
142****8668 | 2019-11-14 20:44:39-
135****0664 对于空置房的物管费,《物权法》中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应该全额交纳。物业公司对小区提供的服务是一种公共服务,一般来说,只要取得产权的业主都应该交纳物管费。对于空置房的物管费,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应该按照标准全额交纳。少部分地区有地方政策,比如首年不装修,不入住,按70%缴费。
可以通过向物业协商,看看是否可以减免部分用度。终究,你本身还没有享受到物业的任务办事。要是物业不原意,也只能按物业规定,交清办理费。 2019-11-14 20:45:09 -
148****6257 每个省市收费标准都不一样,具体请参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十六条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2019-11-14 20:45:05 -
155****6293 空房也要交物业费吗?
建设单位不得单独转让物业公用部分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利用公用部分进行经营性活动的应当经业主委员会同意,获取的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纳入维修基金进行管理。
建设单位未售出的及业主购房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应当分摊物业管理费用。分摊比例应当不低于收费标准的50%,但不得因此而增加其他业主的负担。
业主或者使用人、空置物业所有权人未按期足额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物业管理企业可书面通知,并按合同约定加收滞纳金;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019-11-14 20: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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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物业费的情况下,我们一般会比较担心是否被起诉、是否需要缴纳违约金,或者说滞纳金,这个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的。欠缴物业费有没有滞纳金,这主要取决于业主与物业管理单位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严格来说,这里的滞纳金本质上其实是违约金,因为欠缴物业费违反了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因此,如果合同中有关于滞纳金的条款,按合同约定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物业管理单位不得擅自收取。因此,拖欠物业费是很可能需要支付滞纳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需看《物业管理合同》的具体约定,一般是约定为千分之三。所以建议各位业主及时缴纳物业费,如有拖欠请尽快补交。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物业管理企业名称、收费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管理形式、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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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空置房的物管费,《物权法》中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应该全额交纳。物业公司对小区提供的服务是一种公共服务,一般来说,只要取得产权的业主都应该交纳物管费。对于空置房的物管费,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应该按照标准全额交纳。少部分地区有地方政策,比如首年不装修,不入住,按70%缴费。可以通过向物业协商,看看是否可以减免部分用度。终究,你本身还没有享受到物业的任务办事。要是物业不原意,也只能按物业规定,交清办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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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没有明文规定。但从行业惯例来看,开发商的空置房都交纳物业管理费。至于交纳管理费的多少,按照《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中确定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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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交物业费。二,业主入住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署过物业托管协议,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不交物业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三,也就是说,如果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提出其因出国房屋无人居住而未享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提出物业费抗辩的,法院都不会予以支持。四,根据《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针对这个问题,各地方也出台了自己的规定,比如石家庄:石家庄新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案》规定,空置房空置在3个月以内的,不交物业费;空置超过3个月的,则交20%的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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