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质量问题修复后还可以要求赔偿 开发商修复房屋质量问题后,购房者还可以主张一定的赔偿,项目如下: (一)误工费。 (二) 差旅费。 (三) 装修费:材料费、装修人员劳务费等。 (四) 室内设施、器具因房屋质量问题的造成的损害。 (五) 如果要求退房,可以主张房屋时间差价损失(法院可能会驳回)。 (六)可以要求其换一套房(目前这样的案例很少),但是还是有法律依据的,换房后,售房者可以再主张原房屋装修费用的损失。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房子有质量问题能退房吗 其实,并不是所有的房子质量问题都能成为退房的理由的,下面我们具体介绍下: 1、若业主经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2、若业主所购房屋主体质量合格,但房屋其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则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一般是指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亦无法保证购房者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 3、若业主所购房屋虽存在质量问题,但尚未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一严重程度。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轻微违约,没有达到根本违约的程度,所以业主不能要求解除合同进行退房。只能要求开发商在保修期内承担修复责任。如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全部3个回答 >楼板都是裂缝可以退房吗?房屋楼板出现裂缝应该找哪个部门投诉?
143****5844 | 2019-10-18 08:04:10-
141****4768 新房楼板出现裂缝可以找建设局质监站进行投诉,然后找房产商与设计单位衔接,由设计单位出具具体设计方案。申请房屋质量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处理。存在质量问题的,开发商应当赔偿,协商处理不了的向法院起诉维权。
开发商修复房屋质量问题后,购房者还可以主张一定的赔偿,项目如下:
误工费。
差旅费。
装修费:材料费、装修人员劳务费等。
室内设施、器具因房屋质量问题的造成的损害。
如果要求退房,可以主张房屋时间差价损失(法院可能会驳回)。
可以要求其换一套房(目前这样的案例很少),但是还是有法律依据的,换房后,售房者可以再主张原房屋装修费用的损失。 2019-10-18 08:04:38 -
138****4812 确定这种情况是开发商的原因造成的,可以与其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维权。
一、房子质量问题可以要求修复 (一)在保修期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购房者还是认为存在质量问题,可以申请鉴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5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觉得要彻底搞明白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可以申请鉴定。如果鉴定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则可以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如果鉴定主体结构质量合格则可以按照房屋保修规定要求开发商进行保修。
另外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高院的司法解释也为解决商品房质量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
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二、房子质量问题修复后还可以要求赔偿
开发商修复房屋质量问题后,购房者还可以主张一定的赔偿,项目如下:
(一)误工费。
(二) 差旅费。
(三) 装修费:材料费、装修人员劳务费等。
(四) 室内设施、器具因房屋质量问题的造成的损害。
(五) 如果要求退房,可以主张房屋时间差价损失(法院可能会驳回)。
(六)可以要求其换一套房(目前这样的案例很少),但是还是有法律依据的,换房后,售房者可以再主张原房屋装修费用的损失。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房子有质量问题能退房吗 其实,并不是所有的房子质量问题都能成为退房的理由的,下面我们具体介绍下:
1、若业主经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2、若业主所购房屋主体质量合格,但房屋其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则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一般是指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亦无法保证购房者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
3、若业主所购房屋虽存在质量问题,但尚未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一严重程度。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轻微违约,没有达到根本违约的程度,所以业主不能要求解除合同进行退房。只能要求开发商在保修期内承担修复责任。如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2019-10-18 08:04:34 -
132****1861 楼板有裂缝,如果属于严重的质量问题,可以要求退房;否则就不能退房。
楼板有裂缝,可能是建筑主体的问题,也可能是主体外墙皮的问题。如果未交工的楼房出现裂缝,应该先向开发商提出对房屋主体结构进行质量鉴定。如有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可以据此要求退房;要是一般的瑕疵,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且可以修复,就不能退房,可以要求开发商负责维修,并按照损失作出赔偿。也可以直接找开发商,双方协商解决,但是真是质量问题的话**好还是退房。 2019-10-18 08: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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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楼板出现裂缝可以找建设局质监站进行投诉,然后找房产商与设计单位衔接,由设计单位出具具体设计方案。申请房屋质量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处理。存在质量问题的,开发商应当赔偿,协商处理不了的向法院起诉维权。开发商修复房屋质量问题后,购房者还可以主张一定的赔偿,项目如下:误工费。差旅费。装修费:材料费、装修人员劳务费等。室内设施、器具因房屋质量问题的造成的损害。如果要求退房,可以主张房屋时间差价损失(法院可能会驳回)。