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9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7号发布根据2006年12月3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全部3个回答 >在自己土地使用权内建筑办公楼厂房等要交建筑税吗?应该怎么查询呢?
151****1478 | 2019-09-25 17:02:22-
141****3162 内资企业或个人自用的或对外出租的建筑物位于城镇县区的,要交房产税。自用的按房产原值扣除20%-30%后按1.2%计征。出租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征,同时缴纳营业税。
外资企业以及建筑于农村集体土地的建筑物,暂免或不交房产税。
2019-09-25 17:02:41 -
141****2290 每年都得交的是土地使用税,按平米面积,按土地级别,每年交一次。
房产税也是每年交一次,按房屋建筑原值×70%×1.2% 缴纳。 2019-09-25 17:02:37 -
153****5559 1、根据现行《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因此,贵公司应当在租赁之日起,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
应纳土地使用税=实际占地面积×单位税额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由于土地使用税属于地方税种,具体的单位税额,缴纳期限请到主管地税局咨询。
2、根据现行《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由产权所有人缴纳。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适用税率1.2%,新建的房产在次月起征收房产税。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应纳房产税=房屋原值*(1-10%~30%)*1.2%
房产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由于房产税属于地方税种,具体的减除幅度,缴纳期限请到主管地税局咨询。
3、根据现行《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租赁土地,应当按照租赁金额依照千分之一贴花或计算缴纳印花税。建造厂房、办公楼应当按照建造金额依照万分之三贴花或计算缴纳印花税。
2019-09-25 17: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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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于自行生产经营的房产应缴纳房产税=房产原值X70%X1.2%2、以取得租金形式确认收入的房产应缴纳房产税=房产原值X12% ,然后还要按租金收入的5%缴纳营业税,并以营业税额7%交城建税、3%交教育费附加、1%交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土地面积交土地使用税,税额以所在城市划分的土地级段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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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015号)第四条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第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各方,应按其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 综上所述,如果你单位和其他单位共用一个土地使用证,你单位应按拥有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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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2、依据是房产税暂行条例和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3、房产税暂行条例和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对你的问题有详细规定,比如房产税是按房产原值的1.2%计算扣除。 由于这两个税种的具体规定都是各省自己定,所以你**好问下自己的税务机关更加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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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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