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为土地的所有权不是公民个人,而是属于集体,因此要看其土地是否在遗嘱人承包期内: 1、如果土地不在承包期限内(以遗嘱生效时判定),则不会确认土地的使用权; 2、如果土地在承包期限内(以遗嘱生效时判定),则会确认土地的使用权,可确认遗嘱继承人继续承包,并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全部3个回答 >遗嘱可以确定土地使用权吗
153****5052 | 2018-07-12 02:41:18-
146****6893 采用以下格式立遗嘱,且不能缺一:
1.首部:包括标题和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住址。
2.正文:包括立遗嘱的目的、财产状况、处分意见和对继承人的嘱咐与期望。
3.结尾:包括遗嘱份数、保存处所、遗嘱执行人姓名、住址。**后是遗嘱人签名盖章、附属代书人、见证人签名盖章。如需要公证的,则无须见证人。
遗嘱可采用如下几种方式:
(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严格的遗嘱方式,能确实保障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公证遗嘱也是处理遗嘱继承纠
**可靠的证据。
(二)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
嘱。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将自己的意思用文字表达出来。
(三)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但为了保证代笔人书写的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减少纠纷,应由二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它在场见证人和遗嘱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名。 2018-07-12 02:42:38 -
141****6698 根据我国物权法相关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自己不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处分其所有权,但土地的使用权可以通过遗嘱处分。 2018-07-12 02: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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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9846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除港澳台以外,土地所有权都归国家所有 2018-07-12 02: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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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6989 土地不属于遗产。但是在承包期内的土地可以由继承人继续耕种 2018-07-12 02: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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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看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国有土地的可以继承。集体土地由同一户口本上的人共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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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买卖的,在买卖的过程中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以获取价款为目的,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公民或者是法人,被转移人获得土地使用权,同时会支付一定的价款。被转移人应当按照协议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转移人也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及时的提供出让土地。目前土地使用权常见的转让方式包括以下三种:1、买卖这是土地使用权转让比较广泛的方式之一,在买卖的过程中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而该费用也是双方协商好的。2、交换指的是用其他财产或者是特定的财产权益来进行交换。3、作价入股介于买卖和交换之间,其实也比较类似买卖,因为是将土地使用权用来作价,而这个价格和买卖的价金其实是相似的。4、合建指的是一方出地,另一方出钱建房的合作模式,土地使用权的对价则是房屋建成之后的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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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使用权可以买卖。2、土地使用权买卖是土地使用权人以获取价款为目的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公民或法人,后者获得土地使用权并支付价款的行为。3、受让人按协议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必须按照协议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对本协议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约定比例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协议,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其他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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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规定如下 第三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第三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第三十六条 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三十七条 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第三十八条 抵押权因债务清偿或者其他原因而消灭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注销抵押登记土地使用权是可以抵押的。地使用权、的抵押是一种不动产权利的抵押,(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2)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3)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必须同时抵押。(4)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得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5)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