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开发商应通知购房者交接,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并明确说明交接时间。开发商收楼时限应该在交接完毕后,收楼通知书寄出一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条款。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如果没有在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全部3个回答 >开发商通知交房后,业主晚点交房可以吗?
131****1033 | 2019-10-16 00:39:47-
188****8981 中苑大厦的房子多少钱一平方 2021-02-02 20: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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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3107 可以。
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开发商应通知购房者交接,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并明确说明交接时间。开发商收楼时限应该在交接完毕后,收楼通知书寄出一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条款。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如果没有在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2019-10-16 00:41:07 -
148****5201 开发商所交付的房屋应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符合合同的约定,否则就不能算按期交房,交房不能以通知业主收房为标志。
如果通知收楼后,业主要去现场验房,没有发现问题了,业主就签收楼合同,索要钥匙。这个才算是完整的收楼。
还要求开发商提供一些交楼证明:
具体说的话,开发商在交房的时候应提供“三书一证一表”的,即《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尤其重要。 2019-10-16 00:41:02 -
149****3444 要办理完相关手续才可以入住,交房流程主要为:
一、开发商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
二、业主持入住通知要求的证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在入住通知要求的期限内到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的地点,查验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应当取得的书面文件。(如“两书一表”); “两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
三、关注面积问题,索要《面积实测表》,向开发商了解公摊面积大小及组成;
四、业主请专业人员对房屋质量仔细检查,记录问题,并详细填写验房单;
五、验房后业主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以下对策: 若商品房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可以退房的质量问题或存在解除购房合同的其他情形,买受人应决定是否退房,并在约定的期限内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 若商品房存在未达退房条件的质量问题或未达到约定标准,买受人可将商品房存在的质量问题或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内容书面递交房地产开发企业,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逐项予以修复或赔偿。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存在的质量问题逐项予以修复或作出修复书面承诺并经买受人查验同意后,双方根据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结算房款。
七、买受人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交纳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八、业主签署《房屋验收交接单》,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的第三方处领取房屋钥匙。
九、业主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选定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交纳物业管理费,并办理物业管理的相关手续。 2019-10-16 00:40:55 -
147****9641 既然你都知道开始交房了,你可以直接找开发商要房啊,也许开发商工作上的疏漏导致忘记通知你,相信也没有影响到你什么的损失,我建议你还是多一事不如小一事处理吧。争取早日拿到房入伙大吉。 2019-10-16 00:4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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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很简单。首先看你的购房合同是怎么签的。特别是物业管理费这一块。现在很多的购房合同特别注明,如果业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无正当理由不收房,当已经收房处理,那么业主就要按照已经收房的标准缴纳物业管理费。这就是你的损失。要避免这种损失,可以转守为攻,就是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交房条件,建筑工程备案证是否已经办理,建筑规划是否已经验收,消防是否验收,水、电、气是否已经通了。房屋的建筑质量有什么问题,总之,不收房的过错不在自己,这样才能避免损失。如果合同没有以上的或者其他的对你不利的条件,晚点收房是不会有太大的损失的,业主不收房给开发商缴纳违约金好像还没有听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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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开发商应通知购房者交接,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并明确说明交接时间。开发商收楼时限应该在交接完毕后,收楼通知书寄出一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条款。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如果没有在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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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正常的途经来说,这种告知途径是无效的,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必须有书面的通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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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不能一个电话通知交房. 先验房后办手续 一看房子质量 二查“两书一表” 三签《房屋验收单》 办理入住手续是收楼的正常程序,但目前发展商能让买家先验房后办手续的并不多。通常的做法是让业主先在收楼文件上签字,再发批准条,让业主到物业管理处去拿钥匙。等业主进得房去,发现存在问题,申诉起来也软弱无力。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应将验房时发现的房屋质量、室内有害气体超标、公摊不公等问题书面呈递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免留下后患。或者可在收楼文件上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或“楼房状况未明”等字样。 对所购商品房进行验收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墙壁、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 第二、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 第三、检查水、电、天然气、上下水管道等是否开通和能否正常使用; 第四、检查是否有规划、设计变更或小区缩水等问题; 第五、检查相关质量问题及室内有害气体超标等问题; 第六、对发现的问题要在验楼单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索要“两书一表” 向开发商索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便日后出现质量问题时按约维修。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则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目前我国的房地产业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上已形成大体统一的规范,问题比较少;而目前问题比较多的主要是《竣工验收备案表》。 按照有关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您验房时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同时一定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例如消防设施等。《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只要将项目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出了问题,如果是发展商的过失,可以追究其责任。 签收《房屋验收单》 在您查看了房产后并准备签收《房屋验收单》之前,您一定先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做一个事先约定,避免日后起纠纷。您要清楚以后所要交纳的物业管理费到底由哪些方面构成,清洁费、保安费、绿化费怎么核定,做到明明白白。同时,考察一下您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是否具备您要求的管理标准。 其后,还要了解您所买的物业公摊面积有多少,您要让开发商出具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或区局直属测绘队出具的《竣工实测表》,做到心知肚明。在基本程序全部完成之后,您就可以签收《房屋验收单》了。 即使已经入住,延迟交房仍构成违约.不过索赔也不过每日万分之二,是一个很小的数额. 至于小区绿化,一般都是在入住以后逐步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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