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次性交纳。《公共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全部5个回答 >维修基金是每年交吗?还是一次性交完?
135****3703 | 2019-10-29 12: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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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5492 维修基金是一次性收取的,不是每年都交。
以郑州为例,根据《郑州市房屋专项维修基金管理管理办法》第八条 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按下列标准交存:
(一)出售公有住房的,由售房单位从售房款中提取30%交存;
(二)无电梯房屋,由业主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5元交存;有电梯房屋,由业主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5元交存。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房屋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适时调整并公布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
2019-10-29 12:03:56 -
137****8398 不是一年一交。
房屋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1、商品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基金由购房者交纳。购房者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时,按购房款的2%足额交纳维修基金。
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由买卖双方共同负担。其中售房单位出大头,要从售房款中按多层住宅20%、高层住宅 30%的比例划拨维修基金;职工个人出小头,按购房款当年新建公有住房成本价2%的比例交纳。
2、此项基金只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3、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由北京市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代管。住宅小区成立管委会后,市小区办便将住宅维修基金移交给管委会管理或经管委会同意交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公有住房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存至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系统,待公有住房售后成立管委会,再将基金移交给管委会管理。
4、管委会成立前,维修基金的使用由售房单位或售房单位委托的管理单位提出使用计划,经房地局审核后划拨;管委会成立后,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管委会审定后实施。
5、维修基金不足时,经管委会研究决定,市房地局批准,可按业主占有的住宅建筑面积向业主续筹。
6、如业主所住房屋因拆迁或意外失火无法居住,维修基金代管单位应将维修基账面余额按业主个人交纳比例退还给业主。如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其结余维修基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2019-10-29 12:03:51 -
147****1346 物业的专项维修基金是当业主验楼后按单元面积的多少而进行的一次性缴纳的费用,这笔费用是没有规定什么时候再交,是等上一笔专项维修基金用完之后再让物业管理公司发起公告再次要求进行第二次缴纳专项维修基金的时候再缴的 2019-10-29 12: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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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年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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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期房:1.可以选择一次性付款。2.可以选择商业贷款。3.部分开发商可以允许你公积金贷款(非住宅 公建也不允许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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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只交一次,在开发商交房子的时候交。如果特殊情况维修基金已经用完的情况下是可以组织第二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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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基金是一次性收取的,并不需要每年或者是每个月缴纳在房屋交房之前或者是签署购房合同的10日内缴纳房屋维修基金,因为是专项维修基金,可以选择自己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基金的专户当中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商代为支付,大多数的期房都是由开发商代为收取,在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国家要求开发商要把代为收取的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账户当中。大多数的情况之下,二手房是不需要缴纳房屋维修基金的,但如果说购买的房子已经使用过房屋维修基金,如果用完或者是用了一半,账户当中的余额不足,在购买该房屋之后,购房人需要把房屋维修基金补齐,不过这种情况比较少,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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