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按全国人均住宅面积来确定房地产税免征额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0日讯( 马常艳)围绕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未来将如何征收是关注焦点之一。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主任张学诞在接受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采访时建议,国家统一制定人均免税面积的幅度范围为40平方米——60平方米,再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人均免税面积。同时,地方有权限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各个具体区域的住宅人均面积平均评估价格,**终确定出对居民家庭的房地产税免征额。从我国现实看,保障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是顺利开征房地产税的前提条件。为了推进房地产税的实施,较为一致的观点认为应对个人和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给予免税。按此要求,就存在着对个人住房的免征额设计问题。张学诞表示,房地产税免征额的设计存在一定的难点,主要涉及免征额是按照住房套数或住房面积,还是按房产评估值的一定比例进行设计。从目前情况看,由于不同住房的面积不同,且不同类型和区域的房地产的价值差别过大,按套数给予一套或多套住房免征显然不合理。如果按照住房面积,即以基本住房需求确定免征额,则涉及到家庭情况和人均扣除面积标准的确定问题。人均扣除面积标准是全国统一,还是规定上限由地方具体确定;家庭是按照3口之家计算(国家放开二孩政策后,以后的家庭是否以4口之家为标准),还是按照实际人口数量计算。或者,对每套住房的评估价值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此外,对于个人拥有的在不同城市的住房,是每个地区的住房都能够享受免征额,还是只能选择在一个城市的住房享受免征额。这些问题都需要在具体制度上加以解决。“从目前情况看,由于不同住房的面积不同,且不同类型和区域的房地产的价值差别过大,按套数给予一套或多套住房免征显然不合理。而按照房地产评估值的一定比例给予免征,又难以考虑居民家庭人口的状况问题。”张学诞认为,允许家庭成员合并扣除免税面积,按照人均住房面积即以基本住房需求来确定人均免税面积,并结合不同地区房地产的平均评估价值来确定免征额较为合理。张学诞认为,按照人均免税面积来确定免征额,关键是如何选择人均免税面积标准。目前来看,人均免税面积标准有几个可参考的依据。第一,全国人均住房面积。根据统计,2016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6.6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45.8平方米。以此为依据,可考虑对城镇居民人均免税面积设为40平方米(如果未来对农村居民住宅征收房地产税,其人均免税面积应超过城镇居民)。第二,上海市和重庆市房产税试点改革的做法,根据《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规定,人均免税面积(住房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而根据重庆市《房产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规定,扣除免税面积以家庭为单位,一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纳税人在该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新购应税住房的,按时间顺序对先购的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的应税住房均不扣除免税面积。总体上看,假设家庭为3口之家,上海和重庆两地的房产税试点改革中的人均免税面积范围为33.3平方米——60平方米。张学诞总结说,考虑到不同地区的人均住房面积上的差别,由全国统一制定人均免税面积不符合各地因地制宜的要求。应以具体地区的家庭社会平均基本住房需求和社会平均评估价值为标准,计算确定出具体地区的家庭住房免征额。这样,在保障基本住房需求的同时,纳税人拥有住房越多,纳税越多,总体上保证征税的公平性。 "
全部2个回答 >阳光理想城产权多少年?阳光理想城的土地使用权只有36年,到期该怎么办
157****4565 | 2019-10-31 05:27:36-
145****6238 楼盘名称:阳光理想城
楼盘位置:福州大学城上街工贸路188号(闽侯上街镇镇政府旁)
产权年限:70年
建筑类型:高层,板楼,
公交线路:36,53,39路至工贸路站或上街镇镇政府下车
其他交通方式:36,53,39路至工贸路站下车 2019-10-31 05:28:02 -
151****5639 市领导批示:区(市)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至于到期是否缴费的问题,因国家未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目前还无法回答该问题。 诉求人: 房奴事件地点: 阳光理想城 诉求时间: 2011-7-19 16:57 截止日期: 2011-7-27 05:44 发表评论 (福州12345系统满意度和评价有何作用)*验证码:[只有诉求人可凭验证码发表评论] *满意度:很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很差选择评论部门:*评论内容:请在此发表评论,注意文明发言。 2019-10-31 05:27:57 -
143****7590 编者按:两个字,颠覆!关于土地财政和所带来的高房价,资产泡沫这些负面影响几乎是我们每天都能读到的,但正如作者所说,好的“学术”,不在于告诉人们众所周知的“常识”,而在于能解释众所不解的“反常”。这不是一篇官方的洗地文章,请通读全文后再下定论。结论相当震撼,作者也给出了解决出路。
我们买的房子的价值来自公共服务,这是城市土地价值的唯一来源。无论城墙,还是道路,或是引水工程,公共服务都需要大规模的一次性投资。传统经济中,一次性投资的获得,主要是通过“原始积累”。而新中国成立后,没有对外侵略和扩张获得原始积累的条件,所以土地金融作为城市发展的**主要手段被使用。
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启动,都必须跨越原始资本的临界门槛。一旦原始资本(基础设施)积累完成,就会带来持续税收。这些税收可以再抵押,再投资,自我循环,加速积累。历史表明,完全靠内部积累,很难跨越**低的原始资本门槛。强行积累,则会引发大规模社会动乱。因此,早期资本主义的原始资本积累,很大程度上是靠外部掠夺完成的。几乎每一个发达国家,都可以追溯到其城市化早期阶段的“原罪”。
没有“土地财政”,今天中国经济的很多问题不会出现,但同样,也不会有今天中国的城市化的高速发展。中国城市伟大成就背后的真正秘密,就是创造性地发展出一套将土地作为信用基础的制度——“土地财政”!
