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以下格式立遗嘱,且不能缺一: 1.首部:包括标题和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住址。 2.正文:包括立遗嘱的目的、财产状况、处分意见和对继承人的嘱咐与期望。 3.结尾:包括遗嘱份数、保存处所、遗嘱执行人姓名、住址。**后是遗嘱人签名盖章、附属代书人、见证人签名盖章。如需要公证的,则无须见证人。遗嘱可采用如下几种方式: (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严格的遗嘱方式,能确实保障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公证遗嘱也是处理遗嘱继承纠**可靠的证据。 (二)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将自己的意思用文字表达出来。 (三)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但为了保证代笔人书写的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减少纠纷,应由二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它在场见证人和遗嘱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名。
全部4个回答 >遗嘱可以确定土地使用权吗?作用都有哪些呢?
146****5457 | 2019-09-25 16:52:16-
141****9287 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为土地的所有权不是公民个人,而是属于集体,因此要看其土地是否在遗嘱人承包期内:
1、如果土地不在承包期限内(以遗嘱生效时判定),则不会确认土地的使用权;
2、如果土地在承包期限内(以遗嘱生效时判定),则会确认土地的使用权,可确认遗嘱继承人继续承包,并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2019-09-25 16:52:34 -
154****6469 那他的遗嘱上可以说明是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土地的所有权。
2019-09-25 16:52:30 -
155****2900 根据我国物权法相关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自己不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处分其所有权,但土地的使用权可以通过遗嘱处分。
2019-09-25 16:52:25
-
答
-
答
如果有土地证,并且所卖土地在土地证范围之内,土地是不可以买卖的,是建造房子所占用的土地还是建造房子后而形成院落的土地。如果是建造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因你购买他房子的同时,要看你当时买卖房协议是怎么写的,更没有处分的权利。如果前房主所卖土地属于房子占地之外的,该房屋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归你,他没有再支配的权利,要弄清楚前房主所卖土地是哪部分土地,前房主的做法肯定是违法的,可以带着买卖房合同及土地证和公证书到法院起诉,没有什么附属物,认定前房主转让土地合同无效。再说了首先,还有要看这座房有没有土地使用证
全部5个回答 > -
答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是仅能转让给本集体成员,并且不可以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全部3个回答 > -
答
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当月即开始摊销。 摊销期限按土地登记证的有效年限进行摊销,或是按照合同年限进行摊销。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人们通常将购买商品房关注的焦点放在房屋质量及房产所有权证上,而忽略了另一项重要权利,即房产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购置房地产时只是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人们通常对土地使用权问题是漠视的,并想当然地认为土地是房屋的附属,取得了房产的所有权即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其实,房产所有权和房产土地使用权之间并无法律上当然的附属关系。如果忽视土地使用权,势必会给住宅地产购置及交易带来风险。 第一,不办理土地使用权证,难以知晓在土地使用权上设定抵押权的情况。
全部3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