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是指的农户或个人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修建的用于居住使用的房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如果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则不能上市交易,也不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只可以在自己本村的集体内部买卖,也就是说房子只能卖给自己村的人。
全部3个回答 >有谁可以告诉我农村房子有产权吗?
143****5053 | 2019-11-14 16:5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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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9133 户口不在农村,能否取得农村房屋产权,要区分以下情况来判断:
1、原户口在农村,已经合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户口转移为非农业户口的,依然享有农村房屋产权。
2、原户口在农村时,没有取得房屋产权的,户口转移后,不能新取得农村房屋产权。原因在于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宅基地只能由村集体成员享有,非本村集体成员不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2019-11-14 16:55:18 -
137****9924 是共有人。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根据宅基地规定,宅基地是以户(户)为对象的,证件上写一个人的名字其实也就代表了一个家庭。而土地证也是如此,农村按照每户几个人来分配的土地,所以家庭成员对于分配的土地其实是平均共享的。
因此,想在土地证上加自己的名字其实是可以的。不过添加的意义并不是很大,如果涉及到拆迁,也是以土地面积和户来做衡量,房屋拆迁等也并非给予个人补偿而是给户的。等到老人百年后,宅基地房屋照样可以继承,土地在下一次分配之前也是由家庭成员继续拥有的。就算农村土地证没有写上全部家庭成员的名字,农村土地所有权也代表是整个家庭,并非个人独有。
2019-11-14 16: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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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车位也是有车位房产证的,买入和办理手续跟买房子的手续一样,房产证也是一样,只是内容不一样。《地下空间建设用地管理和土地登记暂行规定》对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供地方式做了十分具体规定:社会公共及地下停车库、用地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开发建设并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地下停车库,可以划拨方式供地,但不得进行分割转让、销售或长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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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有产权证,有的没有,看你说的这个是哪一种。下面是几种地下车位的形式。一、对于属于人防工程的规划车位、车库的产权归属,无论《物权法》还是《人民防空法》均没有明确规定,各地执行政策不一,目前,我市执行人防工程产权归属国家的政策,开发商不得出售、附赠。按照《物权法》和《人民防空法》立法中“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只能在不妨碍防空功能和满足业主需要的前提下供业主使用,并可按约定收取一定的费用。 二、对于属于非人防工程的规划车位、车库的产权归属,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物权法》第74条第2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因此,建筑区划内规划车位、车库的产权归开发商,房地产开发商在取得相关的规划许可,按规划许可进行开发建设后,即可以按程序取得产权,可以进行出售、附赠或出租。需要强调的是,《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49条对规划车位、车库的出售及出租对象进行了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的需要”。这就意味着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需要,既使其他人提出更高的条件,也不能出售、出租。 三、对于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物权法》第74条第3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因此,房地产开发商无权对其进行出售或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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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买房过程中,普通用户**不好掌握的就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问题,因此,首先得了解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的基本原则:1、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每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按其套内建筑面积占该幢楼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比例确定。2、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多次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分别计算分摊系数。各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各次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各。3、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摊得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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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买卖主要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另一种是尚未住满年5的。专家指出,不同情况,经济适用房买卖操作方法也是有所不同的。为帮助您更好的进行经济适用房买卖,下面就为您介绍经济适用房买卖操作实务的相关知识。经济适用房买卖操作实务知识一: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保障性质的住房。经济适用房买卖操作实务知识二: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出售方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房条件的,还可以再次购买他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从上述经济适用房买卖操作实务的知识可以看出,在出售未住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时需格外谨慎。另外,在进行经济适用房买卖时需将相关证明材料准备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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