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办理过户手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第二十八条,房屋所有权转让时,业主应当向受让人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受让人应当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协议、房屋权属证书、身份证等到专户管理银行办理分户账更名手续。根据此规定,当二手房交易完毕,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之后,房屋所对应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也随之过户。但是,购房人应该持有相关手续证明,到原专项维修资金托管银行办理账户更名手续。注:提问中的【物业维修基金】,按照国家正式文件,已经更名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房维修基金,只有购买一手新房时候,由业主缴纳。 二手房买家不需要再次缴纳维修基金。在过户完毕房产证后,可以买卖双方去办理维修基金的过户。
全部4个回答 >物业维修基金 过户需要手续费吗?物业维修基金如何过户?
154****9898 | 2019-11-08 01:38:16-
152****5814 办理过户手续具体分两种情况:
1、购买没有缴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屋时,一定要先到房管部门查询其维修资金账户余额。查询时须携带产权人的身份证或房屋产权证。
2、有些房屋在办理产权证时已经缴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此情况下:
(1)如果账户余额不足30%,那就需要按现行标准补缴这块费用后再过户;
(2)如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余额为首缴标准的30%以上,办理产权过户时,维修资金同时过户。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明确规定,今后以下四项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1、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2、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3、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
4、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2019-11-08 01:39:05 -
133****8137 到当地房屋所在的业主委员会或者居委会携带双方身份证办理更名手续即可。
房屋在办理产权证时已经缴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此情况下,如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余额为首缴标准的30%以上,办理产权过户时,维修资金同时过户;
如果账户余额不足30%,那就需要按现行标准补缴这块费用后再过户。现行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标准为:高层(含有电梯的多层)按建筑面积90元/平方米缴纳;多层(含别墅)按建筑面积50元/平方米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俗称房屋的‘养老金’,房屋在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都要用它。
买卖双方协商解决。
注意事项:
维修基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和更新,不能挪作他用。
上家出售房屋,其物业维修基金账户中的余额,不能提取或退还,可由下家通过物业管理部门与上家结算。
维修基金是结算,还是无偿转让,应当在订金支付前就予以明确约定,否则订金支付后,根据“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的原则,下家无权要求上家赠送维修基金 2019-11-08 01:38:56 -
153****2415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过户不收取手续费的。
维修基金(maintenance fund)又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
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
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2019-11-08 01:38:49 -
152****7225 应该办理过户手续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
第二十八条,房屋所有权转让时,业主应当向受让人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受让人应当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协议、房屋权属证书、身份证等到专户管理银行办理分户账更名手续。
根据此规定,当二手房交易完毕,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之后,房屋所对应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也随之过户。但是,购房人应该持有相关手续证明,到原专项维修资金托管银行办理账户更名手续。
注:提问中的【物业维修基金】,按照国家正式文件,已经更名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2019-11-08 01:3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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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不需要交维修基金。一,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房屋所有权转让时,业主应当向受让人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受让人应当持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过户的协议、房屋权属证书、身份证等到专户管理银行办理分户账更名手续。如果维修基金发票丢失,业主可以到房地产档案馆去调取底联并复印,再保留一个复印件。二,现在许多人购房的时候往往只注意到了房子的具体事宜,而忽略了未来可能出出现的问题,比如近来被人们所熟悉的房子维修基金,在买房时不一定用到,但在以后不知道什么时候就需要了。三,发生紧急情况可申请应急维修维修基金由物业公司管理,但是小区的日常养护只能由物业费支出,当需要对小区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进行更新、大修,物业费不足以承担,而需要动用维修基金时,必须由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大会讨论批准,方可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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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过户手续具体分两种情况:1、购买没有缴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屋时,一定要先到房管部门查询其维修资金账户余额。查询时须携带产权人的身份证或房屋产权证。2、有些房屋在办理产权证时已经缴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此情况下:(1)如果账户余额不足30%,那就需要按现行标准补缴这块费用后再过户;(2)如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余额为首缴标准的30%以上,办理产权过户时,维修资金同时过户。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明确规定,今后以下四项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1、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2、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3、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4、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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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部和财政部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的规定:1、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2、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设备、配电线缆及设备、电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维修基金由房管局代管,申请过程较为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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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办理维修基金过户。维修基金使用条件: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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