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的。个体户是否需要交税,要看营业额是否超过起征点,起征点以下不必交税。起征点以上,则需要按规定缴纳税款。营业税的起征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下列财政部统一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经营商品零售业务的,月销售收入额200~400元; 经营其他业务的,月营业收入额120~200元;从事临时经营的,每次 (日) 营业收入额15~30元。
全部3个回答 >哪位知道个体户需要交房产税吗?
157****9431 | 2019-10-13 16:40:12-
142****4665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
房产的计税余值:
1、按税法规定,对于纳税人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
2、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确定。
3、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因此,凡是在个体户“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
若个体户“固定资产”账簿中没有记载房屋原价的,或者个体户没有进行会计核算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确定房屋原值。 2019-10-13 16:40:37 -
153****9624 一、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
(一)房产的计税余值
按税法规定,对于纳税人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
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确定。
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因此,凡是在个体户“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若个体户“固定资产”账簿中没有记载房屋原价的,或者个体户没有进行会计核算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确定房屋原值。在具体确定房产原值时,房产原值应当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包括: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按照规定,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应从**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算起,电灯网、照明线应从进线盒联结管算起。按照规定,纳税人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
(二)租金收入
按照规定,对于出租的房产,应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租金收入是指出租房产所得到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于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二、房产税的税率
按照规定,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年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年税率为12%。
三、房产税的计算方法
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10%至30%)×1.2%
(二)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12%)
以上方法是按年计征的,如分期缴纳,比如按半年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2;按季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4;按月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12.
四、房产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设置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的个体户,其应缴纳的房产税,通过“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借方反映应缴纳的房产税,贷方反映实际已经缴纳的房产税,余额在贷方反映应缴而未缴的房产税。 2019-10-13 16:40:32 -
138****3159 要区分情况,如果你就是用自家的住房经营(例如:开小卖部),这个就是要交房产税的。如果你是租商业用房,那么出租方为房产税纳税人,与你无关。
房产税计算:
(1)从租计征: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个人出租住房或向个人出租住房为4%)
(2)从价计征: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办理方法:需要拿着房产证、租赁合同、双方身份证件,到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大厅办理。
征税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不包括农村
纳税人:房产税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受益人原则 2019-10-13 16:40:23
-
答
-
答
个体工商户的交税是要看营业额的多少,在起征点以下的不用交税,超过了是要效税的。个体工商户交税标准第一、2万元以下免税,指的是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税种是增值税、营业税。对于个体户来讲,适用起征点的规定;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第二、个体工商户还会涉及个人所得税,适用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如果查账征收,若是亏损,则不用缴纳;如果核定征收,则依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缴纳,与实际盈亏无关(既然没有账目,也就反映不出实际盈亏)。第三、如果营业税达不到起征点,则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附征税费一并减免。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第四、如果经营场地自有,则会涉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如果租赁,则会涉及印花税。第五、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说会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
全部3个回答 > -
答
一、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 (一)房产的计税余值 按税法规定,对于纳税人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 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确定。 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因此,凡是在个体户“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若个体户“固定资产”账簿中没有记载房屋原价的,或者个体户没有进行会计核算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确定房屋原值。在具体确定房产原值时,房产原值应当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包括: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按照规定,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应从**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算起,电灯网、照明线应从进线盒联结管算起。按照规定,纳税人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 (二)租金收入 按照规定,对于出租的房产,应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租金收入是指出租房产所得到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于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二、房产税的税率 按照规定,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年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年税率为12%。 三、房产税的计算方法 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10%至30%)×1.2% (二)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12%)
全部5个回答 > -
答
一、个体户的定义:个体户(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营能力并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个体工商户条例》第2条第1款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二、个体户税: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 增值税按不含税销售额依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应纳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 比方说。某件商品你的标价是1030,不含税销售=1030÷(1+3%)=1000元。应交增值税=1000×3%=30元 增值税由国税征收 以下税费由地税征税:2、营业税按照咨询业务收入依照5%税率计算缴纳。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增值税税额+营业税税额依城建税税率计算缴纳;(城建税税率:在城市7%;县城、建制镇的5%;不在城市、县城、建制镇的1%)。4、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税额+营业税税额依3%费率计算缴纳。5、个人所得税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但,对于个体户普遍采取附征的办法,附征率一般在1%-3%之间,普遍在2%左右。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税销售额×附征率。 至于要交多少税,就要看您的销售货物的销售额和咨询业务的营业额是多少。一般税务局会进行实地调查,确定定额,并下达“核定定额通知书”给您的。
全部3个回答 > -
答
**近,“两会”不断宣布大消息,前几天刚告诉大家:两会**新!增值税税率下降,社保基本养老比例可降至16%。今天又要告诉大家一个新消息:房地产税也要出炉了!房地产税真的要来了!就在昨日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长说:“集中力量落实好党中央确立的重大立法事项,包括审议民法典,制定房地产税法等”立法调研、起草,加紧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此前的3月5日,国务院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一、房地产税有新动态了!3月5日上午9时,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听取作政府工作报告。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房地产被多次提及:更好解决住房问题,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改革和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居住需求。城镇老旧小区量大面广,要大力改造提升。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二、什么是房地产税?理论上,房地产税被认为应该是一个完整的税收体系,其征收对象包括“房产”和“地产”,且涵盖房地产的“交易”和“持有”等环节。
全部3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