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交房时发现噪声严重超标,违反了国家强制标准,属于房屋设计存在质量问题而影响正常居住。根据司法解释第13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可以根据这条要求退房。
全部5个回答 >宿迁浙富能退房吗?应该怎么做呢?
152****4227 | 2019-09-29 11: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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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9609 基本上算是市中心了,宿迁市的市中心主要就上在宿城区和部分宿豫区,不过法院等是分开来的,市中级法院和区法院是两个地方,两个部门。考公务员的竞争压力肯定是大的,特别是法院等热点部门,压力更大。
2019-09-29 11:17:07 -
156****1113 14年初购买了中豪国际广场的公寓房,原本指望给孤身一人也已习惯生活在宿迁的岳父做老年公寓使用,结束其在原磷肥厂宿舍被拆迁后的在外租房生活,但随后中豪广场在合同约定的2015年10月的交房日期前即陷入实质停工状态,其后2年多也就一直**多就若干工人搞搞玻璃幕墙等等。
实质就已烂尾,今年更是到现在彻底工程熄火,整个工地没有人影。 2019-09-29 11:16:56 -
131****8869 炒房专家。买这么多。这是严重违反合同法的行为。可以申请退房,追究开发商责任的,你看合同是怎么约定么,该怎么培怎么赔。不过奉劝你也别瞎折腾了,就算你折腾了**多也就给你退房,你也没得赚。
2019-09-29 11: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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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门的开启方向问题,有关规范上无明文规定,但从方便使用的角度来说,不应该有这样的结果。建议找开发商改为向户内开启的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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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开发一个项目之后.需要一个代理公司去完成销售工作.也就是说.卖你房子的人很有可能和开发商不是一个公司的.我们做的项目中.一般我手下的销售不会欺骗客户.在客户交钱之前应该把需要准备什么东西都告知清楚了.自己去衡量是否具备条件然后再交钱.我不知道您所谓的个人证明是收入证明还是未婚证明?这两个都好开.原则上说,如果因为销售告知清楚了,而自己没考虑清楚那么开发商是不给退钱的.如果因为销售没有告知清楚(因为这个东西没办法界定,说了什么不能作为依据,白纸黑字才行).那么因为代理商已经把每天成交的款项都交到开发商去了,而开发商是不管你什么原因不退钱的,如果你让代理商难受他也只能选择把你的房子打开来卖,卖给另一个人,而另一个买你房子的人需要**交现金,把这部分现金给你,然后代理商去跟开发商说这套房子换名就可以了.代理商不会主动去跟开发商说有客户要求退房.太丢面子了.因为购房合同在你手上.他们不可能背着你一房二卖.但是要勤去看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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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超没实力,工程进度太慢,服务太差,以后的物业估计也会是个问题,还好我买的楼层低,到时要是跑楼梯都是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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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国家不是说买卖小产权无效吗,既然无效,你也就是没有房了,没有房的人,加上其他条件都符合,你自己想想可不可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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