借助土地巨大融资能力,地方政府可以执行无人能敌的税收减免和地价补贴。其补贴规模之大,甚至使得如此高的税率都变得微不足道。也正是由于地方政府的补贴远大于税负的增长,中国企业才保持了相对竞争对手的优势。中央政府之所以可以保持如此高的税收增长,很大程度是仰仗地方政府更高的土地收益。没有“土地财政”的补贴,企业根本无法负担如此沉重的税收,中央政府的高税率也就不可持续。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正是因为高房价以及相关的高地价,才造就了具有高度竞争力的中国制造,才支撑了中国产品持续多年的超低定价。
作者简介:赵燕菁,1984年毕业于重庆建筑工程学院,1984-2004,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理论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研究所所长,副总规划师,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2004-2007,厦门规划局局长(挂职);2007-2015,厦门规划局(委)局长(主任);2015,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建筑学院,教授;2009,英国威尔士加迪夫大学城市与区域规划博士。
本文的早期版本2013年5月14日曾以“城市化、信用与土地财政”为题,发表在中宏网。简化版以“重新研判‘土地财政’”为题,刊发于《第一财经日报》(2013-5-13)。王建先生、仇保兴先生、周其仁先生和华生先生曾与笔者进行讨论并提出重要修改意见。特别是周其仁先生对本文逐段批注,并到厦门与笔者彻夜长谈。许多网友对本文也提出了很多有益的批评和意见。在此一并致谢。笔者本人对文中的观点负责。
引言
改革就是一系列选择。但哪个选择真正改变了历史,当时并不一定看得清楚。“土地财政”就是如此。从诞生到形成,它并没有一个完整的设计。甚至“土地财政”这一名词,也是后来才想出来的。但正是这个来路不清、没人负责、甚至没有严格定义的“土地财政”,前所未有地改变了中国城市的面貌,甚至成为了全球经济成功与问题的根源。
中国特色发展道路的核心,就是“土地财政”。这一模式是否可以持续?是否还能改进?还是必须全盘放弃?乃是攸关国家命运的重大抉择。但由于“土地财政”被“房价”、“腐败”、“泡沫”等敏感的社会话题所绑架,摒弃“土地财政”,几乎成为学界和舆论界一边倒的共识。本应客观、专业的学术讨论,演变成了指责“土地财政”的竞赛。
2019-10-31 05:27:53 -
138****8208
温州现首例“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要交房价三成!
温州**近出现一部分市民,他们正常买卖二手房后却无法完成交易,原因是土地到期了。如果要续期,必须缴纳占房价总额约三分之一的土地出让金。其中,不少市民发现,他们持有的土地证上写着土地年限20年到期。
据报道,经当地国土资源局初步排查,温州市鹿城区内即有600余宗(套)。而从去年开始,20年期限的这批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或即将面临到期。而且,这次市区一批上世纪90年代初期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面临续期的问题,在全国可能也属先例。
这一消息不仅震惊整个温州房产市场,甚至全国人民都开始检查自己买的房子的土地使用权。
全国网友都炸开了锅 崔永元
这篇新闻具有一定风向标意义。如果各地就此效仿......
