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因此在征税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是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一般而言,以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如果土地权属未定,则以实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所以如果土地使用权的所有者(出租人)已交纳了土地使用税,那承租者就不用再交了。 如果出租人没交,那税务机关就有权向实际使用人(承租人)征收。
全部3个回答 >村委会出租场地交土地使用税吗?谁能说说呢?
148****2233 | 2019-09-25 15:03:44-
132****2979 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村委会,以极低的价格将农用土地租赁给别人从事经营,不办理任何土地流转手续,所收取的租赁费连土地使用税都不够。
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有一个文件是说农村集体用地未办理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税。按现行的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出租土地的,土地使用税由出租人缴纳,但村委会收取的租金还不够土地使用税, 2019-09-25 15:04:32 -
148****0529 二、课税对象
土地使用税的课税对象是税法规定的征税范围内的应税土地,根据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不论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都是土地使用税的课税对象。
三、纳税义务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征税范围内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国家对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根据用地者的不同情况分别确定为:
1.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缴纳;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缴纳;
3.土地使用权未确认和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按其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 2019-09-25 15:04:23 -
134****4051 1、如果用地不是集体土地,应该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缴税。出租方用地本来是免税,但是改变用途后就不属于“自用”的范畴了,需要缴税。2、但如果对方是集体土地,你就肯定要缴税的。 2019-09-25 1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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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6798 要的啊,如果占用的是耕地的话,首先要缴纳的是耕地占用税。一年后,缴纳土地使用税。只要是土地作为经营使用的,都要缴纳土地使用税。不过纳税人不是企业,而是村委会及土地所有者。
2019-09-25 15:04:00 -
144****6660 对于承租土地的,如承租的土地是国有土地,土地的所有人(即出租人)为纳税人,承租方不进行土地税申报。但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相关纳税资料时,承租方应该提供。如承租的是集体土地,且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土地的使用人(即承租人)为纳税人,承租方要进行纳税申报,按照土地面积缴纳土地使用税。
2019-09-25 15: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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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是村集体的代表,可以依法发包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同时要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1、发包耕地的,只能向本村村民发包,不得向村外人员发包。2、发包荒山等五荒地的,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向任何人发包,但需要提前经本村村民会议通过,并报乡镇政府批准。另外,本村村民享有优先承包权。3、上述所有已经发包的土地,只能用于农业项目,不能做非农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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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企业内部建设并且不办土地使用证的话是不用的,其他情况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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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以及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税。发给为了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经过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废土地,给予10年期限的免税。二、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二)企业办的**、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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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委会:村民委员会,为中国大陆地区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至七人组成。(二)选举制度:领导班子产生依赖民主选举,每三年选举一次,没有终身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四)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村民合法村民委员会 权益,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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