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过户费是按一般的标准算的,过户费用如下;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如果查不到原值的按%1缴存。(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2013-05-04
全部4个回答 >法院强制过户的房产税费多少钱?法院强制过户的房屋怎么交税,交几次
157****7679 | 2019-10-31 23:13:11-
141****8283
裁判要旨:
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房屋等需要办理过户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的,即便未办理过户手续,若第三人对此无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该财产。
案情介绍:
一、案件争议的执行标的是赵丽、姜云莉、孙宏声分别向乌鲁木齐亚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亚鸿公司”)购买的位于乌鲁木齐解放南路317号房产(下称“案涉房产”)中的1栋14层C户、1栋12层B户、1栋23层C户(下称“三套房产”)。三人均在2003年5月11日前将房款全部付清,并且在买卖合同签订一周内完成交付,已实际占用至今。
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下称“农业银行”)与亚鸿公司发生借款合同纠纷,农业银行依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于2003年7月10日向新疆高院申请对亚鸿公司强制执行。2003年8月11日,新疆高院根据农业银行的申请查封亚鸿公司抵押给农业银行的案涉房产共计163套。
三、赵丽、姜云莉、孙宏声向新疆高院提起异议,请求解除对其占有的三套房产的查封。理由是:在亚鸿公司为他们办理该房屋备案手续期间,因农业银行申请执行亚鸿公司一案,新疆高院查封了他们购买的房屋,致使其至今未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严重侵犯了他们的合法利益。
四、新疆高院于2013年6月17日作出异议裁定,解除对案涉房产中的三套房产的查封。
五、农业银行不服,向**高法院申请复议,请求撤销异议裁定。**高法院裁定驳回农业银行的复议申请。维持新疆高院(2013)新执二监字第58号执行裁定。
裁判要点及思路:
赵丽、姜云莉、孙宏声分别与亚鸿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付清了房款,且实际占用至今,无证据证明三人存在过错。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对于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根据赵丽、姜云莉、孙宏声三人已付清全款并占有房产且无过错的情况,应当解除对三套房产的查封。
申请执行人农业银行提出复议申请,认为新疆高院未答复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时间鉴定的申请属于执行程序违法。新疆高院因已查明赵丽等三人的买卖房屋以及实际占有多年的事实,遂口头告知不与鉴定。
申请执行人农业银行未能举证证明赵丽、姜云莉、孙宏声三人存在过错,因此不支持农业银行请求撤销解除对三人购买房产的查封的裁定。
实务要点总结: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我们总结该案的实务要点如下,以供实务参考。同时也提请当事人在解除对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的财产的查封时应当注意第三人执行异议成立的规定要件。结合**高法院裁定文书,在执行实务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一、对于申请执行人来说,为了防止第三人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规避执行,本书作者建议要严格把握第三人执行异议成立的规定要件。在申请执行时,应请求法院认真审核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如下事实:(1)买受人是否全部付清价款;(2)是否存在证据证明买受人付清价款的具体时间;(3)买受人是否实际占有;(4)买受人对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是否存在过错。
二、对于买受人而言,若其所购房产非因自身原因被查封,该如何维权? 2019-10-31 23:13:27 -
141****9647 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具有设立、变更物权的效力。因此您可以持人民法院的判决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如果房管局、被执行人不配合,您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给房管局发协助执行函,将房产过户到您的名下.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四百九十一条 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对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
第四百九十二条 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或者变卖的,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项财产作价后交付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或者交付申请执行人管理;申请执行人拒绝接收或者管理的,退回被执行人。
第四百九十三条 拍卖成交或者依法定程序裁定以物抵债的,标的物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接受抵债物的债权人时转移。
第五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房产证、土地证、林权证、专利证书、商标证书、车船执照等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办理。 2019-10-31 23:13:22 -
151****2351 这个里面有2次办理产证。
第一次是原房主办理产证,这个时候需要缴税
第二次是发生了过户,这个时候也需要缴税。
法院判决是可以过户,但是没有判帮你省税,按道理来讲第一次办理产证的税费和第二次的过户中卖出方应承担的税费都应该是原房主缴纳的,但是现在原房主找不到了,你如果要过户并且办理产证的话,还得把这些没交的都代为交上(原房主已经交的可以省略),不然办不出来。
现在有两种办法。
一个是不去办理房产证了,因为你有法院的判决书,所以这个房子基本就是你的了,建议你去办理过户的时候去做一个异议登记,就是书面声明这个房子已经判给你了,但是由于房主不配合没有过户完成。
用处是防止以后原房主出现悄悄地把房子卖了。不过这个很不保险,万一通过关系还真给他卖掉了之后又麻烦了。
第二个就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先把这些钱都垫付了,把产证办下来,保证这个房子是你的名字了,由于有法院的人陪同,所以对于你垫付这些款项有了证明,之后再等到找到原房主的时候去追究这些垫付的钱吧。