100万买个房,住没多久,就要交几十万续费……
花了几辈子的积蓄,贷款刚还掉,土地使用期又到了!
为何会出现上述问题?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张少清表示,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颁布了5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下简称《条例》),开始对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实行出让制度。
当时,为了顺利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在不超过居住用地**高年限70年的前提下,按20年到70年分档,由受让方自行选择办理出让手续,并交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额。
出让年限到期后,应当如何续期?
张少清表示,在国家没有具体实施细则的情况下,目前基层国土部门只能参照国有土地出让的做法,先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土地价格,根据单位地价或折算出楼面地价,算出总的土地出让金,重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其实,这个“产权”并不是从你买房之日计算,而是土地被拍卖后开始计算,所以那些二手房的有效期到底是多少,没有多少人真正能明白。
100万买的房土地证要续期,为什么土地出让金要30万左右?
张少清表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有限期使用,是我国国有建设用地管理的基本制度。一般讲,不同用途、区位、土地利用条件,以及不同使用年限的土地,其土地使用权价值是不同的。土地使用权评估也不是我们做的,是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做出来的。
举个简单例子:
有个王阿姨就是买了这类房中一二手房,面临同样续费而不解,国土局的领导耐心细致地对她做工作说:买剩两三年使用权的房子,好比开了10多年的二手车。所以,您当初买房的时候,就好比用高价买了辆快报废的二手车……
以普遍70年产权为准,到时继承你这笔遗产的人将是你的子女或孙子孙女,他(她)为继承这堆已经70年的水泥砖瓦,将按那时房价的三分之一续费……当他(她)的子女或孙子孙女又继承时,再续费……
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中,出让年限不同,土地使用人需要缴纳的出让金也是不同的。所以在相关政策明确前,建议大家在住房的买卖过程中提前关注土地使用权年期的问题,不要让自己买亏了。
有网友问:几年前说好的70年到期免费续期哪去了?
政府从来没说过免费续期。《物权法》只说到期后“自动续期”,没说这个自动是免费给的。而《土地法》则说土地使用权必须由土地使用者支付使用权出让金。 2019-10-31 05:2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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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连发楼市新政? 密集调控剑指投资投机性炒房 此轮房地产市场调控自"3·17"以来,先是住房信贷收紧,实行认房又认贷、提高二套**比例、降低贷款**高年限,接着又对非京籍购房纳税严格按连续60个月计算。紧接着实行"认房认贷又认离",离婚一年内申请贷款按二套房贷算,并对过道、车库、廊道等异形房实行"三不政策"。再然后,"3·26"严控商办销售,至4月3日将住宅平房纳入限购范围。北京市房地产协会秘书长陈志指出,一连串的政策,招招剑指投资投机性炒房。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土地资源与房地产管理系主任赵秀池则认为,北京将所有市场化住房都纳入限购范围,使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得到进一步完善,"可以说,北京的住房限购政策再无'空隙'可钻了。"她说,这也表明了政府"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坚决态度,彻底堵住房地产投机投资,促进住房回归居住属性。 住宅供应是否充足? 加大商品住宅土地供应,限定商品房售价 来自市规划国土委的权威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北京市土地交易市场已供应经营性用地约230公顷,其中,商品住宅用地161公顷,商服用地69公顷。新京报注意到,商品住宅用地占已供应经营性用地面积的70%,与去年同期相比,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量增长6.2倍,是2016年全年商品住宅用地实际供应量的1.5倍。 而且,已供应的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均限定了未来商品房的销售价格,加大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供应比例,项目建成后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不低于70%。 市规划国土委表示,下一步,将在当前加快土地供应节奏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土地储备开发力度,根据市场需求,适度增加商品住宅用地的供应量,积极推动成熟地块入市交易。三季度末,全市将完成全年商品住宅用地供应计划260公顷,是2016年全年实际供应量的2.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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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办两个%7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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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该怎么办?房子到期是自动续期的。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2.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证到期如何延期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3、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二、国有土地使用权特征1、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从国家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一项民事权利2、国有土地使用权是相对独立的物权,属于用益物权3、国有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三、使用年限按照土地用途不同使用期限也不相同。**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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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房屋产权是没有期限的,是永久的,房子使用权只有70年是指土地使用期限。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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