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满5年,可向市、县人民政府申请回购。《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三十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全部4个回答 >经济适用房如何申请政府回购?怎么办理经济适用房退房手续?
145****4255 | 2019-11-12 14:46:47-
141****4803 住满5年,可向市、县人民政府申请回购。
《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十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2019-11-12 14:47:30 -
137****1586 经适房如何申请政府回购:
1、购买限价房应自购房合同备案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不用申请政府回购。经济适用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房自购买合同备案之日起,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房的,由住房储备机构按照届时同类经济适用房价格进行回购。
2、产权人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评估回购价格按购买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通知产权人领取退房相关审批文件。
3、产权人在房交所凭相关批文和个人及产权资料,办理退房手续。在管理办法上,“中低价房”已有政府规章予以详细规定,而“经济适用房”因为带有一定的社会保障的性质,因此仍采用相对灵活的管理方式;
经济适用住房政府回购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一是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未满5年年限,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
二是《关于规范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和回购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施行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在5年内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应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按规定回购。
三是《实施意见》施行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满5年后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可由市住保房管部门按规定回购,或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通过继承取得经济适用住房的所有权人,如5年内又通过购置、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原经济适用住房不列入强制回购范围。 2019-11-12 14:47:26 -
152****7856 1、退给开发公司:请与开发商联系,协商一致后办理退房手续。
2、申请政府回购:针对经济适用住房回购的具体办法,将在《关于规范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和回购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中予以明确,目前,该《实施意见》已经市长办公会议和市委常委会审议 2019-11-12 14:47:21 -
143****0255 一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1、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3、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应当:
1、持家庭户口本、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以及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向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公示。公示后有投诉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核实投诉不实的,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上签署核查意见,并注明可以购买的优惠面积或房价总额标准。
3、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文件选购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
三、经济适用房退房的条件
1.经济适用房购房人户口迁离本市或不在本市常住的;
2.经济适用房购房人需另行购买住房的;
3.经济适用房购房人因大病等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
4.市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经济适用房退房人名下有其他房产,则按“自愿申请政府作价收回经济适用房”的方式退出。
四、经济适用房退房的手续
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经济适用房退房手续需要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协议及缴款凭证到市住房办经济适用住房开发科办公室办理,退款时限根据开发建设单位财务流程而定,一般为一个月。 2019-11-12 14: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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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满5年,可向市、县人民政府申请回购。《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三十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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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满5年,可向市、县人民政府申请回购。《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三十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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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购的保障性住房这种情况是有的,主要有几种:首先是经适房实物房源,这样的房产政府自建的福利房,政府有优先收购权。第二是政府收购部分老旧小区改造作为公租房房源也会考虑到连片的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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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经济适用房过户办理流程如下:承购人需携带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房屋所有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满5年证明材料,到其经济适用房所在区域房管局提出申请,补缴差价款,然后向房屋交易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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