2019-10-31 23: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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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过户费是按一般的标准算的,过户费用如下;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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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是全国税务系统自2014年以来连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第六年。2月20日,主题为“新税务·新服务”的2019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正式启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9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对外发布。在国税地税合并后新税务的开局之年,今年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围绕减税降费政策落地、办税提速增效、改善“线上”“线下”服务渠道、推动税收协同共治等方面出台4大类13项52条便民办税服务举措,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展示新机构、新服务、新形象,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纳税人和缴费人满意度、获得感。新坐标:“组合拳”围绕减税降费打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是2019年税收工作的主题。与往年相比,今年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突出减税降费重点,集成推出了22条具体举措,既有政策性措施,又有服务性措施,全力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切实落实减税降费措施。充分发挥税务总局和各省级税务部门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出台一系列配套文件,在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初创科技型企业税收优惠、境外投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个人所得税改革社会公众参与等方面下功夫,确保税收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同时,加强税收经济分析,确保减税降费取得实效。“税务部门首次将税收经济分析工作纳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据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巡视员刘新利介绍,“各省级税务部门也要每季度定期开展税收经济分析,确保及时发现和解决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纳税人报送资料再精简25%以上。精简报送资料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一项重要的服务性举措。2018年底,税务总局清理了20项税务证明事项,切实精简企业和个人办税需提供的有关证明。在此基础上,税务部门将在2019年3月底前再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实现2019年底前对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资料再精简25%以上。——多措并举优化发票办理。发票办理是纳税人办税的堵点、痛点,也是兑现纳税人享受减税降费政策的关键点。2019年,税务部门将推出一揽子优化发票办理的便利举措,确保增值税优惠政策落地见效。自2016年将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等5个行业纳入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专用发票试点范围以来,节约了纳税人往返税务机关的办税时间,推动了小微企业发展,社会各界反响良好。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等行业今年也纳入试点范围。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张卫表示,“这3个行业的小微企业集中、代开需求量大、虚开风险较低,纳入试点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新政明确,试点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不再受月销售额标准10万元和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限制。为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除了特定纳税人及特殊情形外,取消增值税发票抄报税,改由纳税人对开票数据进行确认,**大限度减轻纳税人负担。此外,2019年3月1日起,所有一般纳税人均可通过网上平台选择确认抵扣增值税发票,不受纳税信用级别的限制,将大大节省纳税人前往办税服务厅认证的时间。2019年税务部门将继续加大电子发票推广力度,在税控开票软件中增加电子发票开具功能,开展税务机关网上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试点,并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扩大至全部一般纳税人,进一步解决纳税人发票办理难题。——建立纳税人诉求快速反应机制。围绕纳税人关注热点和投诉反映突出问题,税务总局将在2019年上半年开展全国纳税人需求调查,进一步拓展征纳沟通渠道,增进征纳理解互信,有效减少因政策理解不一致、信息不对称等原因造成的纳税服务投诉。不断完善纳税人诉求和意见受理快速反应机制、协调沟通机制、问责机制,努力做到在政策落实的过程中,纳税人遇到的问题随解随答、有求必应、快速响应。新速度:让办税事项更少、环节更简、渠道更多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是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的重要目标之一。为展示新机构新税务新气象,今年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在提速增效方面提出21条措施,主要通过优化流程提速、申报缴税提速、系统整合提速,让事项更简、办税更易。——70%以上涉税事项“**多跑一次”。2018年,税务部门已经实现了50%以上本级《纳税人办税指南》中所列事项一次办结。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孙玉山介绍,税务部门在2019年底前将实现7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纳税人可全程网上办理或**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据介绍,2019年税务部门将持续推行纳税人“承诺制”容缺办理和纳税申报“提醒纠错制”,还将升级税企沟通方式,加强大企业复杂涉税事项政策服务,选择部分大企业集团,签订税收遵从合作类协议并加强跟踪服务,满足大企业个性服务需求,助力大企业持续发展。“大企业集团成员单位多,财务人员多,办税工作量大。税务部门充分考虑大企业集团的实际情况,主动提供个性化服务,针对性很强。”广西洋浦南华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冯小华说。——纳税申报、税费缴纳、出口退税服务全面升级。西南财经大学教授汤继强表示,纳税人和缴费人感受**深的就是办税的便利程度,这需要税务部门从优化申报、缴纳、退税等环节同步进行优化。为了进一步规范个人所得税申报流程,税务总局将持续完善信息系统,压缩纳税人办理申报业务时间。在税费缴纳方面,推动自然人以统一身份、统一代码缴纳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和相关非税收入,提供“线上”、“线下多”渠道缴纳税费服务,并通过第三方非银行支付机构缴纳税费,为自然人办理缴纳税费提供便利。