可以要求其换一套房(目前这样的案例很少),但是还是有法律依据的,换房后,售房者可以再主张原房屋装修费用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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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这种情况是开发商的原因造成的,可以与其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维权。 一、房子质量问题可以要求修复 (一)在保修期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购房者还是认为存在质量问题,可以申请鉴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5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觉得要彻底搞明白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可以申请鉴定。如果鉴定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则可以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如果鉴定主体结构质量合格则可以按照房屋保修规定要求开发商进行保修。 另外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高院的司法解释也为解决商品房质量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 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二、房子质量问题修复后还可以要求赔偿 开发商修复房屋质量问题后,购房者还可以主张一定的赔偿,项目如下: (一)误工费。 (二) 差旅费。 (三) 装修费:材料费、装修人员劳务费等。 (四) 室内设施、器具因房屋质量问题的造成的损害。 (五) 如果要求退房,可以主张房屋时间差价损失(法院可能会驳回)。 (六)可以要求其换一套房(目前这样的案例很少),但是还是有法律依据的,换房后,售房者可以再主张原房屋装修费用的损失。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房子有质量问题能退房吗 其实,并不是所有的房子质量问题都能成为退房的理由的,下面我们具体介绍下: 1、若业主经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2、若业主所购房屋主体质量合格,但房屋其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则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一般是指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亦无法保证购房者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 3、若业主所购房屋虽存在质量问题,但尚未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一严重程度。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轻微违约,没有达到根本违约的程度,所以业主不能要求解除合同进行退房。只能要求开发商在保修期内承担修复责任。如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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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各楼层顶面、墙面、地面在同一个部位出现裂缝,且裂缝是贯通的(整个楼板厚度或墙板厚度都裂),很可能是房屋沉降不均,属于涉及房屋主体安全的重大质量问题。如果仅一层出现裂缝,板和墙裂缝分散不相连,裂缝不贯通,那么可能是抹灰层开裂,属于房屋装修分项质量问题;如果裂缝较长、或是贯穿裂缝,那么可能是局部结构质量问题。这两种问题经过返修或加强处理,仍可以保证房屋主体安全。无论上述哪一种问题,都应该由开发商会同施工单位予以修复并承担相关责任。建议你找质监站以及其他专业进行鉴定。如果属于涉及房屋主体安全的重大质量问题,依法你有权要求退房,开发商应当退还购房款项、费用、利息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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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子质量问题可以要求修复 (一)在保修期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购房者还是认为存在质量问题,可以申请鉴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5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觉得要彻底搞明白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可以申请鉴定。如果鉴定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则可以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如果鉴定主体结构质量合格则可以按照房屋保修规定要求开发商进行保修。 另外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高院的司法解释也为解决商品房质量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 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二、房子质量问题修复后还可以要求赔偿 开发商修复房屋质量问题后,购房者还可以主张一定的赔偿,项目如下: (一)误工费。 (二) 差旅费。 (三) 装修费:材料费、装修人员劳务费等。 (四) 室内设施、器具因房屋质量问题的造成的损害。 (五) 如果要求退房,可以主张房屋时间差价损失(法院可能会驳回)。 (六)可以要求其换一套房(目前这样的案例很少),但是还是有法律依据的,换房后,售房者可以再主张原房屋装修费用的损失。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房子有质量问题能退房吗 其实,并不是所有的房子质量问题都能成为退房的理由的,下面我们具体介绍下: 1、若业主经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2、若业主所购房屋主体质量合格,但房屋其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则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一般是指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亦无法保证购房者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 3、若业主所购房屋虽存在质量问题,但尚未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一严重程度。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轻微违约,没有达到根本违约的程度,所以业主不能要求解除合同进行退房。只能要求开发商在保修期内承担修复责任。如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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