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费用很少的 我的过户费是600多(双方的) 这个基数是按照评估价格来的 不是按照成交价格来的 拆迁安置房**初成交的价格较低 现在缴税什么的不可能按照之前的交易价格来的具体的明细就不要了吧 反正金额不多的我估计你的意思是税怎么缴纳 一般安置房上家都是要净拿 上家的拆迁房的个调1个点 你的1-3个点(首套、面积有异) 其他没什么费用了
全部4个回答 >安置房要多少钱?拆迁,安置房要交钱吗
145****9935 | 2019-10-28 05:04:10-
141****1162 安置房的过户费和普通商品房一样,根据房屋是否满2年?是否唯一住房?是否首次购房?评估价、面积等情况,缴纳如下:
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
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
3、契税评估额初次90平内1%、90平~144平内1.5%,超过144平或非首次3%,买方缴纳;
4、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满2年唯一住房减免;
5、交易费6/平方,双方;
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
7、营业税5.6%卖方缴纳,普通住房满2年可减免。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2019-10-28 05:04:27 -
131****9178 如果是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选择产权调换补偿方式,安置房在安置时需计算安置房价格,与拆迁补偿协议的补偿款总额计算差价,并互找差价。
如果是农村集体土上房屋征收。属于统一安置方式的,拆迁补偿款与安置房价格也是上述方法互找差价的。
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果有集体公共积累,在遇到征地拆迁时有些村集体会按本村集体成员按人头即按户口给予补贴或按户口补贴安置房屋面积,这种情况下视村集体补贴的多少,看要不要再贴钱了。但条件差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补贴的话就是互找差价的做法。
还有些地方没有统一建安置房的,安置时是重新划拔宅基地,地面上房屋用货币补偿形式让你自已建房。
2019-10-28 05:04:23 -
153****0485 划拨-出让
近日有网友问小编,为什么他家的前几年分到的安置房,现在卖的话,除了契税等税费外,还要另外再补交好几万块钱之后才能交易。小编咨询了专业人士,又请教了度娘,原来是这样!
注意一下上图两张土地证中红圈的地方,【出让】和【划拨】,翻翻你家房子的土地证,上面都有这个标注,有什么区别呢?(土地证配图来自网络,与含山现有证件样式有所不同)
出让土地
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划拨土地
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该土地性质的不同,对老百姓**大的区别就是,房屋如果是划拨土地(例如安置房),则不能进入市场交易,也就是不能在房管局办理交易过户,更不能用以贷款(特殊情况例外)。如果房屋如果是划拨土地,想进入市场交易,就要补齐土地出让金,变成出让土地才可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那么!问题来了!
要补多少钱?
也就是说
你房子所占土地到底值多少钱?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5条规定“有基准地价的地区,协议出让**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70%”。
在含山是这样规定的
根据《含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含山县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含政[2014]45号)规定:
一级地:东至望梅路;南至电影院两侧巷道、环峰西路、中医院南侧;西至太湖山路;北至昭关路。
二级地:东至朝阳路;南至清泉路、得胜河北侧;西至青岗河东侧;北至凌家滩路。
三级地:东至秋蝉路、黄兴路;南至清泉路、诚学路;西至环城西路;北至环城北路。
补交土地转让费收费标准依据如下:
2015年4月19日,含山县城镇建设管理指挥部调整了含城住宅类土地划拨转出让补交土地出让金标准,并形成了会议纪要。根据会议纪要,自2015年4月19日之后,办理划拨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手续。
补交土地出让金**低楼面控制价
一级区域住宅类为677元/平方米
二级区域住宅类为493元/平方米
三级区域住宅类为334元/平方米
看懂了吗?
2019-10-28 05: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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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安置房要交钱吗答
1】没有法律这样规定不在规定期限交钱算自己放弃购买权利;2】但是这样的内容可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合同中约定"不在规定期限交钱算自己放弃购买权利",并且你们签署了合同,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就必须在期限内交钱。3】合同应当一式两份,合同签订后不给你们合同不合理,可以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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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能够进行买卖是不能一概而论的。一、 首先从土地性质开始解释。(一)、土地根据所有权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一类是集体土地。(二)、 取得建筑用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划拨和出让。1、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国有土地划拨是指国家机关用地,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等等,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也是国家在一定年期内,继续向土地使用者无偿提供生产经营的场地。2、通过国有土地出让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协议、招标、拍卖。通过国有土地划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需要通过征地获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取得与出让土地使用权取得在成本构成上的差别在于有没有交出让金。3、《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根据此条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二、接下来我们分析拆迁安置房的性质。(一)、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二)、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1、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2、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这两类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买卖的规定是不同的。(三)、拆迁安置房是否能够进行买卖,要看该拆迁安置房是否具有全产权。1、房产一般有两证,房产证和土地证,房产证简单的说就是表示这房子归你所有,如果建筑物没了,你想再在原土地上兴建,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 土地证表示此土地归你所有,无论建筑物是否存在,别人是无权在你的地盘建东西的,这就是侵犯你的权益。2、我们经常听到“小产权房”,那么什么是小产权房呢?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第一类小产权房:占用集体用地或耕地违法建设,将农民集体用地使用权流转,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违法建筑。第二类小产权房:在政府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不按规划功能开发或使用,并将限制销售的房屋直接在市场上销售,具有产权纠纷隐患的不完全产权房。第三类小产权房:在军队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商品房的开发,之后卖给军人以外的地方居民,俗称“军产房”。(四)、具有完全产权的拆迁安置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权属证书(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其它任何房产证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管是什么性质的房屋只有在取得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二次交易,没有取得房产证是禁止上市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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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家没有出台安置房买卖的规定,因此,安置房买卖有一定的风险,且无法公证,所以,如确实需要购买,应找专业律师为您写房屋买卖合同,律师会为您考虑出售方的主体资格等问题,及以后可能发生风险应如何保障您的权益。凭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目前卖买双方的各自俩夫妻身份证及四人去公证处办理。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是有效的。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不需要公证就能生效的法律行为,通过公证过后,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但并不代表着公证赋予了其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便是属于这种类型。因此,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是否公证影响,但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法院一般予以直接采用。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出卖共有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 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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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有没有产权?一般情况下是有房产证、产权证的。只不过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安置房手续是齐全的,主要是国家有政策,安置房五年之内不允许交易,或者抵押,而且安置房的产权证必须是原被拆迁人的产权证,可能这个政策是为了防止拆迁户炒房,或者过户逃税的,不足五年的安置房你买了只能私下做个买卖协议,因为不符合规定,卖方一旦反悔,买方的权益很难保证,而且这个交易公证处是不予公证的《不合法》。如果是超过五年的安置房是可以买卖过户的,和正常商品房一样!几年能拿到房产证正常情况下:1.交房以后三个月内可以办妥房产证。2.持购房合同和安置协议以及身份证等要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办房产证。3.缴纳房价1.5%的契税和0.05%的印花税,此外是小额的手续费和杂费。4.按照办证窗口的承诺领证,一般是一周左右,具体时间就在领证通知书上。由于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一般归属当地或区域房管所(也许现在有些地方的称谓变了)所有。那么房产证是需要通过房管所来办理的,需要按照现行的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大概是70%左右,不一定符合你那里的具体情况)缴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但是大都没有分户的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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