同时,税务部门审核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将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实现申报、证明办理、核准、退库等业务网上办理,推广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申报功能,推动退税申请、退税审核、退库业务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为外贸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创造更加利好的发展环境。——“线上”“线下”多渠道轻松办税。在总结吸收近年改革经验成果的基础上,税务总局制定出台《全国税务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年工作方案(2018年—2022年)》,明确指出要构建强大稳定、智能高效的税收信息化体系。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副司长付扬帆介绍,随着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落地推进,税务总局将优化个人所得税办税软件功能,提示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修正,减少填报错误。税务部门还将通过拓展PC端、手机端、自助端等多种“线上”办税渠道,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多维度的服务。“个税APP页面简洁实用,政策显示清晰,随时随地都能进行掌上操作。”安徽天康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赵可华在体验个税APP后分享了他的感受。税务部门还将进一步改善“线下”服务渠道,持续推进“一门办”,到2019年12月底前,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税费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新环境:协同共治营造优质税收营商环境2018年,税务部门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世界银行发布的《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我国纳税指标排名比上年提升了16位。2019年,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依然是税收工作重点,今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专门推出9条措施,借助社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压缩办税时间、办税次数,努力提升我国税收营商环境竞争力。——提升纳税信用含金量服务小微企业发展。“银税互动”活动自2015年开展以来,各地税务、银监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通力合作,树立褒扬诚信的价值导向,将企业的信用资产转化为有形资产。孙玉山表示,2019年税务部门进一步深化“线上”银税互动合作机制,实现贷款的申请、审批、放款均在“线上”完成,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推动多部门信息共享提高征管效率。2019年,税务部门将继续强化与房地产管理部门协作,整合房地产交易、办税、办证业务流程,推动完善跨部门业务联办。同时,扩大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登记业务的试点范围,建立车船税全国税务直征数据库并与保险部门数据共享,实现与市场监管部门清税结果数据互联共享。——加强专业机构监管提升涉税服务水平。涉税服务专业机构作为社会共治的重要力量。今年,税务部门将严格落实涉税专业服务实名制,实施信用评价与信用积分管理,增强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力度,加大对“黑中介”的打击力度,构建有利于税收共治的社会环境。在启动仪式上,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任荣发强调,针对2019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重点举措实施和活动开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级税务机关要不断完善提示提醒、协调解决机制,找差距、补短板,确保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细落实,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努力提升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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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莫天全谈房地产税:应谨慎考虑推出时间节点全国政协委员、房天下董事长莫天全2019年全国两会将至,“房地产税”再成热点。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房天下董事长莫天全今日在接受中国网财经采访时表示,建议谨慎考虑房地产税推出的时间节点。2018年以来,从立法机关到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从财税部门到统计机构,“房地产税”在多个时间节点被反复提及,并拨动市场敏感神经。近期,住建部对新修订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提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这被部分机构解读为“为将来按面积征收和免征房地产税做铺路”。还有媒体报道称,《房地产税法》目前已在起草和完善方案的过程中,但由于其改革涉面广,各方争议多,立法进程需要稳步推进。对此,莫天全表示:“房地产税很复杂,关系到每个家庭,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环境下,什么时候推出很关键,建议将市场信心等因素纳入考虑之中。”在莫天全看来,房地产税不仅仅是立法、收税这么简单,一旦实施,将对中国财税体制和楼市产生深远影响。在真正执行房地产税前,政府应该考虑到各方面的因素和将要出现的问题,并做好前期调研等充分准备;另一方面民众也应该理性看待房地产税。据莫天全透露,已将上述对房地产税建议写入了今年提案中。同时,其今年提案还涉及了其他几个方面内容,比如“改善营商环境,推动民营企业发展”、“中美贸易摩擦大环境下,民营企业如何发挥作用”等。对于“改善营商环境” 的提案,莫天全称,主要是关于如何响应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发出的六点号召。据其透露,自己作为全国政协委员也参加了此次民营企业座谈会,而该座谈会释放的强烈信号是“国家**高领导人对于民营企业高度重视”和“对民营经济的保护”。在与中国网财经等媒体的交流过程中,莫天全还针对房地产调控、房价走势等热点话题谈了自己的看法。2018年底以来,一些地方微调楼市调控政策。有观点认为,楼市小幅“松绑”可能会成为一种趋势,未来不排除有些地方借“因城施策、分类指导”的名义放松楼市调控力度。对此,莫天全表示,在经济下行压力下,不同城市虽然出现不同调整,但大的政策方向没有改变。不过,总的来说,目前房地产调控没有比以前更紧,2019年可能会更加宽松。“限购应该不会彻底放开。”莫天全如是说。未来房价的走势如何?莫天全认为,一二线城市在相当一段时间内没有问题,原因是很多人口向大中城市转移,未来超大型城市出现是必然的,而人口都有住房需求;相对来说,三四线城市的发展是有压力的,所以开发这些地方要谨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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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让卖家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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